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r 发表于 2026-5-21 11:18 
马克思说:“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23,54]在这里的 ...
第一,马克思多次指出,商品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里,物与物的关系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虽然是紧密相连的但又是有区别的。
其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非只存在于在物与物交换的那个环节中,更不是物与物交换的结果。当生产者彼此需要对方的产品,并且不得到对方的产品就不放弃自己所持有的产品时,这样一种社会关系就已经决定了产品必然会成为商品,而交换只是这种社会关系的结果。
第二,是否存在上述社会关系与这种社会关系是否得到表现并不是一回事。
在生产这个环节上,我们从一件产品本身是无法看出它是不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也看不出别人是否也需要这一产品。即在进入交换领域之前,产品本身是无法表现出它是否体现着能够引起交换的社会关系的。而一旦进入了交换领域,那么通过物与物的关系,是否具有上述社会关系就表现出来了。这也就是马克思说的,“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
但劳动产品之所以能够在交换中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能够表现出它所体现的那种社会关系,只是因为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事实上已经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从而已经是这样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了。
这就是说,关系在事实上的存在是原因,而关系的表现只是关系在事实上存在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所以。理解马克思的观点,千万不要把物与物的关系与其背后的社会关系混为一谈,不要把社会关系表现与事实上的存在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