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A 把价值 40 镑的葡萄酒卖给 B,换回价值 50 镑的谷物。A 把自己的 40 镑变成了 50 镑,把较少的货币变成了较多的货币,把自己的商品变成了资本。我们仔细地来看一下。在交换以前,A 手中有价值 40 的葡萄酒,B 手中有价值 50 镑的谷物,总价值是 90 镑。在交换以后,总价值还是 90 镑。流通中的价值没有增大一个原子,只是它在 A 和 B 之间的分配改变了。一方的剩余价值,是另一方的不足价值,一方的增加,是另一方的减少。如果 A 不用交换形式作掩饰,而直接从 B 那里偷去 10 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资本论,第一卷,p.185)
为了论证“等价交换”,他只谈价值,不提使用价值。但他自己在数页前写道:“与两人不进行交换而各自都不得不为自己生产葡萄酒和谷物相比,用同样的交换价值,A 能得到更多的谷物,B 能得到更多的葡萄酒。”(p.179)
即使在他一百年前的斯密时代,专业生产者已经把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千倍以上。交换双方在使用价值上的增量是巨大的,所谓“不足”一方根本不在乎价值的这点减少。A 因产品比较紧俏而多得到货币,更非盗窃行为,因为被窃者在使用价值上是毫无收益的。
他把追求资本增值的行为称为“偷”和“欺骗”(p.186),为后面证明资本家是剥削者定下了基调。
他不是不知道交换过程还涉及使用价值,在论证资本家剥削雇工时,就开始谈论使用价值了:“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p.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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