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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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资本论》茶座(2)商品 [推广有奖]

281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18 21:56:24
clm0600 发表于 2026-6-18 11:31
1000斤是通过劳动从土地上得到的好处,800斤是交换土地使用权后剩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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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了半天花活儿, ...
有本事你别打补丁,那才说明你通过劳动真的能得到1000斤。
…………

你的科学方法就是0!
在力学上,如果只有A这个力时,能把一物体向右移动1000米,那么向右移动1000米就是A这个力的作用。如果后来又有了B这个力,把这个物体向左移动了200米,那么向左移动200米就是B这个力的作用。当然,两个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这个物体向右移动了800米。

而在你看来,A这个力的作用就只是把一物体向右移动800米。如果物理学老师采用力的分解与综合的方法告诉你A这个力的作用是把盖物体向右移动1000米,那你就会说,“耍了半天花活儿,还不是只向右移动了800米?有本事你别打补丁,那才说明A这个力的作用是把物体向右移动1000米”。
物理老师当场被你气死:“朽木不可雕也!”哈哈哈哈!

282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18 21:59:01
clm0600 发表于 2026-6-18 11:31
1000斤是通过劳动从土地上得到的好处,800斤是交换土地使用权后剩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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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了半天花活儿, ...
地主凭借他的土地,有权参与粮食的分配,得到200斤粮,这是铁一样的事实。
…………

铁一样事实就是,地主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农民通过劳动从土地上收获的1000斤粮食中占有了200斤粮食。

283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18 22:02:44
clm0600 发表于 2026-6-18 11:31
1000斤是通过劳动从土地上得到的好处,800斤是交换土地使用权后剩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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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了半天花活儿, ...
一个出“种”,一个出“地”,这才完成了种地,种地就是这双方合作完成的。
…………

地主出“地”,农民不出“种”,地主照样可得地租。所以,地主出“地”只与地租有关,而与农民种不种毫无关系。

284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18 22:11:23
clm0600 发表于 2026-6-18 11:33
你早说的东西有个毛用啊,现在你说的就没有啊!你说不全怪谁?
“农民的使用权是有权在土地上耕作,在协 ...
你早说的东西有个毛用啊,现在你说的就没有啊!你说不全怪谁?
…………

再看一遍我之前说过的话,“地租的特点在于:地主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农民,租赁期间的土地归农民支配,土地上获得的好处也属于农民;地主则通过使用权的转让而获得地租。”“农民租了土地,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在土地上收获了1000斤粮食,这1000斤粮食就是他通过劳动从土地上得到的好处。”

之前已经说得明明白白的东西还需要每一次都加以重复吗?
如果你承认,你确实患有选择性失忆症,那么在涉及之前表达过的观点时我如果没有加以重复,那么我可以向你道歉,我忽视了你左患有的这种病症。

现在请问:你确实患有选择性失忆症吗?

285楼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0:27:54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18 21:56
有本事你别打补丁,那才说明你通过劳动真的能得到1000斤。
…………
在力学上,如果只有A这个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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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你的愚蠢逻辑就是,实行了推恩令之后,还要愣说大儿子还有权力继承他爹的全部领地!
然后打一个可笑的补丁:大儿子必须把他继承来的全部领地分一半给二儿子。
却不允许别人直接道出真相:实行推恩令之后,大儿子只有权继承他爹的一半领地,另一半由二儿子继承。

看到了吗?大儿子的继承权力能让他继承到多少领地,是可以变化的。
而你的力学例子中,一个力使物体移动的距离是不变的
。所以你的类比是扯淡。

铁一样事实就是,地主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农民通过劳动从土地上收获的1000斤粮食中占有了200斤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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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个漏洞:你只敢说农民收获粮食,不敢说农民占有1000斤粮食。
你说农民用200斤粮食去换什么东西之前,你得先证明这200斤粮食是属于他的。

但是很不幸,农民在地主的土地上收获的粮食,只有一部分属于他,另一部分属于地主。

地主出“地”,农民不出“种”,地主照样可得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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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得不到“种地”呀,所以种地这个生产活动是地主和农民合作完成的。

之前已经说得明明白白的东西还需要每一次都加以重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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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使用权是有权在土地上耕作,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地主不得随意使用土地。”
你这句话的形式,就要求你必须把使用权的内容说全了。

286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22 14:45:30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0:27
在力学上,如果只有A这个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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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

只要是科学,经济学与物理学在逻辑上就有相通之处。
例如,实际卖出的量与真实的能够购买的量一定是相同的。如果不同,那么必有一个为假。

同理,不管你是不是把经济因素叫做力,劳动与土地使用权的作用就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的作用也绝不是土地的作用,所以无论你如何想混淆,它们也不是一回事。

287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22 14:53:16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0:27
在力学上,如果只有A这个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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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很不幸,农民在地主的土地上收获的粮食,只有一部分属于他,另一部分属于地主。
…………

很不幸有毛用?因为很不幸,不同的力就不存在了,最后的结果就不是不同力的不同作用的综合了?

