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6-1-5 15:29 
“而马克思通过研究认为,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各种商品的交换比例(相对价值)又必然会趋向于一个平均值, ...
给你一段马克思的话,看看你所编织的到底是不是稻草人——
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
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
使用物,或
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
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对后者的进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换价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
价值的“
表现形式”,独立的表达方式,而后我就来分析价值。因此,我在第二版第36页上写得很清楚:“在本章的开头,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对象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
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
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
的表现形式即
交换价值形式,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等等。因而,我不是把
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把它们当做“价值”这个抽象分裂成的两个对立物,而是把劳动产品的
具体社会形式分为这两者;“
商品”,一方面是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不是交换价值,因为单是表现
形式不构成其本身的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