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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资源] 【金融市场】“走进美丽乡村”北瑞村——济源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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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04:09:02  来源: 国际在线  作者: 王珊  


确权颁证,唤醒农村沉睡的财富。 摄影 王珊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珊):2014年10月1日,济源市北瑞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梨林镇北瑞村举行,济源市首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公司挂牌成立。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他们的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北瑞村956名村民变身公司“股东”,今后每年都可以享受集体资产赢利后的分红。
  济源:承包地颁证:“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9月,我省部署在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要求每个县选择1至3个村开展试点,力争年内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是农村产权改革的一项大事,对推动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两年前,我省的济源市等四地已经开展了试点,其中济源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目前完成超过60%,并且在确权后进行了一些产权创新改革。相较于复杂的确权颁证过程,农民更关心拿到承包地经营权证后,手中的土地会有何种变化?同时,它又会给农业生产带来哪些影响?记者9月下旬到济源市农村探访了一番。
  一、土地流转更方便了
  在济源市农村采访承包地确权,听到最多的话题就是土地流转。确权之后,当地土地流转的规模增长迅速,流转的进度也大为加快。在王屋镇五里桥村,村民正趁着连日下雨土壤湿透好挖,忙着修渠整方。三个月前,五里桥村600多亩土地全部流转给了一家名为君源农业的公司,流转期限50年。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300斤面粉。
  村支书周备军说,五里桥村处在王屋山脚下,基本上都是山坡地,没有灌溉条件,收成很差。以前,也有人想来租地,每亩每年只给250斤面粉。“去年年底,村里的土地全部完成了确权,拿到了承包地经营权证,群众意识到了土地的价值。”周备军说,因为种地靠天收,过去村民不太重视,有的全家都外出打工土地撂荒。有了承包经营权证后,老百姓对土地看得更重了,流转的年租金也随之升到了每亩地300斤面粉。
  虽然租金价格贵了点,但承租方君源农业经理聂全中认为值得。他认为,相比过去,承包地办证后,租过来更放心。“农业的前期投入比较大,农民的地如果没有证,后期变数太多,我们也不敢大投入。”
  在王屋镇柏木凹村,村里的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农民虽然还没有拿到承包地经营权证,但土地的“热度”已经被推高了。柏木凹村是蔬菜育种专业村,村里的土地大都租给了育种户。
  去年,瑞丰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村里成立,计划将村里1100多亩地全部流转,然后再返租给种植户。村支书张树杰很赞同这种形式,他说,土地办证后流转给合作社,群众既省事又放心,种植户也不用再找每家每户去商谈。“过去你想流转连片平整的地很难,总有几家谈不拢,现在全部流转给合作社,不但方便出租,还能平整出新的土地。”
  在梨林镇北瑞村,村里990亩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因为土地办了证加之位置好,每亩地年租金1000斤小麦。“土地确权流转后,我们不用种地了,正在筹划成立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公司,将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村办资产盘活搞经营。”村支书张国祥说。
  承包地确权,大大加快了土地流转的速度。截至目前,济源市的土地流转比例近80%,土地流转又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千亩经营大户20多个。
  土地流转后,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不但当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就连村里年龄较大的留守人群,也多在当地的农业公司、合作社打工,家庭收入比单纯种地翻了几番。
  二、承包地被盘活了
  土地确权,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让沉睡在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活起来”。
  济源市委农办副主任李军玲介绍说,过去,农村土地和房屋囿于集体性质不能抵押,农民贷款只能走联户担保,门槛高,难度大。“确权后,就有可能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将土地盘活。”
  早在2012年承包地确权工作刚开始时,济源就及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试图破解农民贷款难,其中贷款方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五龙口镇尚庄村的种粮大户王保卫就尝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甜头。他发起成立的惠农专业合作社在五龙口镇流转了3个村的土地4400亩。去年,流转的土地确权后,他设想将种粮的产业链延长,准备建仓库、上烘干设备,但面临资金缺口。“好在市里出台了‘四台一会’政策,通过授信、担保,特别是用我流转的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成功贷到了100万元,帮了大忙。”王保卫站在新修的粮场上说,如今仓库、烘干设备都到位了,下一步还打算搞粗粮石磨加工。
  王保卫所说的“四台一会”是指通过搭建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创新出的农村金融产品。具体来说,由济源市投资公司出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富民农业发展公司作为统贷平台,负责统借统还、批量承接银行信贷资金。然后“批发直贷”给有需求的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但这个政策红利,目前普通农户还享受不到。在五里桥村,因为紧邻王屋山景区,村里有20多户农民建起了农家乐宾馆,也有村民想通过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但仅凭这个证件,还很难贷到款。
  “从金融政策上,现在单独用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还有制约,济源从政府层面出台的扶持政策,更多的是缓解农业大户们的贷款难问题。”李军玲说,农户用承包地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尚需要上级的统一性意见。但她强调,这个前景是明朗的,因为外省已经有此类先例。
  在抵押贷款功能之外,济源市正在设计的是农村产权交易。今年5月,全省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当地成立。农民如果想把承包地“卖”个好价钱,可以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买方公开竞价,农民自主决定“卖”给谁。
  目前,这个交易体系尚在完善之中,交易网站也处于内部测试阶段,但通过交易大厅,已经组织了2宗共750亩的土地承包权流转交易。按照计划,交易中心会覆盖到各镇网点,不仅是承包地,房屋所有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都可以拿来公开挂牌,农民手中的“死资产”将有望变成“活资本”。
  三、农村土地金融激活了
  要说济源农村承包地确权后最吸引眼球的事件,当属“土地信托”。2014年4月1日,中信信托与济源市政府合作成立“中信济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涉及土地流转面积2万亩,为河南省首个土地流转信托项目。
  这宗土地信托项目的大致步骤为,中信信托通过济源当地政府,将流转土地进行整合,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信托协议。土地使用方——鄢陵县花艺绿化公司从中信信托手中获取土地,并将土地租金交付中信信托来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记者来到项目实施地之一的济源市轵城镇西添浆村,流转的1500亩地已经种上了花木,每亩地年租金1300元,协议期限30年。据介绍,该镇有3万亩土地已流转,单论租金,该信托项目支付的最高。在租金收入外,还有七八十位村民在苗木基地打工。68岁的村民李军胜说,家里10亩地全部流转,不用再干农活了,两个孩子在外务工,他在苗木公司打工还能照顾孙子上学。黑乎乎的土地和“高大上”的信托连到一起,村干部和村民除了感受到地租很高之外,都看不明白其中的关联。中信信托负责济源项目的经理李聪解释说,村里承包地确权颁证是此次信托计划完成的首要前提。和流转给大户不同,土地流转给信托公司,还将被激活金融功能。“我们不直接经营土地,而是将土地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第三方,然后向第三方提供多项融资服务,这是盈利点。”
