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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获奖都是实至名归,Fama和Shiller几年前就已经呼声很高了,他们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做出了奠基性的工作。我觉得也不能说Fama和Shiller的观点对立,Fama关于有效市场的理论是一种基于理性人前提下的学说,而Shiller的观点是基于有限理性的,要说的话,我认为后者是把前者关于市场中行为个体的假设放宽到了一个更符合现实的范畴内。
最近这些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给了很多博弈论和行为经济学研究领域内的学者,而传统博弈论的基本假设就是博弈参与者完全理性的,这和行为经济学对于行为人的假设也可以说是相反的,所以从大的范围来看,诺贝尔奖实际上对于基于完全理性假设下的经济学研究以及基于有限理性假设下的经济学研究是持一种平等态度的。毕竟经济学不是自然科学,诺贝尔物理学奖是只能颁给经过实验检验的理论的,比如今年的希格斯玻色子,最初虽然也只是那几个物理学奖用数学模型推到出来的理论,一开始也只能说是一种假设,但是用到的前提条件都是基于一些成熟的理论的,而且可以得到实验验证。而经济学现在虽然也是依靠大量的数学工具进行演绎推导,但是对于经济学模型来说,前提假设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硬”,所以虽然根据不同的假设能够得到不同的结论,我们也不能简单的认为某些结论是没用的,毕竟这些假设多半都是对于人的行为进行的假设,而人和物完全不同,即使弦理论再怎么复杂,亚原子世界再怎么奇妙,实际上也没有人复杂,我们现阶段只能尽量的对行为人做出更好的描述,但也只是如此而已,我们可能永远都不可能对行为人的行为像是对物理世界的基本粒子的行为那样有那么详尽的理解和描述。
PS:现在博弈论和行为经济学也在相互渗透,不知道以后像Colin F.Camerer这样研究行为博弈论的学者能否有幸获得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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