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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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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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0-28 08:33:13
稳定与改变的悖论
    一个生命形式是由于与自己所处环境相契合才形成的,是与环境相互塑造的结果。如果环境势态和与之契合的生命实体两者都没有发生改变,生命实体就可以毫无悬念地保持自己的存在。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这两者都可能发生变化。
    在生命的初级阶段,生命实体自身的改变实际上就是DNA的改变,而DNA的改变意味着这种生命的目的性的改变,这种目的性的性质就是这个生命本身的性质,目的性的变化就是这个生命本身性质的变化。
这种改变首先要经历这个实体自身内部是否契合的检验,而后,还要通过与环境势态是否契合的检验。不甚契合的双方就会产生冲突,不契合的因素就会在冲突中被凸现、被改变、被淘汰,直至新的元间实体和势态达成新的平衡,为新的DNA元间实体创造出生成和存在的条件。
在细胞水平的生命阶段,除了上述的DNA层面之外,细胞本身作为一个整体,与外在环境势态处于密切的相互作用中,虽然,细胞的行为最终都可以归结于DNA的目的性,但是,这两者之间已经被分化成了两个层次的实体,从前者的指令到后者的物化和执行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使得作为物质自我的细胞器,也就是除DNA之外的其他细胞器,有机会以一个单独实体的资格参与和环境势态的相互作用。细胞的动作和行为只有在与环境势态相契合时,细胞和环境势态双方才都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否则,任意一方的改变都会造成双方的改变,改变的程度,取决于相互作用的程度。
    非生命的自然环境没有目的性,但是,由生命体构成的环境就是有目的性的环境,生命体和这样的由其他生命体构成的环境的关系,已经变化成了两种目的性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DNA自身的随机变化没有目的性,但是,DNA自己复制自己的生命史是一个明显的目的性过程。
细胞是一个目的性主体,但是,细胞超出DNA直接控制范围的随机行为也没有目的性。
    上述三个层次的实体都不能绝对地被看作是目的性主体或非目的性主体,都是这两个极端的对立统一体。这三种层次的实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处于被规定和不确定这两个极端之间,总会出现脱离原有的生命实体与势态契合的局面,两者之间就会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契合,与原有的目的性形成冲突。
作用各方都是对方变化的原因,共同推进着地球表面生态圈的进化和发育,生命物质成为了地球生态体系发育的重要因素,也成为这个星球整体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维持生命实体的存在就是要用自己已经形成的元间形式抗拒变化了的环境势态对自己实行的新的同化作用,保持自己元间形式的稳定和不变。然而,当强势的环境势态难以彻底克服时,就迫使生命自我只能用不断改变自己的方式来实现保持自己不变的目的。这样,生命实体就成了一种用不断变化的方式来保持自己不变的物种,始终处于稳定与改变的自身冲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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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03 发表于 2013-10-28 11:14:56
赞!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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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0-29 08:34:09

     关系性元间需求的生成                                                 
           依照普遍联系的第一个模型,所有元子之间因无限维联系结成了统一的整体,由于这种联系的不均匀,其中出现了差别和差别者的不均匀分布,出现了不对称的凝结,形成了物质与元间这样两种实体,我们日常所生活着的这个世界,我们天然感受能力所及的这个世界,是无限维世界中微不足道的一簇不均匀展开了的维度中的一个微小局部,在这簇维度的高度积累形成的局部里,一个突出的特征是物质与元间这两种实体的对立统一。因此,这个定义域中的物质都是结构的,结构都是物质的。所有实体都处在不断凝聚和消散的过程中。
           生命从这个凝聚过程中生成,是这种凝聚态持续演变和积累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特殊性表现为出现了“目的性”,生命物质是按照已经事先确定了的元间实体自己复制自己的特殊物质。实际上,这个事先就已经存在了的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实体(如DNA)本身又成为另一层次的蓝图和程序,这个程序事先就规定了将要形成的新的物质实体的物质要素的元间性质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
          生命的高级形式以细胞为特征,细胞之间的联系本身以及这种联系的具体形式都是这种关系性实体的具体表现。
         正如在进化史中,许多原先用来实现需求的手段都发育成了需求对象那样,许多作为生存手段的人际关系形式也都不同程度地发育积累形成了一类相对独立的需求对象。例如爱情和亲情,最初都不过是生物生存繁衍的方式和手段,如今却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生活目标,人际关系成为了重要的元间需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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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u03 发表于 2013-10-29 10:15:56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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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ju 发表于 2013-10-29 22:02:00
好有哲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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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华 发表于 2013-11-1 08:26:50
人际关系的两个极限  

    有必要回顾一下要素结成实体的一般原理:

