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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转帖: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与中国的现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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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行,出生于中国南京,在南京和中国北方成长。本人在中国工作21年,加上计算工龄读书的7年,工龄
有28年。大多数时间是做大学教师。但是,没有分配到应该分配到的住房,最终仍然是个无家可归者。
到了加拿大后我是个清洁工,不到5年时间我便拥有自己的住房。本人的人生经历说明不同的社会是两重
天。个人的境遇也不一样。


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与中国的现实

俞行


马克思鼓吹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应该先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当社会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时

候实行按需分配的制度。也就是说,在物质财富还无法充分涌流的时候,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制

度,以便杜绝剥削,实行分配领域里的公平正义。但是,在中国的现实中,虽然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

配的制度,实际情况与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制度并不相吻合。就是说,究竟多劳多少才能多得并没有

一个严格的尺度。一种情况是,多劳并没有多得。同样的护士的岗位,收入最高的是体制内的固定工,

其次是合同工。最后是临时工。在临时工这个类别里还可能分为长期临时工和阶段性临时工。这里出现

了等级制。也就是说,按劳分配的原则是假定每个人从事同样的工作在待遇上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实

际上不是这么回事。

即使在所有从事同样工作的人的工资是相同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有的人多干,有的人少

干。在中国的那种国有体制下,管理者并不一定能够处处按照国家的利益行事。由于管理者也是被雇佣

的,他会认为有人多干和有人少干与自己的利益无关。也就是说,国家的企业的效益与自己没有多大关

系。所以,有人少干不受处罚。有人多干不受奖励。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按老分配就难以实现。

另一种情况是,人们不仅领取工资,还从工作单位领取住房。但是,有的人拥有住房,有的人没有住房

。这就是不公平。我想这里就有一个变数。马克思是想不到的。这就是说,在单位领导分配福利的时候

,这个领导也是一个私人,他也会有个人的考虑。他不是一个圣人,不可能处处一碗水端平。比如,有

的人讨得领导欢心或者贿赂领导,就会出现分配的不公平。有的人刁悍,迫使领导给他分配更多福利。

所以,老实人可能吃亏。就是说,尽管有的人诚实劳动,他并不能得到同等的回报。分配的不公平就会

出现。例如,本人在中国前后工龄28年,除去上大学用去的7年,实际工作时间是21年,没有分配到一间

住房,最终沦为无家可归者。我到加拿大才5年便拥有自己的住房(一套公寓房)。我一生一世都是诚实

和勤力劳动,但是,两种社会两重天。因此,本人认为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有漏洞。

另一种情况是,人们无法抵制这种经常出现的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在中国的那种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

者依附于工作单位。人身自由受限。也就是说,当出现分配不公的时候,人们无法进行选择。也就是说

,一个人在单位工作遭遇分配不公,他无法自由地进入另一个单位,以便求得分配的公平待遇。你干也

得干,不干也得干。所以,遭受分配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人们处于无法摆脱的境地。结果,不公平会

强加在一些老实人的头上。老实人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哀叹和痛苦地呻吟。

另一种情况是,当人们的物质财富无法通过市场交换来求得分配的时候,就是用权力来进行物质财富的

分配。掌握权力的人便拥有一种优势。掌握权力的人会将更多的福利分配给自己或者与自已有利益关系

的人,以便谋得最大的好处。马克思谈按劳分配的时候,他更多地强调人们付出的劳动力。尽管人们的

劳动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分,马克思并没有明显的强调在不同工作岗位上收入的分配应该有多大差

别。但是,由于决定分配的人是掌权者,掌权者就可能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制定一个收入差距很大

的分配方案。例如,在鞍钢总医院,普通员工(包括护理员和后勤人员等)的平均月收入为1600-1700元

。而一个科室主任的月收入为11800元。2011年鞍钢总医院全院工资总额为5100万元。员工总数约为

1200-1300人。半数以上的员工的平均收入为2000元左右,低于院平均工资3000-4000元的水平。一个号

称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国家实际上没有做到它承诺要做到的。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物质财富会不断增多,最后会达到充分涌流的程度。那个时候,物质

财富充分涌流,取之不尽,用之不绝,人们的私有观念也会消失。那时,人们能够按需分配。但是,这

里就有个问题:什么时候才是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有的人会认为基本生活资料能够满足一切所需就是充

分涌流。有的人会认为这还不够,应该包括所有方面。例如,所有的奢侈品也要充分涌流。每个人都可

以拥有一个美女做配偶。这是可能的吗?马克思认为,到了资本主义发展到尽头人类才会进入共产主义

。他的观点就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要依靠资本主义。但是,在资本主义还在发展过程中的时候已经

有一个国家的人民认为可以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这个国家的人民还让不少其他国家的人们也建立社会主

义制度。事实上,即使人们的社会生产能力提高到一个最大的程度,一切财富还是要通过人们的劳动来

创造。但是,人类的天性就是希望少劳动获得更多的财富。人们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就说明这一点。因

