“价值判断被客观数据表达”,即使同意这一点,也不意味着找到了之所以产生“价值判断的原因”。表达是表达,原因是原因,只有找出“产生价值判断的最后原因”,似乎才能进而找到之所以行为的终极原因。因而,即使你能够成功地对“价值判断加以量化”,“偏好加以客观化”,这些事物都被你用数字来加以表达,就以为对“经济行为得到了真正的解释”?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43&from^^uid=3967
知道了原因可能未必知道客观的表达,但知道了表达却一定知道原因,否则这个表达就不会是正确的表达。门格尔的需求或必要需求量的概念,是真正解释经济行为的关键概念。这个概念提出了一个判断稀缺与否的标准。面对一个客观的既定数量的禀赋,何以知道其是否稀缺?没有标准就无从判断,不知道稀缺性,就没有价值判断,也就无从选择。所以这个必要需要量就是经济行为的最重要的原因。如果这个原因不能观测到,将是一种遗憾,但门格尔本人明确说了这个量可以观测,且任何人的经验也可以证明这个量可以预先估计。最重要的是,每一个人的选择都是以这样的一个量化的估计为前提的。所以,说这个可客观化的概念是经济行为的原因就是非常合理。而且方法上也可以验证:当经济人报告出自己的确定的若干个必要需要量和相应品种的禀赋量之后,就可以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推导出他将交换出什么,交换多少。而这个结论具有强可验证性,经济人可以只依靠原来的经验方式去在同样的外界条件下去交换,结果可以与理论推导结论进行比较,如果总是一致,就说明理论正确,也就是经济行为得到真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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