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7-12-6 13:04:00的发言:很好,楼主说的非常明白:“如果我用现今平均生产条件生产出了一种产品,然而这个产品却是与人们的需要相背离的”。在下的意思也很明白,你这里的“这个产品却是与人们的需要相背离的”不属于马克思“某种使用价值”的范围!只有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才会产生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说,因此楼主列示的情形,当属于社会不必要劳动时间!
楼主认为在下将你的“这个产品却是与人们的需要相背离的”表述为“与人们需要相背离的产品”是断章取义了?
楼主引用马克思的话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在下的学历、以及是否学经济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道理。学历和学经济学都不能垄断道理。不知道楼主以为然否?
您最后面的几句话正确极了.所以,您可以拿人上述原文和我们之间的所有原话(当然,我刚刚删除的自无法在其列,不过,那无所谓),及马克思的那几页相关原文,找一个语文成绩好一些的初中生替您来分析一下.看看其中的道理究竟是怎样的.光我自己说总是一家之言.难以令人置信.
根据最大效用原则,我现在必须去作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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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本不想再说,可想一下,还是提醒您一句,马克思的那段话本身是在界定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从而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我们退一万步说,在这个界定过程中,是不可能,也无法首先通过其中一个词语本身而把其要界定的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确定下来的.尤其在这段话里,这个"某种使用价值"本身就是需要根据这个定义在以后进行判断的对象.换言之,如果马克思的"某种使用价值"是你所说的意思,他说违反了定义的规则了.您可以找一本形式逻辑的书籍.查一下相关内容.
如果马克思真是这个意思,那玩笑可就开大了,真真正正地是个国际玩笑.----怎么可能呢?马克思可是哲学博士.
另,您再根据我们日常的语言习惯,您看谁那么说话?那不简直是语无伦次吗?
唉,真累人!也无润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6 15:10:3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