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这些物(商品)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 —— 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卷,p.51) 很多追随者据此坚持说他另行定义了“价值”这个概念。
他随后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么,这句话里的“价值”使用的是谁的定义?是斯密的定义—— 交换价值、还是马克思自己的定义——劳动凝结?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斯氏)价值(交换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 这句话是有意义的,表达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但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马氏)价值(劳动凝结),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 这句话显然是同义反复,语文不及格。
下面这些话同样如此:“它的价值(劳凝)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劳动的量来计量。”“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劳凝)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劳凝),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p.52)“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劳凝)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实际上,马克思从第一句话开始就悄悄地把“价值”换成斯密定义的价值(交换价值)了,否则后面的话全都没意义,说了等于没有说。马经信仰者也是这样理解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量”。“劳动价值论”这个理论的名称里的“价值”显然也是指商品的交换价值,而不是指“劳动的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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