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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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效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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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50: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5:32:00的发言:兄弟觉着,这些都不重要,请求老兄把我当白吃,或天才,或天才的白痴。之后,请求老兄在对我的发言批评之后,作出批评的理由与根据,利于兄弟明白。

老兄过谦了。

个人只不过想说,如果老兄理解效用与边际效用都是消费量的函数,自然不用像在主楼那样费神费力。

既然效用与边际效用都是函数值(因变量),比较效用与边际效用,就必须事先指定自变量的值。

仅在本论坛,“钻石与水”悖论已经被讨论n遍了。老兄不妨参看一下。

本来,“钻石与水”悖论,就是很不恰当的表达,于是给了许多人批判的机会。其实,只要认真琢磨一下,这其中本就没有什么悖论,悖论只是一种错觉(忽略了量纲,忽略了函数关系)。如果讨论者不事先明确量纲,任何讨论都缺乏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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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12-25 15:53:00
以下是引用徐生在2006-12-25 14:03:00的发言:在我看来,这里首先需要普通逻辑,并且不需要考虑别的,仅仅需要面对:假定效用的量纲之统一不成问题,那么,我们是如何比较不同物品的不同效用及其边际效用的?当我们对某一效用满足的时候,这某一效用是大是小?

效用是主观感受。因此效用的人际比较将成问题(哪怕量纲已经统一)。

就同一当事人来说,比较效用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当事人prefer的东西对当事人来说一定是better。

也因此,序数效用论很多时候占了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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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6:1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15:50:00的发言:

老兄过谦了。

个人只不过想说,如果老兄理解效用与边际效用都是消费量的函数,自然不用像在主楼那样费神费力。

既然效用与边际效用都是函数值(因变量),比较效用与边际效用,就必须事先指定自变量的值。

仅在本论坛,“钻石与水”悖论已经被讨论n遍了。老兄不妨参看一下。

本来,“钻石与水”悖论,就是很不恰当的表达,于是给了许多人批判的机会。其实,只要认真琢磨一下,这其中本就没有什么悖论,悖论只是一种错觉(忽略了量纲,忽略了函数关系)。如果讨论者不事先明确量纲,任何讨论都缺乏可信性。

麻烦老兄,用老兄所理解、明确的效用论,来解释水与钻石的价格不同问题。

做这种请求,前提是“用效用论可以解释水与钻石的价格不同问题,且水与钻石的价格不同是真问题,且符合或遵循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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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6:1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12-25 15:53:00的发言:

效用是主观感受。因此效用的人际比较将成问题(哪怕量纲已经统一)。

就同一当事人来说,比较效用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当事人prefer的东西对当事人来说一定是better。

也因此,序数效用论很多时候占了上锋。

麻烦老兄定义和举例说明上述“主观感受”。

25
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6:32:00

感受是指人的内心体验,例如:快感、美丑感、幸福感、悲痛感等等。满足感也可以是人的一种感受,属于一种快感范畴。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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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6:39:00

对“效用”的理解,必须从人的感受的理解出发来认识,而且最好是从自己的感受经验的认识去理解。

效用实际上就是能使人产生满足感的功效,效用的大小也就是以能产生满足感的大小来衡量了。

不同的物品质量和内容不同,但使人产生的满足感都是相同的,只是产生的量的大小上有所不同,这就是不同物品(或商品)可以用效用来进行比较的基础。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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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6:50: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6:32:00的发言:

感受是指人的内心体验,例如:快感、美丑感、幸福感、悲痛感等等。满足感也可以是人的一种感受,属于一种快感范畴。


谢谢老兄,这样看来,效用可以统称为一种快感。我们需要一些东西事情的时候,又得到了,就得到了一些快感。我们越是喜欢得到的,假若得到了,则快感就越强越大。

而每一个个人的快感,面对各种各样东西、事情的快感,可以认为是一种东西,例如,不同的苹果都叫水果,苹果和西瓜和也作为蔬菜的西红柿,都可以叫水果。换句话说,不同的人,面对不同的物品,等等情况下,可以有同质的(但程度可以不同)效用。

那么,效用可以测量吗?应该可以。例如通过统计调查,例如通过神经学等学的发展。我们假定是可以测量的,至少,我们知道宋丹丹说过,吃水果和吃大葱是不一样的,效用不同。

那么,是否效用大,或者边际效用大,就价格高呢?换句话说,是否效用小,边际效用小,就价格高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经济学还需要效用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应该就是能解释价格的形成的。如果老兄同意上述认识,能麻烦老兄简单回答这个问题吗?

再增加一个具体例子:毒品,可以认为对吸毒者来说效用非常大,等等,而毒品往往价格高,而这种价格高,正是由于效用、边际效用问题。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吗?请老兄评论。

28
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6:53:00
效用是物品(或商品)相对于人的感受。物品的效用可分为相对于个体的效用和相对于社会群体的效用,前者一般以每个个体的需求为基础,而后者往往是以社会中众多的需求者的需求为基础的。而我们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往往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是有区别的,物品对个人的效用往往会随者个人的满足增加而迅速递减,而相对于社会群体的效用由于并不是受一个人的需求满足而变化,所以其效用的大小相对稳定。效用理论中所说的效用一般是指相对于群体需求而言的。这是我的理解。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29
徐生 发表于 2006-12-25 17:04: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6-12-25 16:53:00的发言:
效用是物品(或商品)相对于人的感受。物品的效用可分为相对于个体的效用和相对于社会群体的效用,前者一般以每个个体的需求为基础,而后者往往是以社会中众多的需求者的需求为基础的。而我们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往往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是有区别的,物品对个人的效用往往会随者个人的满足增加而迅速递减,而相对于社会群体的效用由于并不是受一个人的需求满足而变化,所以其效用的大小相对稳定。效用理论中所说的效用一般是指相对于群体需求而言的。这是我的理解。

兄弟觉着这种区分不重要。假定一个社会,只有三种人,只有一种需要需求:欣赏歌星的歌唱。这三种人是:喜欢张三的,喜欢李四的,喜欢大刀王五的。

而在例如喜欢张三的人当中,有的人天天跟随着他,听腻了,但,更多的人难得听个够。

那么,1、我们可以把上述三种人,看作是三个巨人。或者2、我们给上述的个人,按某种非常科学的方法打分:以100分为充分效用,则190分跟100分没什么区别了,还有的是20分,有的30分,最后加总,得出总分。那么3、老兄做上述区分,与不做上述区分,在总得分上不会有区别吧。

30
ssmmb 发表于 2006-12-25 17:12:00

再来谈谈“边际效用”的问题。我看了很多人谈到边际问题,但没能说到点上。边际是个很形象的词,假如你把一个物品在满足中不断递减的过程做一坐标图,那么哪个边际就是在他最后满足的效用递减的边缘,当然,这里的满足肯定不能是完全满足了,如果是完全满足其效用就变成零了,边际效用也就成了零。

显然,一个物品的效用越大,那么它所产生的边际效用也将是很大(如还没有满足时的边际效用),但随着满足的增加可能会降低到很小。而一个物品的效用很小,那么不论它是否满足都不可能产生很大的效用,而随着满足的增加也同样会使边际效用减小。不同点就在于前者可产生更大的边际效用。

水的效用应该使非常大的,但由于人对它的满足程度已经很大,所以它的边际效用始终很小,但如果你到了沙漠缺水时,干渴会使你对水产生极强大的需求,因此,那时水对你来说其边际效用将是非常大。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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