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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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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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2 08:21:49
4.6 群体需求实现的一般方式

4.6.1  推理与演绎

    群体与个体互相是对方实现自身目标的途径和手段,就必须实现个体和群体两个方向上的需求。群体又以其他群体为生存环境,进一步构成了新层次的、更大的群体。鉴于需求本身的多元性,由此形成的体系将是极为复杂的,试图用一些简单清晰的条目作为整个复杂体系的一般理论的努力,注定是徒劳的。对于这个体系的观察、反思、资料整理、概念梳理工作才刚刚开始,对需求及其实现的体系研究都还处在“钻探勘察”的初始阶段,处在取样、分析、假设、猜想和推理的阶段,一时还难以形成可靠的、系统性的认识和观点。因此,以下这些涉及具体经济现象的讨论,更大程度上属于演绎性质的探讨。

    根据我们的假设,逻辑的、思维的、纯粹元间的世界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一旦一个规则生成与确定,依照这个规则就可能演绎出一套元间体系,生成一个独特的模型。同样,大自然也是无限可能性中实际实现了的一种模式,只不过这套模式的实现途径不是纯粹的元间实体,或者说不是处在对物质载体的依赖程度接近下限范围里,而是处在从趋近于物质的下限开始,直到接近纯粹物质上限的广阔范围里。我们的认识能力仅仅是整个自然界中偏重下限的区间里的一小部分,是自然界自己对自己的反思能力。因此,我们可能具有比大自然自己的这部分更自由的元间组合能力,这种能力是我们可以产生出远远多于主要靠物质载体才能实现的元间组合的样式和状态。

    一方面,我们用纯粹推理的方法演绎出的元间实体就有可能和物质世界实际发生的物理事实相同或相似的元间实体,换言之,我们产生的无数元间实体中有一些可能与自然的物理的世界生成的元间实体是同一种元间实体。造成这种可能性的最根本原因是我们大脑本身是大自然的产物,大脑的形成及其初始规则是在进化中通过元间转移和复制的方式被大自然直接赋予的。大脑的初始规则和自然的规则是同一套元间实体。所不同的在于,大自然通过人实现了元间抽象,具有了元间抽象能力,将元间分解到了极限,具备了探寻比大自然实际实现的元间实体更为基本的、更为初始的规则的能力。因此,在一个有限定义域里,我们都在放心地使用演绎和推理的方法,并通过这种方式发现物理的对象世界实际采用的元间实体。

    如果我们演绎出的元间实体与对象世界实际采用的元间实体高度契合,就可以把这样的演绎结果称之为科学,如果两者相差较加大,只有某种程度上的吻合,只能解释一小部分现象,不能说明或预言大部分的现象,就还达不到通常所说的“科学”的标准,经济学就是这样一类还达不到科学标准的学科。这是因为我们过去使用的规则和方法维度太低,远远低估了经济学领域的复杂程度,还没有能力掌握更多的对象实际拥有的元间实体。相信随着我们认识能力的提高,经验的积累,终究可以更多地掌握这种方法和信息,逐渐接近复杂对象的元间实体,直到最大限度地逼近极限位置。这个极限可能是对象本身的不确定性,也就是不可契合不可预测的极限,也就是我们对于需求研究的极限。

    另一方面,除了寻求与外在自然对象世界的契合之外,在纯粹的元间世界里,元间的推理和演绎可以依照自己设定的任意规则进行,每选择一套初始规则,就可以产生一个新的绝然不同的新的元间体系。相对于每一套元间体系本身来说,各自都有对于规则本身的契合性问题,都有在本体系内部的合理性问题,这种合理性也是一种科学性,因此,我们所说的“科学”,有两种意义。

