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客观的事实来检验马氏的“剩余”概念,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批判是什么?
啥客观事实呢?有吗?就像没有啥数量关系可以否定效用价值论一样,啥数量关系能否定剩余价值论呢?有吗?
难道计算不是靠客观的数据,而是凭你的脑瓜“反映”出来的?
难道阁下设计出了检验价值论的计量模型了?可能吗?序数效用价值论是计量检验优于基数效用价值论的?
有的话赶紧详细的写一下你的检验模型,我觉得可以推荐你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有吗?
这里说的科学是指自然科学,不是你脑袋里那些拉拉杂杂的东西。
这里讨论的是社会科学,白痴!你18岁以后就应该知道: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是两回事,经济学领域从结论到思想方法都没有自然科学中的那种科学的、可检验可证伪的东东。有一条经济学原理是事实上可证伪的吗?举一个例子?(事实上,很多自然科学家认为自然科学恐怕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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