    首先,要素之间是区别的,如果无限趋向于接近,最终将会融合,要素将不再作为要素,整体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整体了;再则,如果要素之间趋向于无限分离,一旦分离到了相互之间的作用没有意义的程度,要素也就不再是一个整体中的要素了,整体也同时不存在了。这样,就有了两条极端的边界,一是相互绝对同一的边界;一是相互绝对分离的边界,所有实体,所有由要素构成的实体,其要素之间的关系都只能处于这两个极限状态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都是这两种极端性质的对立统一者。

    同样,人作为一种物体,与所有的其他物体一样,也处于这样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作为一种生物,与其他所有生物处于这样的对立统一之中;作为人这样特殊的生物体,与所有的人也处在对立统一之中,在与所有人保持独立和区别的同时还保持不同程度的联系。因此,对立统一是 “人际关系”的最基本性质,是最基本的元间需求形式,也是最基本的人性。

    为了实现自己的独立,争取到自己的生存权,保持和凸现与他人的区别,与他人的关系就只能是独立、竞争、冲突的,极端情形下是敌对的,这种极端的人际关系原则被称之为“利己性”,利己性的极端或被称之为“恶”;另一方面,要同他人保持联系,相互作为生存条件,对于他人就必须是友好的、吸引的、合作的、和睦的,这个极端的人际关系原则常被称为“利他性”,利他性的极端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善”。关于人性的善、恶之争由来已久,其实,人同时具有这样两种极端的天性,都先天具有这两种抽象形式的范畴。

    社会中,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这两种元间实体的具体表现形式,都可从先天、后天的元间分析和处理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形成和获得这两种极端形式的范畴。因此,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作为这两种相反性质的对立统一者,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具有魔鬼和天使的双重性质。具体的人、具体的行为都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相对于不同的对象、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表现。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对不同的对象采取某个极端的或者处于极端之间某种具体尺度的关系形式。

    人际关系的所有模式都发端于生存的手段,而这些手段中的许多内容被逐渐发展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需求对象。比如,渴望被人宠爱和尊重、追逐对他人慈爱与呵护的机会和权利;试图从影响、操控他人思想和意志的效果中获得快感;温良与谦让、贪婪与占有、嫉妒和复仇……,这些元间需求逐渐成为了人基本生存需求之外的另一类重要的生活目标。

    善与恶既然是人际关系的极限,就具有不可逾越的边界性。试图通过极善或极恶的初衷和努力来消除一切差别,达到所有个体成为无差别的绝对平等的同一种境遇,这是不可能的,假如真的接近了这个位置,极善与极恶所能实现的将是同一种结果。

