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
为什么呢?因为一个社会的经济是以行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这些行业之间构成买卖关系,而一个行业所生产的产品,总是面向更广大的人群;即消费这个行业的产品的人群,总比生产这个行业的人群更广大,这个广大的一个表现,就是人数更多。
比如,假设中国石油行业以3000千万人从事着石油相关产品的生产,而消费这些产品的就不止3000万了,直接间接生产这些产品的,要达到10亿以上。又如,消费手机、电话、互联网等的通信服务的人群,总是比提供、生产这些产品的人群更多得多,因此,让这些行业形成供给竞争,对更多的人是利好。又如,从事粮食生产行业的可能有3亿农民,但消费粮食的就要达到13亿(包括农民自己也消费粮食),因此如果抬高粮食价格有利于生产粮食的那部分农民,但却不利于更多的人,也包括要消费消费粮食的农民自己。
这个情况全部存在于一切行业关系中。而人们之所以还不理解这里的论点即:“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就是因为人们还不懂得以这种行业关系来看问题,看现实经济关系情况。如果能够这么地从行业关系来看,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得出这个论点。比如我们都知道现在仍然存在看病难的问题,为什么?就是因为在医疗这个行业,提供的少,而消费它的人很多。这样,我们就不难知道:只要让医疗供给增加起来,就符合患者的利益,就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样,现在中国的房地产更加一个典型,房价过高使人怨声载道,因为人民更多的是以房子的购买消费方的身份存在的,虽然房子也是一部分人民群体生产的。
而增加供给,就要打破行业垄断,让行业竞争起来。而能够让一个行业内部形成竞争的,就是私有制而不是公有制。因此,私有制更符合人民利益。这恰恰与马克思的观点相对立了。因为马克思只是从生产方而不是以消费方的观点看问题。因此,我们在此就要创新与理论了,即公有制并不很低符合人民利益,而私有制并不象传统理论所说的那样,并不总是与人民利益为敌。而马克思整天纠缠于生产资料归属的观点,则是非常片面的错误,因为他的观点的错误之处,就是不懂得人民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而以为他们任何一个行业的以生产斱身份获得主要利益。归根到底,他及人们,就是不懂得按行业关系来看待问题,观察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