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aozhu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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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商业筹码狙击战——中国商企密谋与诡道竞争(原创连载)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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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29 21:47: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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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29 23:24: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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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0 01:52: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商业筹码狙击战》亚马逊和当当已经开始对外销售,喜欢的朋友可以去预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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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0 10:25: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少朋友问如何搜索该书,我把封面发一下大家方便查找,另外亚马逊、当当都已经有货了大家可以去订 狙击战封面确定版.jpg 狙击战封面确定版反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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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0 10:27: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42、

商标争夺的“赢”与“输”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深化,商标争夺战也不断出现。商标本身就等于是某一种产品的精神图腾。当消费者有购买某样产  品的欲望的时候,所有产品在其心中已经有了比较。好的产品慢慢会成为消费者的固有消费偏好,其商标自然也就成为  消费者最快记住的东西。

我们发现,近几年商标争夺战出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国。而所有  企业的商标争夺,其实是存在不同形式、不同状态的。从时间段上我们可以看到,在2007年以前很多企业的商标争夺和  侵权事件并不会产生很大影响。这是因为在此之前很多企业正处在发展上升期,行业的潜力无限。所以对于企业内部的  任何一方来说共同发展才是最重要的,而外部的压力也较少。因为在很多企业发展过程中其品牌威力尚未真正释放,所  以对他们而言能够影响企业运作的商标侵权和争夺的形式并不多。

但是随着2007年以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实力是最重要的。因为实力弱小的企业往往会因为经商环  境的恶化产生危机,只有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才显得尤为宝贵,这个时候企业上升空间变窄,品牌影响力就逐步显露出来  。自创品牌需要很长的时间,可是如果从商标侵权方面则可以走快很多步,在大时代急功近利的背景下,商标争夺战以  及侵权事件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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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1 10:25: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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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争夺战以及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又有很多不同的表现形式,我们就来梳理一下。商标争夺战的表现形式往往是从  企业内部出现的,这里面分几种形式。

第一种是外来企业借势发展品牌型,就比如说“王老吉”品牌之争。广药是一家国有企业,在王老吉品牌尚未做出来的  时候,其实广药是最受益的一方。因为广药当时对王老吉的运作并不成功,该品牌也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而这个时候  有企业寻求合作并支付商标使用费,还允许广药使用绿盒“王老吉”品牌,这对广药来说已经是多赢的方案了。

也就是说,在当时广药只有利益获得,丝毫没有半点经商风险,风险都留给了对方。如果对方失败,自己没有损失,如  果对方运作成功,仅仅给自己绿盒“王老吉”带来的附加价值就非常高。

从广药这十几年来运作的品牌来看,除了绿盒“王老吉”销售收入不断上升外,其余饮料品牌如白云山、潘高寿、陈李  济、明兴清爽、星群夏桑菊等凉茶销售量都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广药搞了很多同质饮料,这就是一种市场目的不明  确的表现。这也同其国企背景有关,这种企业不愁资金支持,往往内部责任不够明确,没有市场经济生存的压力,所以  在品牌发展上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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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1 13:32: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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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加多宝加入后,利用多年在市场的经验,逐步把“王老吉”品牌打造出来,并找到了明确的市场定位,最终成为凉茶  业霸主。这个时候广药看到了品牌价值后再把品牌要回来,虽说在法律上找到了当年加多宝不正当的地方,但实际上却  输了道义。虽说商场有时候没有道义可以言,然而由于多年来的经商习惯,广药依然没有认清“王老吉”真正的品牌精  神,用错误的概念来包装。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品牌的价值在于其适应市场能力,以及产品影响能力。

第二种就是外来“猛虎”的入侵,通过国际资本利用成熟的市场经验逐步侵吞品牌。这种形式的案例就是娃哈哈和达能  之争。从开始的互相利用资源,逐步出现国际资本慢慢侵吞股份,案例中的达能就是如此。达能对娃哈哈、乐百氏的策  略其实比较类似,就是以较为合理的价格注资企业,而由于这并不属于投行性质,所以本地企业并不担心企业被卖。但  实际上,其目的却是逐步进入后拿到话语权,把原高层踢出局,最终逐步瓦解企业,让自己的品牌去接管企业逐步丧失  的市场。

其实这种做法在20世纪90年代相当容易成功,但在2007年以后则越来越不灵光,因为本土企业及地方ZF机构已经有了  品牌保护意识。不管这种意识和行为属不属于国际规则的范畴,但最起码确实起到了保护本土企业不会被瓦解的作用。  因此达能在2007年以后的企业运作中,逐步退出这种品牌并购形式。除了达能采用的这种并购形式外,还有另一种类似  的方式,就是把品牌控制后,逐步做成自己企业的一部分。这么做的好处就是不把当地企业主以及地方行政部门当作敌  人看待,共同发展共同盈利。

第三种就是傍品牌行为,要么就像罗莱家纺一样利用电子商务借助别人的品牌影响力,通过“盗链”的方式借鸡生蛋。  要么就是通过大品牌发展小品牌,通过购买大企业的商标使用权,在大企业没有发展的领域带出自己的产品。对企业而  言,这种形式也不失为一种双赢的方式,但这种形式也有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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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8-31 19:51:1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45、

弊端有两个:第一,就是大品牌对商标使用方质量监管比较难以做到,而这种傍大品牌的企业往往规模并不大,所以一  旦出现质量问题则会给大品牌的品牌商标蒙上污点。

第二,很难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利益输送。比如2011年的汇源商标案,其实就是因为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导致汇源品牌名  誉受损。这两种行为汇集起来其实造成的结果只有一样,就是会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往往由于追求短期利益破坏了品  牌的长期发展。

第四种就是直接对商标本身价值进行买卖。这种形式的共同点就是品牌在尚未出现产品之前被抢注,然后等某企业开发  出产品推向市场的时候卖出。

这里面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无意抢注,就是唯冠对苹果这种。同是电脑方面的制造商,唯冠早年注册了IPAD,而这个商  标成为苹果新产品必须用的商标名称。苹果也不傻,利用皮包公司低价购买品牌。可唯冠的“留一手”行为,还是让苹  果交了学费,最终商标本身卖了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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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9-1 11:16: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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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恶意抢注。比如联合利华的旁氏商标之争,2003年,公民施某以个人身份提出注册申请,申请将“POND’S旁氏  ”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的补药、风湿油、婴儿奶粉、空气清新剂、杀害虫剂、卫生巾、消毒纸巾、防风湿指环、卫生垫  、牙用光洁剂商品上,并获商评委核准。不过,作为联合利华有着多年运作该品牌的既定事实,而其个人行为也构成了  商标近似最终联合利华胜诉。

其实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来,很多人想的是投机取巧利用商标赚钱,但其实最终能够让品牌价值彰显的还是企业。而企  业也必须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品牌保护意识。

其实从所有事件中可以看到,我国在法律保护方面过于强调商标,而非产品生产企业本身,就可能误导很多人忽略产品  商标本身的意义所在。

而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其品牌的隐形资产其实还是建立在是否能够真正贴合消费者,把握消费者心理。过硬的产品质量  ,独特的产品精神,这才是商标的本质意义。

而在国外,那些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更多的还是以产品精神为依据  ,而非单纯的商标保护。因为产品是本,商标是末。他们深深明白本末不可倒置的原则,其实这一点一样适用于国内。  不管是企业也好个人也罢,仅仅为了争夺商标而忽略了产品本身的意义,最终还是会被市场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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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u909 发表于 2013-9-1 16:29: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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