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差异
诚然没有两件商品是完全相同的。但在经济学领域,所谓“相同”是处于人为标准之下的,符合标准“相同”,商品就被认为是“相同”的。比如,对棉衣制定某一标准,符合标准的两件棉衣就被认为是相同的。事实上,这两件棉衣一定会有所不同,但这不是经济学所考虑的范围。
当然,标准一定是符合逻辑,且有意义的,决不会有相同重量的棉衣和汽车是相同商品的标准。
2.边际效用递减
你认为“但现实生活中,商品的边际效用往往不一定递减的。比如,吃饭时,一个人需要吃4两米饭,实际上,吃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两米饭,人还可能是越吃越香,从而米饭的边际效用越来越高。我们可认为第五两米饭对人而言,其效用为负值,但我们没有理由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两米饭的边际效用一定是递减的。”
你所理解的边际效用递减曲解了西方经济学的含义,很多书中都有解释,不展开。
3.价格决定错误
你所举的废品桑塔纳汽车的例子是错误的。这台报废的桑塔纳不能被定义为产品,因此不能计算边际成本,而应算做损耗归入总成本。
4.生产者是价格接受者
你将垄断厂商区分开,这当然可以,但没有意义。因为此时垄断厂商还是处于成本价格的分析框架内。而且,市场是个整体,从这个角度看,更不能将垄断厂商处于成本价格框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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