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能有一个奇怪的逻辑:既然交易成本为零,各方在进入谈判程序之前,如果想预测谈判结果指导其行动,他们是能准确预测呢,还是必须等到谈判结束才能知道他们的预测是准确的?如果是前者,那么还需要谈判吗?如果是后者,是因为信息不充分,还是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充分不符合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唯一的理由是谈判的不确定性。这种谈判不确定性表明,依据效用、制度等所有规则,都不能得到谈判结果,所谓的谈判结果,一定是一个不可预测的随机结果。因为不改变状态也是谈判可能的结果之一,那么,科斯又是凭什么“预测”这个结果一定是产值最大化?可见,谈判结果是可预测的,而且必然只能是一定规则的结果,这里的谈判不过是规则的代名词,状态改变根本没有所谓的谈判过程,最终的结果不过在一开始已经就被一套既定的规则“注定”了。
科斯第Ⅰ定理:
“‘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一个基本前提,……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却与法律判决无关。’这便是科斯定理的精髓。……这一结果取决于零交易费用的假定。”
“在零交易费用下,生产者无论作出何种契约安排,都必将使产值最大化。”
注释:此段科斯定理,为科斯在《社会成问题注释》(1980)中的原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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