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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苹果的IPAD产品在全球包括中国大陆上市,这一点让唯冠大出意料。没想到便宜打包卖出的IPAD商标,竟然是让苹果公司买走的,其贱卖的商业价值不言而喻。而此时苹果公司也已经知道大陆IPAD商标使用权并不在自己手里。为了消除未来隐患,苹果公司先发制人,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撤销商标。但由于对方申请了资产保护,所以苹果并未得逞。此后苹果提出诉讼,认为之前已签署协议,要求归还商标使用权,但因并未与深圳唯冠签署协议,诉讼被驳回。
本来深圳唯冠并未有行动,但由于此时已经进入债务重组阶段,担任唯冠债务重组顾问的和君创业公司发现唯冠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资产,仅剩下这个品牌有价值。在和君创业以及众债主的推动下,又恰逢苹果“自投罗网”,深圳唯冠开始了反诉讼,先要求苹果公司在大陆禁售IPAD相关产品,随后舆论传唯冠向苹果索赔100亿美元。当然这属于“虚张声势”给苹果公司造成压力,最终唯冠亮出的底牌是4亿美元。
4亿美元恰恰是深圳唯冠欠的债务总和,如果索赔成功则各债主皆大欢喜。但实际上,苹果公司这样的国际巨头久经沙场,在协议中未发现其没买入大陆商标使用权已属低级错误,又怎么会用这么高昂的价格买一个商标呢。不过,对于此类电子产品而言,时间就是金钱,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再加上官司在中国内地又接连败诉,苹果公司终于开出了6000万美元的和解方案。对于深圳唯冠来说,众多债务人都在看着这笔钱。如果苹果公司一旦觉得成本过高而改换商标,则大家都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自然而然的,这个庭外和解顺理成章地达成了。不过有意思的是,官司过后大家都看中了这6000万美元的肥肉,帮助唯冠的律师团更是向其索要高达7000万元人民币的律师费。这让整个事件增加了戏谑色彩。
从整个事件中,我们来看各方利益。先来说苹果,苹果公司在整个事件中先用皮包公司低价收购商标,再因协议未审核明白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代价。钱倒是小事,关键是耽误了上市最佳时机带来的隐性损失,可以说赔了夫人又折兵。但需要注意的是,苹果公司在产品的核心价值上永远处于高端,这一点是任何中国企业所无法比拟的。而未来,苹果公司仍将长期占据市场,这一点不会因为一点点的疏漏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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