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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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效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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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4:1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9:16:00的发言:

从数学上说,这种表达会有问题。量纲不一致的量如何“相当”。

如果量纲不一致,那么无法相当。那么,可以比较大小吗?例如效用的大小。

12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4:1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9:20:00的发言:

“水的边际效用小,钻石的边际效用大”这句话的确会引出很多误会,因为它隐含了太多的假设。

其实最大的困难并不是因为效用(及边际效用)是消费量的函数,而在于不同商品的边际效用的量纲没有统一,所以无法比较。(当然,这里还要假设效用可测量——尽管它因人而异。在测量问题上,效用论与劳动价值论都面临很大的挑战,这也是它们发展的方向)

兄弟认为,效用论的量纲是统一的。但是,量纲的统一,不代表测量的方便。这里是2种问题。

其实有一种既可以统一量纲,又可以测量方便的东西,那就是:货币货物量。可是,这样一来,还什么效用不效用的啊,直接谈钱,谈物,谈多少,算了。

“张三对馅饼的需求是多少啊?”“是2个大钱的”。

“馅饼对张三的效用,与对李四的效用,分别是多少啊?”“分别是2个馅饼一天的,和每10天5个。”

13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4:2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9:22:00的发言:

这里有一个开放的讨论:物品的稀少,是否源于且仅源于大量劳动时间的耗费?

是这样。这里只需要一点技术性处理。打比方来说,我们可以用几笔来化出某个人,同时也可以用非常多的点、线、色彩来画出这个人,甚至,我们再给他加上各种意义上的背景。。其实都能辨认无误。

另外,什么是叫稀少?明白了这个概念,则答案、结论已经出来了吧。

14
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24: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4:06:00的发言:

老兄这么说,是说我违反了通常的效用论了吗?如此的话,请直接而具体指出上述何处违反,当然,在指出之前或同时,老兄可简单表述几句通常效用论的常识性观点以作为标准。

如果我上述猜测不当,则老兄所说,是否属于泛泛而谈呢?我认为是的。

老兄上面这段话,似乎不理解什么是函数,似乎也不理解效用及边际效用各是怎样的函数。

如果你认为前面是“泛泛而谈”,倒不能说有什么太大的不妥。然而,即便这“泛泛而谈的东西”似乎老兄也未明白其中的意思。(可能猜测不当)

老兄如果尚未了解“通常效用论的常识性观点”,又何来前面的批判呢?

15
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25: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4:18:00的发言:

兄弟认为,效用论的量纲是统一的。但是,量纲的统一,不代表测量的方便。这里是2种问题。

其实有一种既可以统一量纲,又可以测量方便的东西,那就是:货币货物量。可是,这样一来,还什么效用不效用的啊,直接谈钱,谈物,谈多少,算了。

“张三对馅饼的需求是多少啊?”“是2个大钱的”。

“馅饼对张三的效用,与对李四的效用,分别是多少啊?”“分别是2个馅饼一天的,和每10天5个。”

“元/斤水”与“元/斤钻”属同一量纲吗?

别忘了分母的区别。

16
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31: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4:12:00的发言:

如果量纲不一致,那么无法相当。那么,可以比较大小吗?例如效用的大小。

量纲不一致,当然不可以比较大小。

“(总)效用”的量纲可以一样,可以比较大小;但“边际效用”的量纲则可能千差万别(因为消费品可能千差万别),不同消费品的边际效用无法比较大小——除非事先特别规定统一量纲。无论如何,边际效用的量纲与总效用的量纲一定是不同的(只要你知道“边际”对应了怎样的函数)。“边际效用”与“总效用”是不可相互比较的。

17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5:3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15:24:00的发言:

老兄上面这段话,似乎不理解什么是函数,似乎也不理解效用及边际效用各是怎样的函数。

如果你认为前面是“泛泛而谈”,倒不能说有什么太大的不妥。然而,即便这“泛泛而谈的东西”似乎老兄也未明白其中的意思。(可能猜测不当)

老兄如果尚未了解“通常效用论的常识性观点”,又何来前面的批判呢?

兄弟觉着,这些都不重要,请求老兄把我当白吃,或天才,或天才的白痴。之后,请求老兄在对我的发言批评之后,作出批评的理由与根据,利于兄弟明白。

18
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41: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4:10:00的发言:

某效用,某效用的大小,某一物品的效用,是否归结为物品的质量数量问题呢?而物品的来源又是什么?我们需要大饼的效用,是否,其实就是在说我们需要大饼?

兄弟是认为:效用说的就是一定质量、数量的物品,又认为:物品来源于人类,所以作出上述结论。

请回答和批驳。

效用论中,不同质量、数量的物品可以对应同一效用水平——于是有了“无差异曲线”(不妨也可叫“等效用曲线”)的概念。

如果老兄想归结,那么要把效用归结到哪些“一定质量、数量的物品”上呢?更关键的是,如果老兄非常愿意这么归结,其实(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也完全可以这样归结——不同质量、数量的劳动产品对应同一价值量。

以上均在基数效用论上谈。

19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5:4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15:25:00的发言:

“元/斤水”与“元/斤钻”属同一量纲吗?

别忘了分母的区别。

兄弟有这种想法:1、拿10个煤炭换5万元可以叫成5万元的煤炭,拿一亿立方米的水换来5万元,可以叫成5万元的水,在这种比较的关系当中来说,我们去拿元来统一它们。

2、某斤/元,之类,属于单价。单价是交换后拿双方的东西进行比较,再平均,其实还是说的这斤=那元。这不是量钢吧?或者如果是量钢,那还是统一到元了吧。

3、假定我们需要考虑分母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做一点技术性处理,例如用一个“库”或“集装箱”之类,统一例如斤、瓶、吨、立方米等等之类。

20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5:4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15:31:00的发言:

量纲不一致,当然不可以比较大小。

“(总)效用”的量纲可以一样,可以比较大小;但“边际效用”的量纲则可能千差万别(因为消费品可能千差万别),不同消费品的边际效用无法比较大小——除非事先特别规定统一量纲。无论如何,边际效用的量纲与总效用的量纲一定是不同的(只要你知道“边际”对应了怎样的函数)。“边际效用”与“总效用”是不可相互比较的。

我想知道,老兄是如何理解“效用”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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