类似的,一个人工作单位给月薪一万元,交纳所得税后剩8000元,你就说他从单位得到的工作收入只有8000元?

288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22 15:42:40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0:27
在力学上,如果只有A这个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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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你这句话的形式,就要求你必须把使用权的内容说全了。
…………

我已经说过的话,不需要每一次都做重复。

289楼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6:59:26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22 14:45
你不要扯力学了,经济学不是物理!你的类比根本不适合。
…………
实际卖出的量与真实的能够购买的量一定是相同的。如果不同,那么必有一个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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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跟空气搏斗吧?
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是用劳动衡量的交换价值而已,是看商品值多少劳动,与多少劳动的交换价值相等,能买得起多少劳动!而不是说看商品在现实中能够买到多少劳动!

所以,说1000斤粮食的真实交换价值是L+I量劳动,只是说1000斤粮食的交换价值与L+I量劳动的交换价值相等,根本就不是说1000斤粮食在现实中必须能买到L+I量劳动,它现实中完全可以买其他商品。

同理,不管你是不是把经济因素叫做力,劳动与土地使用权的作用就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的作用也绝不是土地的作用,所以无论你如何想混淆,它们也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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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作用我不管,但是我知道,农民凭借他的劳动可以占有一部分粮食,地主凭借他的土地也可以占有一部分粮食,粮食由农民和地主瓜分,他们参与瓜分的依据是他们提供的生产要素:劳动和土地!

一个人工作单位给月薪一万元,交纳所得税后剩8000元,你就说他从单位得到的工作收入只有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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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类比又是不恰当啊,工作单位给了1万元月薪,这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事情,劳动合同上也写得清清楚楚。
但是农民和地主的例子里,大家只看到土地上产出了1000斤粮食而已!但是谁给农民1000斤粮食了?

你的愚蠢逻辑是:工作单位给了你一万月薪,老板拿利润1万元,你就嚎叫;你的劳动的价格其实是2万元,只不过被股东拿走了1万,哈哈哈
别人说,劳动的价格只有1万,你就又嚎叫:你不懂力学!你不懂科学,你只看表面现象,而现象是虚假的!

你的愚蠢逻辑是:实行了推恩令之后,大儿子只能继承他爹的一半领地,另一半由二儿子继承。你就嚎叫:大儿子还有权力继承他爹的全部领地!只不过他必须把他继承来的全部领地分一半给二儿子。
别人说,制度变了,现在大儿子只能继承一半领地了!你就又嚎叫:你不懂力学,不懂科学,只看表面现象!
对于这个例子,你是准备装瞎到底吧,哈哈哈

你的愚蠢之处,就是把前一个制度的分配结果当作了不能改变的所谓“实质”!
如果前一个制度是大儿子二儿子各继承一半领地,后来改成了只有大儿子有继承权,你就又该这样嚎叫了:
大儿子还是只能继承一半的领地,只不过二儿子必须把继承的另一半领地给到大儿子而已。
这就是你所谓的懂科学,懂力学。

290楼
wzwswswz 发表于 2026-6-22 22:20:07
clm0600 发表于 2026-6-22 16:59
实际卖出的量与真实的能够购买的量一定是相同的。如果不同,那么必有一个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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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跟空气搏 ...
你这个类比又是不恰当啊,工作单位给了1万元月薪,这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事情,劳动合同上也写得清清楚楚。
但是农民和地主的例子里,大家只看到土地上产出了1000斤粮食而已!但是谁给农民1000斤粮食了?
…………

这就像一个人月薪1万元一样,这1万元就是他自己的税前收入。在交了2000元税后剩下的8000元就是税后收入。即相当于他用80%的月劳动为自己挣得了8000元税后收入,用20%的月劳动生产了2000元 税收。
农民也是如此,打了1000斤粮食,这1000斤粮食就是他L量劳动的“交租前收入”。交完租后剩下的800斤则是“交租后收入”,即相当于用80%L量劳动为自己生产了800斤“交租后收入”,用20L量劳动作为租金交换了土地的使用权。

如果实行的是货币地租,那就更加一目了然了:农民打了1000斤粮食,地主没有任何权利拿走其中的任何一粒粮食,这些粮食当然是属于农民的,属于农民的“交租前收入”,
然后,农民把粮食卖了钱之后,其中的一部分钱(例如200元)才属于地主,剩下的800斤粮食或800元钱,那才是农民的“交租后收入”。

而你根本就没有能力分清“交租前收入”与“交租后收入”,总是用“交租后收入”来抹杀农民的“交租前收入”。这就像用税后收入抹杀税前收入一样,你的分析能力确实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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