    在具体的生活中,我们很难绝对清晰地划分我们处在哪一种意义上的“科学”之中。往往处在这两种“科学”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两种意义。下面讨论的几个经济学话题就是这样的一种推理和演绎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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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03 发表于 2013-8-12 19:04:1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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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4 08:18:54
4.6.2  群体需求
    所有个体都只能通过群体的途径才能实现自己的绝大部分需求。不论是从一个群体中生成的新个体还是新加入一个群体的个体,都即刻处在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之中,这些新建立起来的关系也就是个体实现自己需求的途径和方式。然而,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旦建立起来,这一个关系主体就不再仅仅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构成相互关系的所有关系者。比如由两个人构成的“朋友”关系,这种关系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离开了对方,一个单独的关系者就不再能继续作为关系者,也就不再拥有这种关系了。这个关系实体本身也就随之消失了。但是,对于由多个体构成的群体来说,某个个体的退出,失去的只是这个个体自己与其他个体的关系,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依然存在,如果,这个群体的人数足够多,某个人的离开不可能大幅度地改变原有的关系实体的性状,这种关系实体就是独立于那个离开了的人的实体。构成群体的个体数量越大,这种关系受到的影响就越小,就越是趋近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关系实体。这种关系实体就是群体的元间实体。所以,群体利益不仅是所有个体利益的抽象,是所有个体利益的共同部分,同时也能成为一个独立需求主体的独立需求。
    个体互相之间构成相对紧密关系的基础是分工与合作,分工与合作是实现自己需求的重要手段与途径。个体对于其他个体、对于群体具有依存性和界限性这样两种相反的倾向。首先,在通过群体实现自己需求过程中,从合作中感受到了集体的温馨与安全,从为了集体目标的奋斗中获得成就和荣耀,获得了具体的物质和元间的利益,从而,群体的利益与个体的利益达到很大程度的一致,群体利益被直接转变成了个体利益本身。其次,群体被作为实现个体利益的途径,必然表现出个体利益实现的间接性,有时,间接性的程度会非常大,达到极限时,群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就会是冲突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是冲突的,甚至只有牺牲个体生命和财产才能实现这个群体的某些利益。群体利益成为个体利益的竞争者和对立者,更不要说个体相互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与合作这样的双重关系。
    因此,一方面,个体必须要维持自己的独立,要坚持自己的利益和目标,否则,就难以生存,就失去了参与合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必须服从群体的规范和要求,某种程度上放弃自己的利益。于是,这两种相反倾向的对立统一就成为个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成为群体内所有个体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也就成为群体元间实体的基本形式。
由于群体成为了相对独立的需求主体,因而也具有了群体自己的自我意识。
    作为相对独立的需求主体,群体的需求也有物质与元间这样两个极端的形式,所有的需求形式和目标也都是处在这两种极端以及两个极端之间的具体需求。例如,一个国家需要土地、石油、粮食 ……,也需要奥运会金牌、国际话语权,需要国家尊严。
    由于群体作为相对独立需求主体的同时,是所有个体利益的抽象形式,是所有个体实现各自需求的途径和手段,所以,群体的利益就有两个目标方向,一是保障实现每个个体各自的需求;一是保障实现群体本身的需求。群体的自我意识也就具有这样两个思考方向。但是,这两个方向需求的实现过程常常会发生相互冲突的现象。
    既然个体的利益必须通过群体的途径才能实现,那么对个体来说,这种需求就成了只能间接实现的间接需求。随着分工的不断发育,就像一家人不需要用装备战斗机的方式来保卫家园一样,间接需求与直接需求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远,更多的间接需求都由群体和群体中的其他个体代为实现。由于这种间接性,抽象需求与具体需求,间接需求与直接需求,长远利益与眼前的利益,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冲突,往往以牺牲对方为代价。比如,希腊ZF如果不实行财政紧缩就难以扭转主权信用危机,就得不到欧盟的援助,但是,希腊民众的福利却因此受到了伤害,于是,走上街头,抗议示威。个体与群体成了对立的双方。
    个体头脑中所进行的决策过程是不同概念体系、元间立场的比较、评估、竞争的过程。同样,群体的决策也是这样一个不同意见的比较、评估、竞争的过程。个体拥有一个可以为不同概念体系进行辩论的大脑,个体决策的困难在于自己多重利益之间的冲突和取舍。但是,个体毕竟是一个独立和完整的身体人,个体的人体不会在方案辩论的过程中发生分裂,充其量也只能是精神分裂。而群体自我不具备这样的不可分裂性,方案的论证和争辩在可分离的个体之间直接进行,维系这些个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前提仅仅是现有的政治、经济、民族、历史、文化、信仰关系。而且,每一个辩论者在作为一种意见的代言人代表一部分个体利益的同时,其自身还是一个利益主体,每个辩论者都是这样一种具有三重身份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辩论者所要竭力坚持的观点和立场必须同时有利于群体、有利于其所代言的那些个体以及辩论者自身这样三个主要方面的利益。虽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许多“民意代表”超脱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虽然能够舍弃自己大量物质和名誉利益,为大众服务的人总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只能说这些杰出人物超脱了自己的某些个人利益,难说超脱了所有的个人利益,因为元间需求的种类无限多,元间需求本身又是最高水平意义上的个人利益。其中,最吸引人的是这种元间利益与群体利益直接重合那些部分。
    无论如何辩论、如何决策,无论怎样高明的管理,无论怎样先进、合理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由于个体的角度和地位各不相同,个体间总是处在不均匀的状态之中。作为所有个体抽象形式的群体都难以顾全每一个个体的全部个别需求。个体的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总是存在着差别。群体适应环境势态变化的速度总是或超前或滞后于个体利益变化速度。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从积极的角度看,正是这些利益的冲突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从消极的角度看,利益的冲突成为群体决策的难题,使得任何决策都难以做到总是有利于所有个体,总是能令所有人满意。往往不得不以牺牲一部分个体的利益为代价,因此,群体的决策必然是一个不断争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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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5 08:31:36
4.6.3  两种极端的需求及其对立统一