此,如果有人希望少劳动或不劳动而获得财富,人们创造的财富就可能无法达到那个充分涌流的程度。

也就是说,永远也无法实现按需分配。很多年以前,人类就希望能够制造永动机。后来以失败告终。在

社会发展方面,人类或许永远也不会进入不劳动就能够获得财富的社会。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的时候,希望找到一个资本主义的对立面。否则,批判资本主义以后又说资本主

义制度还是目前最不坏的制度,他的批判就失去最大的作用力。但是,他自己恐怕也没有意识到,单凭

想象来描述的理论可能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时候,连他最初的批判也会最终被人们质疑,因为他的批

判的理论依据也是建立在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描述之上的。现在这个描述出现问题,人们或许也会重新审

视他的批判资本主义的理论。这个时候,他的理论体系就有坍塌的可能。在这个时候,我们或许会看到

,虽然存在剥削,资本主义经营会要求管理者注重产出。注重产出时,管理者毕竟会根据劳动者的劳动

贡献来分配财富。就是说,虽然有剥削,少劳动或不劳动而获得财富的情况就可能在一定范围内避免。

另外,就是剥削的概念,人们也是有争议的。资本家是否劳动?我看资本家也劳动。资本家负责经营也

要付出劳动。资本家付出的劳动比一个雇佣劳动者少?未必。如果国家能够制定一个法律,规定雇佣劳

动者拥有集体议价权并拥有罢工的权利,剥削可能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甚至可能消除剥削。例如

,工会的权力过大时有时能够迫使企业破产。现在看来,至少在这个方面,至少全面看,在劳动者拥有

社会保障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案可能比社会主义的分配方案更加可取!

另外,我们还看到这一点:人类的劳动分配方式来自多少年来人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私有制度也是人们

长期积累的经验的总结。这是千千万万的人类个体自己的经验证明有用和合理的经验。这是许多人的智

慧的结晶。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声称自己的发现和观念超过前面的所有千千万万的人,而且只有他一

个人是正确的,而且也是永远正确的,而且后人也不能证伪,也就是说,他一个人的智慧能够替代前面

的和后面的所有人的智慧,人们应该更加小心一点。也就是说,应该仔细求证,看看这个理论是否真的

正确。否则,人类可能会犯大错。历史是否证明了这一点?读者自己应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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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 一国建成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制度 共产主义社会 一碗水端平 共产主义 物质财富 加拿大 马克思 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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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qi509 发表于 2014-3-22 17:50: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的情况要分开说。毛时代确实再走马的道路,就如同现在的曹县。实行的是利润全部上缴国家,个人的一切由需求由国家统一分配。但是,为什么都穷呢?就其原因就是上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当。这是因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剩余价值”。所以,所有的经济实体都无法获得那个所谓的“剩余价值”。货币总量绝不会平白无故增加一倍,即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率”的 100%。社会的各个经济实体都是竞争的关系,盈利的经济体的利润来自亏损的经济体。所以,实行马克思理论的国家都穷。

邓时代后。改革开放走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国家在与人民做买卖。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商家自然不会考虑买家(人民)的福利。所以才有楼主转帖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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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research 发表于 2014-3-22 19:26: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是因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剩余价值”。
你的这一结论过于武断,
没有了剩余价值, 哪有储蓄(或投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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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qi509 发表于 2014-3-22 19:49: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esearch 发表于 2014-3-22 19:26
你的这一结论过于武断,
没有了剩余价值, 哪有储蓄(或投资啊)。
你说的储蓄是个人还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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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曹国奇 发表于 2014-3-23 11:04: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也觉得509说的不当。马克思讲的很清楚,剩余价值就是企业利润。马克思不过是说利润应该归工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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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qi509 发表于 2014-3-23 11:10: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14-3-23 11:04
我也觉得509说的不当。马克思讲的很清楚,剩余价值就是企业利润。马克思不过是说利润应该归工人所有。
马克思说剩余价值就是企业利润就是企业利润呀?能自己长点脑子吗?他是怎么论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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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y0718 发表于 2014-3-24 22:27: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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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3-26 12:19: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中国的现实中,虽然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制度,实际情况与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制度并不相吻合。”——摘自主帖.


      窃以为,“不相吻合”的客观现实,只能说明“中国的现实中”的分配制度,并非主帖所说的“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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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3-26 12:32: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本人在中国工作21年,加上计算工龄读书的7年,工龄有28年。大多数时间是做大学教师。但是,没有分配到应该分配到的住房,最终仍然是个无家可归者。”

“到了加拿大后我是个清洁工,不到5年时间我便拥有自己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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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同国度工作出现的这种差别,同属于非按劳分配制度下的差别,而不是不同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制度与非按劳分配制度的差别,更不能仅凭此而否定按劳分配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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