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征收的法律依据,它到底是依据物权法还是其它什么法律,之前的二套房交易税已经被部分法学家认定是不合法的;第二是征收依据,依据交易额还是建造成本,征收范围是住房、商业用房还是二手房等以及征收的地区及地区差异;第三是征收效果,是否征税就一定能起到抑制房价的效果。
个人观点是ZF很可能开征房地产税,目的在于挤出房地产泡沫。但实际效果本人并不赞同。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最大作用在于吸纳超发货币,这一点同日本九十年代初有相似。第二房地产市场现状是有价无市,价格在涨,但交易量已经在放缓;第三,房地产现在主要还是卖方市场;第四,不同地区情况不一致,贸然开征房地产税可能在部分地区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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