    个体与群体的需求都具有物质和元间两种意义,具有物质和元间两种极端的情形,任何具体的需求都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不同程度地具有物质和元间两种因素。这样,两个层次交织在一起的需求主体面对的是两个方向的需求目标,所要实现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需求。

    需求总是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而这两种需求并非是均匀的、对等的,比如,吃饭和读书这两种实现需求的行为中都包含了物质和元间这样两个方面,但是这两种行为的着眼点是明显区别的,同一位需求者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个需求对象的着眼点也是不同的。

    每次技术革命和社会变革都会打开一个新的需求领域,新的需求相对于过去都会表现出在物质和元间方面侧重点的偏移。例如,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体制崩溃了,生产力获得了解放,与此相伴随的是思想的解放,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新的思想方式和新的社会秩序成了重要的元间需求品;唐、宋时期相对发达的农、工、商业和长时期的和平安定,形成了相当的财富积累,社会安定,温饱问题暂时得以缓解,这种改善得诗词歌赋、文学艺术、宗教、思想有机会成为更重要的元间需求品。

    以英国为先导的工业革命,开发出了一大批新的物质需求品和新的生活方式,使得传统的农耕文明相形见绌,田园牧歌、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被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和炮舰、坦克所取代,生存压力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生存又再次成为最迫切的任务。物质需求重新成为时代的标志,就连哲学家们也异口同声地将物质作为了唯一的存在者。从此,观察世界的主要视角转移到了物质之上,元间仅仅被作为一种物质现象,元间本身不再被作为一个具有对等地位的实体来看待。直到现代科学和信息技术的革命才重新开始缓慢地纠正这个偏见。工业文明所产生的巨大生产能力,再次在新的水准上局部、暂时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实现更多个体的元间需求创造了条件,社会的元间需求开始逐步向舞台中心挪动。眼下,我们正在走入的信息化社会也就是以元间需求为主要目标的新社会。

