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3-11-4 08:20 
绕了好几天,原来是想用劳动的价值量是能够回答的来证明劳动是有价值的。首先,马克思到底是怎样说明劳动 ...
不是我想“用劳动的价值量是能够回答的来证明劳动是有价值的”,而是马恩是用价值量能否回答来证明劳动是没有价值的,因此,我自然要反其道而行之,来证明劳动是有价值的。劳动的价值量你都能测出来,难道劳动会是没有价值的吗?
马克思怎么证明的,你都不看,还让我看,真有你的。马、恩的证明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在我相关贴子中都有,你可以自己看。
1、 劳动为什么没有价值?(工资、价格和利润)
我们已经知道,实际上,劳动的价值无非是劳动力的价值。但是,因为工人是在他劳动完毕以后领取工资的,并且知道他实际上给予资本家的正是他的劳动,所以他以为他的劳动力的价值获或价格必然就是他的劳动本身的价格或价值。假定他的劳动力的价格是3 先令,这是工作6小时所得的,如果他工作12小时,他必然以为这3先令就是12小时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虽然这12小时的劳动体现了6先令的价值。由此就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严格说来,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是无意义的名词,但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表面上却很像劳动本身的价格或价值。
第二,虽然工人每天的劳动只有一部分是有偿的,另一部分是无偿的,这无偿的或剩余的劳动正是产生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基础,但是看起来就好像全部劳动都是有偿的劳动。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价值量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你再看看,马克思劳动的价值中的价值与12小时的劳动体现了6先令的价值中的价值是相同的含义吗?不是的。劳动的价值中的价值是质,而12小时的劳动体现了6先令的价值中的价值准确地说应该是价值量。
劳动所具有的价值是怎样凝结到劳动中去的?
劳动有价值,即劳动有凝结在劳动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你能知道物质的重量吗?不知道,但能说物质没有重量吗?不能。因为物质的重量是通过具体的物体来表现的。所以劳动的价值也必须是通过具体的劳动来表现的。
所以,劳动中所凝结的劳动,实质是指具体的劳动中所结晶的一般人类劳动。如某12小时劳动中所结晶的一般人类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
如果某12小时劳动所结晶的一般人类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为8小时,那么,某12小时劳动的价值量就是8小时社会必要劳动;如果以6先令来表示这8小时社会必要劳动,那么,某12小时劳动的价值量就是6先令。
重量的计量原理也是同理。
商品是不是也是因为人们的约定才有了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量最终都是要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量的。而货币与商品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才可相互通约,即同质化的东西,这人同质化的相互通约的东西就是社会必要劳动。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也就是说货币也必须是有社会必要劳动含量的。货币就是计量价值量的砝码。砝码自身的重量是设定的,货币自身的价值量也是设定的。但货币自身的价值的设定却没有砝码自身重量的设定那么直观,所以更难理解。在一定的时间点上,社会劳动总量是确定的,货币流通量也是确定的。因此,
单位货币劳动含量=社会劳动总量/货币流通量
货币是有劳动含量的,这在资本论中也能找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