    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理论,始终被作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信条。事实证明,唯此才是一条和平、安宁、发展、幸福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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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华 发表于 2013-11-4 08:35:21
  普遍联系的第四个模型
人生活在由人组织而成的群体中,人与人就处在相互联系之中。如果每个人都具有自觉能力,都具有与任何人发生联系的潜能,如果每个人都能把自己所具有的所有与他人发生联系的所有手段和方式,无论善与恶,无论物质与元间,在所有时间、空间的维度里都平等地、无差别地实现到每一个人,从总体上看,就达到了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最大极限。在这种极限状态下,每个人都有知道这世界上所有的知识或信息,都平等地占有世界上所有的财富和资源,每个人都对世界上发生的一切事件,对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均等的影响能力。这就是人际关系所能实现的最大极限。这是本书涉及的第四个关于普遍联系方面的模型。
事实上,我们生活着的这个社会是远离最大联系极限的、变化中的、某种具体联系程度或具体不均匀程度的凝结状态。尽管离实现的人与人之间普遍联系的极限还相当遥远,但是,回顾人类社会发展史,很容易发现,人际关系的发育趋势是朝向这个方向的,我们对于这种趋势的理解本身也是人际关系的一部分,也朝向这个方向,这就是说,人对于人本身以及对于人际关系的自觉程度也是一个发展过程。
发展的趋势指向人际关系的最大极限。
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天下”的观念,但是,对于这个“天下”究竟有多大,天下的边界在哪里,并没有系统和认真的探究。几百年前,几乎每个民族对于更遥远的其他地域、国家、民族的情况都知之甚少,联系程度非常低,彼此相对隔离和封闭,有些甚至全然无知。这种局面直到郑和远征、哥伦布环球航行之后才开始有了改观。伴随工业革命和信息技术革命的全球化浪潮,人们对于“天下”的整体局势才开始形成了一个大体全面的视野,人类对于自身的整体自我意识才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
可以把家庭、族群、团体、民族、国家、国家集团……等等这些以人为基本要素组成的群体都看作是人与人之间无限可能联系方式中的一部分实际实现了的凝聚状态,看作是普遍联系全部可能性中被实现了的一组组极度不均匀分布的团粒。
人与人之间发生元间联系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明显大于直接物质联系的可能,因为,元间传播的效率远远高于物质的传播与分配,物质的唯一性成为制约元间传播和元间联系的瓶颈。
人际间的元间传播常常是不对称的,比如几十亿人可以知道一个人的故事,但一个人却难以知道几十亿个人的故事,这受到了人本身性能的限制。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帮了大忙,互联网的出现为人际间广泛联系增添了强有力的媒体和途径,每台电脑都可能与所有上网的电脑发生联系,都可能成为元间的发布者和接受者,都可能成为一个由电脑组成的临时性“团体”中的成员,通过这种媒体,可以在人际间形成新的相对凝结、相对确定的组织结构。虽然通过计算机信息网只能实现很少一部分内容的相互联系,但这毕竟是一个前景无限的开端。
有两个不同的观察角度:一是联系者,一是联系方式。这里所指的联系者是“人”,所指的联系方式就是人际关系。复杂之处在于,这两方面都把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同时也都是造成对方发展变化的原因。两者相互促进,同时处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之中。这就意味着,我们参与相互联系的行为与过程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实际存在着的联系方式,是人际间相互作用和交换的具体内容,又是对象性的元间实体,通过联系者之间需求品的交换来具体实现这种联系。这些需求品中有两种极端的成分——物质成分和元间成分,以及介于这两个极端性质之间的具体交换品。
自在和自为的条件下,在没有自我意识的条件下,这种交换已经开始建立和形成。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出现之后,元间抽象能力、反思能力使人成为自觉的新的实体,新实体的加入改变了人的自在和自为的生存状态,改变了自己的性质,同时也改变了相互联系途径中所交换的内容,相互交换的需求品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更纯粹的、间接性程度更高的元间交换品。如今,元间交换品已经不再仅仅作为物质生存的工具和手段,反倒是物质品更多地成为实现元间需求的工具。
不过很快我们就会冷静下来,人际关系并不是我们实际生存的唯一环境,还有大自然。人作为进化中的一种实体,自己也不过是一种具有某种程度自觉能力的自然物。所有的需求、联系、联系者都建立在自在、自为、自觉的三维环境里,即便是试图通过纯粹的自觉能力脱离其他维度,达到纯粹元间境界的努力也只能得到相对的效果。
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平等”和“差别”是最令人纠结的一种关系方式,也是一种典型的元间需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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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 发表于 2013-11-4 15:15:38
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2-12-28 15:20
有啥嘛?不就几个字,何惧之有?
怎么不用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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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华 发表于 2013-11-6 08:37:41