    历史揭示了一个倾向:人类社会的需求以及实现需求的方式向着元间化的方向发展。元间需求与更多的用元间方式实现的需求将逐渐成为主流。

    此前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将焦点汇聚在物质需求品之上,元间需求品还不是一种必须刻意关注的领域,处在仆从的地位。元间需求品从属于物质需求品,仅仅是获得物质需求品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其本身很难成为主导的分配标的,目前的经济体系及其理论体系都植根于此。现在,情况开始发生逆转。物质生活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多余的物质成分成为了实现元间需求的手段和工具。理论和经济体系显然滞后与需求的变化,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两种需求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生产方式才能实现,于是,就有必要讨论包括两种不同需求品在内的更一般的生产方式。显然,这将会是一个内容极其庞大的体系,也绝不是作者个人学力所能及的。本书的主旨仅限于探讨需求的极限,至于这极限之间的更多内容以及对于如何实现这些需求,这里只能就其轮廓做一些远远的眺望。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框架,核心是生产方式问题。

    《中国大百科全书》这样定义:“生产方式(Mode production)是指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谋得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体系。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方式是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1] 这个定义的关键词是“物质资料的谋得”,而“人际关系”、“生产力”、“生产关系”都不过是手段和途径罢了,其倾向性和极端性显而易见。

    马克思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那个时代中的主要社会矛盾,在于处理由工业化所产生的最基本物质生存资料的生产和分配问题,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这些问题即使是到现在也还没有消失,所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立场依然具有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分析方法依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新的变化是,我们已经开始在某些局部的区域里不再仅仅把物质资料作为唯一的主要的生活必需品,甚至不作为最迫切的必需品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身不再仅仅被作为是实现物质需求的工具和手段,这种关系本身正在开始成为更重要的需求品。此外,我们已经也不再仅仅把生产力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物质因素,这其中还有很多内容已经不能仅仅用物质范畴所涵盖了。需求和实现需求的手段的变化迫使我们必须将另一个极端的情形也考虑在内,开辟更加全面完整的政治经济学视野。

    虽然,物质与元间总是相依存的,但是,需求的进化和发展逐渐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显现出来,两种需求品及其实现方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分化成了明显的、极端的、不同性质的需求品。换言之,我们有了物质和元间这样两种极端的需求品,也就有了处于这两种极端情形之间的更多形式的其他需求品。

    既然有两种极端的需求品,就意味着至少应该有两种极端的生产方式。既然有两个极端状态,有处在物质与元间这两个极端之间的需求品,也就应当有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生产方式。

    事实上,我们的生产方式正是这样一种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具体的状态。在不同的条件下更突出地表现为某一个极端的情形,更多的场合表现为两个极端的对立统一形式。

    两种极端以及极端之间的生产方式之间究竟有怎样的不同呢?可以从生产、分配、交换的具体环节加以分析。



[1]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1987年版, 7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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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6 09:05:43
    无论如何辩论、如何决策,无论怎样高明的管理,无论怎样先进、合理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由于个体的角度和地位各不相同,个体间总是处在不均匀的状态之中。作为所有个体抽象形式的群体都难以顾全每一个个体的全部个别需求。个体的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总是存在着差别。群体适应环境势态变化的速度总是或超前或滞后于个体利益变化速度。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从积极的角度看,正是这些利益的冲突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从消极的角度看,利益的冲突成为群体决策的难题,使得任何决策都难以做到总是有利于所有个体,总是能令所有人满意。往往不得不以牺牲一部分个体的利益为代价,因此,群体的决策必然是一个不断争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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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03 发表于 2013-8-16 12:20:0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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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7 10:29:39
zhangyu03 发表于 2013-8-16 12:20
感谢先生的一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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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03 发表于 2013-8-17 18:55:48
大作很强大!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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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6286660 发表于 2013-8-17 21: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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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6286660 发表于 2013-8-17 2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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