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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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效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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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7:23: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7:12:00的发言:

再来谈谈“边际效用”的问题。我看了很多人谈到边际问题,但没能说到点上。边际是个很形象的词,假如你把一个物品在满足中不断递减的过程做一坐标图,那么哪个边际就是在他最后满足的效用递减的边缘,当然,这里的满足肯定不能是完全满足了,如果是完全满足其效用就变成零了,边际效用也就成了零。

显然,一个物品的效用越大,那么它所产生的边际效用也将是很大(如还没有满足时的边际效用),但随着满足的增加可能会降低到很小。而一个物品的效用很小,那么不论它是否满足都不可能产生很大的效用,而随着满足的增加也同样会使边际效用减小。不同点就在于前者可产生更大的边际效用。

水的效用应该使非常大的,但由于人对它的满足程度已经很大,所以它的边际效用始终很小,但如果你到了沙漠缺水时,干渴会使你对水产生极强大的需求,因此,那时水对你来说其边际效用将是非常大。

请教老兄,那时的,哪些水,对我们的边际效用将是非常大呢?或者逐渐变小呢?

兄弟觉着,为了使问题清晰,我们可以把水,分成一格一格的,例如分成七格,在分别染上颜色成为红、橙、黄、绿、青、蓝、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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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23:00
你上面三个人的例子还是没能理解我的意思,我所说的相对于社会群体的需求来说,是指他们对同一物品的不同需求强度虽然不能完全一样,但他们中的大多数的需求强度就是他们的需求强度值,例如,有十个人,分别对苹果的需求强度为4、6、8、6、8、8、7、5、8、9,而他们中的多数是8,所以这个需求度就是他们的需求强度,而苹果的边际效用就是相对于8这个需求强度而言的。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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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26: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7:23:00的发言:

请教老兄,那时的,哪些水,对我们的边际效用将是非常大呢?或者逐渐变小呢?

兄弟觉着,为了使问题清晰,我们可以把水,分成一格一格的,例如分成七格,在分别染上颜色成为红、橙、黄、绿、青、蓝、紫。

不理解你的意思。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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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7:28: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7:23:00的发言:
你上面三个人的例子还是没能理解我的意思,我所说的相对于社会群体的需求来说,是指他们对同一物品的不同需求强度虽然不能完全一样,但他们中的大多数的需求强度就是他们的需求强度值,例如,有十个人,分别对苹果的需求强度为4、6、8、6、8、8、7、5、8、9,而他们中的多数是8,所以这个需求度就是他们的需求强度,而苹果的边际效用就是相对于8这个需求强度而言的。

那么,老兄的意思是说,这相当于都是8的十个人了?

照老兄的例子来说,可以认为另外还有喜欢地瓜的十个人(或100个人,等,这跟讨论结果关系不大吧),和喜欢大葱的十个人,共计三组。

我们把这三组情况进行简化,可以得到三个人的社会。并不影响分析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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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37:00
不是没关,相对于群体的需求度的效用是相对于群体中的多数人的意思,而群体中个别人的需求改变不会影响其边际效用的改变,除非这些群体中多数人的需求度都发生了改变,那么边际效用也就相应的改变。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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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7:39: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7:26:00的发言:
不理解你的意思。

边际效用,就是例如,人一口一口喝水(或一格一格,或者一斤一斤)的时候,所产生的有关变化吧。当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的时候,肯定是在对水进行分“层”了,换句话说,就是肯定是一口一口去喝的。

因此说,确切进行描述的话,是这样:不是“水”的边际效用如何如何,而是某一特定的“那口水”与“那那口水”,它们的边际效用如何如何。

如果换一种方式来说的话,是这样:当人喝了总共“2斤水”的时候效用如何如何,喝到总共“5斤水”的时候效用如何如何。。。

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把“水”,与“那口水”,与“那那口水”,相互区分开来。或者,我们应当把“水”,与“这2斤水”,与“那5斤水”区分开来。

效用论者,不会没有做这种区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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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39:00
显然,群体的人数量越大,那么相对于他们的边际效用值也就越稳定。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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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7:41: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7:37:00的发言:
不是没关,相对于群体的需求度的效用是相对于群体中的多数人的意思,而群体中个别人的需求改变不会影响其边际效用的改变,除非这些群体中多数人的需求度都发生了改变,那么边际效用也就相应的改变。