  人际间平等的极限

    极限意义上的平等,意味着所有人际关系都能达到绝对均匀,这也许是对每一个人都能均匀占有所有自然的、社会的产品和机会的一种期许。当然,这里所谓的“产品和机会”也有物质和元间这样两种极端的情形。最理想的社会是所有的人都能取得与别人同样多、同样性质的需求品,所有人都可以获得相同数量和性质的需求品,也就是说,所有需求者的地位是无差别的。
    从普遍联系的模型中可见,假如要实现彻底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应当满足这样的条件:
     作为普遍联系中的联系者,作为联系的主体,每个人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素质应当是均等的、相等的;每个人都具有对每个其他人发生联系的可能并均等地实现所有这些联系;所有人之间的联系方式和所联系的内容是相同的,体现这种平等关系的交换也是平等的,是无差别的。这样才能实现极限意义上的平等。
人际间联系的内容,也有物质的和元间的这样两种极端情形。
    仅就其中的物质联系来说,即便是每个人都把所有的人作为自己物质需求品的来源,由于物质需求品的最终来源地是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环境,人要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均等联系,就必须同时保持与自然环境的均等联系,每个人就要做相同事情,每个人作为分工者的同时又必须实现整体所有的功能,这两者难以同时兼顾;在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定义域里,由于物质的唯一性,一件物质需求品同一时间里只能位于唯一的空间位置,只能满足唯一需求者的物质需求;物质需求品的传递需要时间,所以,实现以物质需求品为联系内容的绝对平等不切实际。
    仅从其中的元间联系来说,情况稍好一点,因为元间某种程度上脱离了物质唯一性的限制,有更大的自由度,资源相对更丰富一些,有可能接近实现每个人都知道所有事情的极限,但是,元间传递、扩散也媒介因此也需要时间,使得元间分布在特定的定义域里也是不均匀的。物质与元间分离只有相对意义,达不到完全分离的程度。一个球场里实际可能容纳的观众数量总归是有限的,现场看球赛和看电视转播毕竟还是两回事,彻底的平等依然无望。
    其实,正如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的那样,只有在每一个要素都简单到了没有内容的绝对状态的条件下,相互之间的联系才能简单到极限,才能消除联系内容中物质与元间的区别,彻底的“平等”才是可能的。然而,这种绝对均匀,绝对无差别意味着体系的消失和寂灭。
    生命的、人的、社会的活力正在于差别,在于差别形式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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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绍华 发表于 2013-11-8 08:32:07
个体需求的极限
个体的需求应当分为对于自己内在世界的纯粹元间需求品的需求和对于外在世界需求品的需求这样两大类。
每个成年个体的大脑是一个类似我们在第四个普遍相关模型中所描述的体系,所谓内在世界的纯粹元间需求品只是一种这个大脑中神经元不同的联系和凝结方式,是对象化了的纯粹的元间实体。由于个体大脑神经元数量和连接数量的有限性,人能够产生出来的元间实体的规模、数量、形式数、复杂程度最终都只能是有限的。所以,个体的人自己通过内在途经生成的元间需求目标是有限的,需求对象和需求者处在这同一个集合中,只是相互都把对方作为了对象,两都是有限的。因此,个体大脑能力的极限就是内在元间需求的上限。
如果一定要勾画出个体对于外在世界的需求上限,最极端的表述应当是这样的: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利获得这个世界上的任何需求品。这世界上所有的需求品、每一件需求品、都应当属于所有人中的每一个人。
“一切需求品”不是“一切”。能够作为需求品的实体首先是能够被作为需求者的需求标的实体,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需求者和需求对象两方面的制约。
首先,需求目标与需求者本身的需求能力相关,是需求者本身能产生什么样需求的问题,这其中,作为意识人的需求者本身是一个由许许多多概念实体组成的复杂需求主体,同一个个体,潜在地拥有许许多多不同的需求,因此,从深层次说,每个概念的实体就是一个需求的主体,就是一个需求者;
其次是找到、生成、获得这个对象,从而实现这个需求。
尽管所有需求者产生出来的需求标的多如牛毛,所能够实际实现的需求也汗牛充栋,但是,相对于这个世界的“一切”来说,仍是有限的。至少,在某个时期里,“所有的需求意念”和 “所有需求者”是一个有限值,“所有需求品”是一个有限数量的集合。那么,要想实现每一位需求主体都获得每一件需求品,可将前一个集合以及这个集合中所有的要素与后一个集合以及这个集合中的每一个要素逐一对应或映射,将所有需求品的全体以及这全体中的每一件需求品均等地分配给全体需求者以及每一位需求者。显然,这就是这个有限定义域中需求实现的最大极限。
所有的需求都只能处在这个极限的范围之内,根据不同限制条件取一个有限的、特定的位置、性质、状态或量值。
对于物质需求品来说,并不是所有需求主体的需求目标都相同、都同时发生,并不都同时指向同一个需求对象,实际的需求实现只是这个极限范围中的一小部分。在这一部分实际可能实现的需求对象中,可分为物质的需求品和元间的需求品这样两种类型。由于物质的唯一性,只能把同一种东西分给不同的人,不可能把同一件物品同时分配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更不要说同时分配给所有的人。唯一的一件物品只能共有,不能分有,所以,在同一时间区间里,只有一部分物质需求品可以被一部分需求者实际占有,其余需求者不能立即实现自己的需求。
对于元间需求品和元间需求者来说,有三种极端的情形:
1、直接与物质载体相重合的元间需求品,其本身同时也是物质需求品,受到了物质唯一性的限制;
2、具有唯一性的纯粹元间需求品;
3、不具有唯一性的纯粹的元间需求品。
除了具有唯一性的元间需求品之外,由于元间的同一性允许元间需求品的可无限复制性,一个元间需求品可以同时被无数人所拥有,所以,在上述的第3种意义上,个体的需求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可能达到或接近实现的极限,在此范围内,“按需分配”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
所谓“元间需求品”和“物质需求品”都是简化的、极端的表述方式,实际的需求品都处在这两种极端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和状态中,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这两个极端状态的性质;实际的需求品都处在唯一性和可无限复制性这两种极端情形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随着元间需求品与其物质载体关系的不同,纯粹元间需求品的唯一性程度的不同,受到的限制程度也有所不同。
此前,我们关于个体需求极限的讨论中隐含着这样一个假定:需求和需求对象的数量、性质都是事先规定好了的,两者的关系是相对静止的,放在那里等着我们从容分配。事实不都是这样,既然个体以其他个体、以群体相互作为生存条件,相互作为需求实现的条件,那么个体间、群体间、个体与群体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物质需求品的交换、元间需求品之间的交换、物质需求品与元间需求品之间的交叉交换。个体需求在增加和实现的同时,需求对象被改变,需求对象的改变又反过来改变了需求目标,同时也就改变了需求者自身的性质。需求对象和需求的实现两者都是对方变化的原因和动力,两者密切相关,构成一个共同发育进化的反馈链条。这样,就要重新认识个体需求。也就是说,应当把个体需求放在整个世界范围的大框架下来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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