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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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突破劳动价值论束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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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13:22: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2-3-16 06:42
在商品交换中,商品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进入交换的,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和价值分别进入交换的。如果说商 ...
一种物质,肯定有多种客观存在形式。如物质存在、重力、体积、长度,等等,你不能用使用价值这一存在形式来排除其它存在形式。商品本身是一种存在形式,分配权力也是商品的一种存在形式。当然,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价值。
价值是分配权力,但分配权力不一定是价值,只有在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参与者社会产品分配的权力,才成为价值的内容。确实的,如果税收成为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生产关系的内容,就能形成价值。我国许多价外税,就是暴力形成价值的结果,是我们考察商品生产与交换的规律性东西。所以,《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中,有一节对此进行论述,即对商品价值量进行修正。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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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15:25:01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2-3-16 12:08
马克思给“剥削劳动的结果”这个结果下了是非善恶的价值判断了吗???
剥削——占有别人的劳动,不是很明显的意义吗?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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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 发表于 2012-3-16 17:26:09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12:46
“后人用很少的劳动时间把众多的社会属性的价值构成在自己的“锅”炒上一番,自然也就倍加自乘了吗”!
...
实际上前后都是一样的意思,即是把前人的积累的劳动价值成果汇聚在一起!




人类创造了社会和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考察研究创造这些财富的种种形式,无一不是由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结合而形成的,如果我们再深入的研究解析一下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也许会有一些新的启迪和发现。

我们解析了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客观价值构成要素如下:                                
(一) 人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要素
1、 投入者的直接具体活劳动
2、 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直接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直接耗损占用的全民所有的自然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5、 投入者直接消耗的劳动生命量
(二) 物力资本的基本价值构成要素
1、 投入者的直接过去劳动
2、 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 消耗占用的社会的进步与积累成果
4、 耗损占用的全民所有的自然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

既然是上述两种资本的结合形成了人类的财富价值,那么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每一项构成要素必定都为财富价值的形成积累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有贡献就应该有回报,这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礼尚往来的规律性的道理。否则人类就会受到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惩罚。现在人类社会的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困境就是很有力的证明。

如果我们能及时合理的让物质资源与环境资源分享我们创造积累的财富价值,现在就不会有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困境;如果我们能及时合理的让各阶层劳动者分享我们创造积累的财富价值,人类自然就会有和平的幸福生活,就会杜绝战争消除阶级斗争省下更多的财富价值去建设更美好的新世纪。

所以我们主张按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客观价值构成素量属性来分配创造积累的财富价值,这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分配理念,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有利于人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
解读资本价值构成是全球生命的新生,是社会和谐的根本!http://blog.people.com.cn/blog/u/yo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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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20:57:48
胡马依北风 发表于 2012-3-16 15:43
这个“很明显的意义”是你的意思还是马克思的意思?或者是列宁开始才有的意思?
这是大家的共识。
余樟芝

95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21:04:19
永新 发表于 2012-3-16 17:26
实际上前后都是一样的意思,即是把前人的积累的劳动价值成果汇聚在一起!
不一样。一是“汇聚”在一起,是简单的加法;另一不仅要“汇聚”,还要“倍乘”,除加法外,还要乘法。这种观点,还不如“物化劳动能形成价值”的观点,毕竟这一观点,说明了价值的来源。这一“倍乘”连来源都不明确。
为什么能“倍乘”,要说明。
余樟芝

96
wzwswswz 发表于 2012-3-17 10:40:47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12:39
生产商品的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之和,组成商品交换价值量——商品价格。我们也从市场上抽象出“等量劳动 ...
不管你如何定义你的价值,“我们也从市场上抽象出‘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等一般生产关系”这句话已经充分表明,这里的“我们”实质上就是“要素价值论”。
其次,既然“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是“从市场上抽象出”来的,那么,请问,你们是如何得到这种抽象的呢?
再次,“如果税收是一种要素的话,由于价外税不同,即暴力形成的价值能力不同,也是一种特例。”那么这种特例是不是价值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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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wzwswswz 发表于 2012-3-17 11:12:11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6 13:00
价值就是结晶,结晶就是价值,不符合逻辑!你不是喜欢用逻辑考察问题吗?现在怎么违反逻辑了?
就各生产 ...
我已经说过了,我所讲的“共同结晶”是按照要素价值论的观点来讲的。一般来讲,要素价值论并没有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要素的具体形式决定的,因此,这里的“共同结晶也绝不应当理解成生产要素具体形式的结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了,我已经把这一定义再次表述为“生产要素一般耗费的共同结晶“,这里的一般耗费当然是就各种生产要素的共性而言的,又有什么不符合逻辑呢?
如果这样还不符合逻辑的话,那么你所说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要素量”决定,就符合逻辑吗?因为生产要素量不可以是1台机器,1公斤种子……吗?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由1台机器、1公斤种子决定的吗?

98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7 12:32: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2-3-17 10:40
不管你如何定义你的价值,“我们也从市场上抽象出‘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等一般 ...
1、要素价值论的根本错误,就是没有价值的定义,从而还称不上价值理论。
2、人与人的平等性,决定了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
3、“特例”不是价值的内容,属于分配权。“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与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也不是价值的内容,属于分配权问题,是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内容。
余樟芝

99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7 12:50:49
wzwswswz 发表于 2012-3-17 11:12
我已经说过了,我所讲的“共同结晶”是按照要素价值论的观点来讲的。一般来讲,要素价值论并没有认为价值 ...
1、一般耗费,是各生产要素的共性;共同结晶,当然是各生产要素的共性。“生产要素一般耗费的共同结晶“,就成为:生产要素共性的共性了。符合逻辑吗?

2、生产要素量可以是1台机器,1公斤种子。当然,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由1台机器、1公斤种子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不过,前面(114楼)我已经指出过:就各生产要素物质存在而言,是不能比较的,当然就不能考察它们形成价值问题。但是,既然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成为生产关系的内容,各生产要素就失去了“物质存在”的特性,成为生产关系的产物。具体劳动是不能比较的,但抽象劳动能比较,并且,只有抽象劳动为生产关系的内容,才能存在;同样,生产资料等物质存在形式的生产要素,是不能比较的,只有作为生产关系内容的资本,才能比较。
注意:各生产要素,只有作为生产关系的内容,才能比较。抽象劳动,可用劳动时间来表示;生产资料,则可用货币量来表示,成为资本——社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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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樟芝

100
lykd05130 发表于 2012-3-17 12:52:23
clm0600 发表于 2012-3-17 12:11
他就是要素价值论的改头换面而已,换个说法,还是那一套。
正因此,我认为:生产要素价值论者,最容易接受分配价值论。
余樟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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