6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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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48: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7:39:00的发言:

边际效用,就是例如,人一口一口喝水(或一格一格,或者一斤一斤)的时候,所产生的有关变化吧。当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的时候,肯定是在对水进行分“层”了,换句话说,就是肯定是一口一口去喝的。

因此说,确切进行描述的话,是这样:不是“水”的边际效用如何如何,而是某一特定的“那口水”与“那那口水”,它们的边际效用如何如何。


如果换一种方式来说的话,是这样:当人喝了总共“2斤水”的时候效用如何如何,喝到总共“5斤水”的时候效用如何如何。。。

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把“水”,与“那口水”,与“那那口水”,相互区分开来。或者,我们应当把“水”,与“这2斤水”,与“那5斤水”区分开来。


效用论者,不会没有做这种区分吧?

你的意思是把水分成一定的单位来考察?从目前效用理论中似乎没有看到这方面的区分,我把这种称为“单位边际效用”,既每单位物品的边际效用量。例如,水,可以分成 ‘效用/每口’;或 ‘效用/杯’;或 ‘效用/每斤’等等,都行,这样我们就可以考察水的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了。不知能理解吗?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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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12-25 17:50: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5:42:00的发言:

效用、边际效用之类观点,有其空洞、废话的一方面。例如,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小,钻石的边际效用大,这种话当然对,但是,当我们在说这种话的时候,我们已经拥有着水了,是在享用了水的效用之后了。如果有一个人,他既没有水,也没有钻石,我们还能比较水与钻石的效用、边际效用吗?换句话说,当我们说“水的边际效用小,钻石的边际效用大”的时候,其实我们实际上在说:我们拥有了足够的水之后,我们却还没有拥有钻石,所以,这时候,水的边际效用小,而钻石的边际效用大。应当这样来确切地进行表达。或者,我们实际上是在说:当水的效用很大,到边际效用很小的时候,钻石的效用大、边际效用大,开始了。

而一旦我们确切表达了,那么我们有可能认为:只要是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其效用与边际效用是相当的。而这,对通常的效用论来说,可能是个根本性缺陷。

其实,当水充足的时候,当水的边际效用可以很小的时候,那说明了什么?说明水是伸手可及的。当钻石昂贵的时候,当钻石的边际效用很大的时候,说明了钻石的稀少。钻石的稀少说明了什么?说明耗费大量的时间过程,需要到处乱跑,才能得到那么很少的一点钻石。换言之,效用论只是在劳动价值论面前的狐假虎威。

1、边际效用与效用概念要清楚,效用越大边际效用越小,两者不相当。

2、边际效用与需要有关,但随着消费的增加“剩余”的需要在减少,所以边际效用既与需要有关也与消费量有关;又因为“拥有”往往等于可随意消费,所以,也可以说边际效用既与需要有关也与拥有量有关。但不能说只与需要有关。边际效用是一个比值。个人认为稀缺程度就是边际效用的基数表达,对应的经验是欲望的强烈程度。这是一个无量纲的量,所以边际效用可以比较;而效用则是对一个有量纲的量的积分,所以,效用不可以比较。

3、不是因为耗费大量劳动才“稀少”,相反,正因为稀少才去耗费大量劳动,因果关系不能颠倒。

4、劳动是什么?不过是人类的时间与生命物质的有目的的耗费。目的是为了消除“稀少”,而时间和生命物质也是人类要“消费”的一种对象而已。为了得到稀少的其它物品,而把本来可以用于休闲娱乐的时间和生命物质转而用在“劳动”过程中,这实际是一种效用(休闲)转换为另一种效用(稀少的其它物品的效用)的过程。其间劳动耗费形成成本,但这种成本并不是完全由时间和生命物质耗费计算的,还要看劳动者本身对时间生命物质的拥有的多少,和他是否把劳动过程视为一种嗜好,所遵从的仍然是边际效用的一些转换原则。所以,劳动成本只是一种效用损失,不是效用论在狐假虎威,而是劳动价值论没有认识到劳动的效用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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