  对当地政府来说,全新的土地信托模式,改变了政府、企业、农民三方打交道的方式。有了信托的兜底,农民最大程度获得土地增值的收益,即便出现了农企‘跑路’,信托方也会支付农户地租。政府则从土地流转的琐事中彻底解脱出来,并有望借助信托引来的第三方得到新的经济增长点。
  “有了土地信托,农民收入增加了,农业经营实现了规模化,农村工作也省心了,起码今年秋收再也不用紧盯秸秆焚烧了。”轵城镇副镇长李健深有体会地说。
  在李聪看来,农民手中的土地进入信托领域,除了收取租金,未来在政策完善之后,还有进入金融市场的空间。比如土地信托收益权流转交易、土地资产证券化等。“现在土地第三方需求量很大,但成规模的土地流转不太多,承包地确权会助推这个过程。”
  在中信土地信托之外,针对承包地确权后的土地流转新机遇,“新模式”不断涌现。今年3月,阿里巴巴推出“聚土地”项目,将土地流转与电子商务结合起来。该项目首期选在安徽绩溪,推出后的短短3日,全国共有3500名用户认购了总面积为456亩的土地。按照当地农业部门的调查,“聚土地”项目可以为农户及农户所在村庄增收。
  在济源市的计划中,承包地确权只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同时推进的还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等产权的确权颁证,最终目的是让农村、农民资产权属明晰,实现流转交易,彻底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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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权制度 制度改革 金融市场 美丽乡村 权制度 金融市场 美丽乡村 有限公司 工作任务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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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hp 发表于 2014-10-26 21:50: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济源市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进行调绘,聘请专业测绘公司进行土地测量,形成地宗图,并与每个农户核对。“谁家的地多大、准确的位置,电脑里有数据,村委会有展板,全村人一清二楚。”
  王宇燕在讲话中指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以农村“六权”确权颁证、“两股两改两建”等为主要任务的改革工作,前期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4月份,在第八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我市与中信信托签订了2万亩土地流转信托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破解农民土地权益和收益保障,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土地规模化流转、规模化经营等问题,注入了金融元素,创新了土地规范流转模式。近期,省委农办又将我市确定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市。这既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鞭策与激励。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近年来,济源市紧紧抓住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市的有利机遇,为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双轮驱动,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学习调研,明确任务,着力探索农村综合改革
  1. 学习调研。2013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进镇入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同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市级老领导调研等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后,提出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解决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难题,一方面破解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制约问题,探索资源变资产和资产变资本的有效价值实现形式。
  2. 明确任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全面开展农村“六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推行“两股两改两建”。
  “六权”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
  “两股”指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和农村土地股份化经营,变产权为股权,变村民为股民。
  “两改”指改革村级治理体制,实行政经分开,壮大集体经济;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两建”指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城乡各类生产要素的平等交换,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3. 工作目标。从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各项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产权交易平台搭建、金融改革创新,从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资产在权属上更加清晰、在权能上更加完善、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保障上更加充分,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二、多措并举,勇于创新,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统一思想认识。为统一全市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不断带领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市委书记何雄多次下乡调研、听取农村综合改革汇报,还在市委党校对全市领导干部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授课,并现场交流;同时,编写宣传提纲、工作手册、法律汇编等资料,分级分批对各职能部门、各镇办干部、具体工作人员、村支两委班子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
  2.接受专家指导。6月8日,成功召开了济源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联合举办的农村综合改革研讨会,通过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原农村部部长徐小青、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等与会专家对我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把脉问诊,专家们的精辟见解和对济源改革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24日,谢伏瞻省长莅临梨林镇北瑞村视察指导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对农村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31日,中央党校李兴山教育长一行莅济调研城乡一体化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可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
  3.健全体制机制。成立济源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长王宇燕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金融、土地、城建、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办、金融办、国土、农业、林业、住建、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委农办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开展。各职能部门、镇(街道)和行政村也相应成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本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推动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4.实行规范操作。出、、、、、、、、、、、、、、、济源市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进行调绘,聘请专业测绘公司进行土地测量,形成地宗图,并与每个农户核对。“谁家的地多大、准确的位置,电脑里有数据,村委会有展板,全村人一清二楚。” 摄影 王珊 

  王宇燕在讲话中指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以农村“六权”确权颁证、“两股两改两建”等为主要任务的改革工作,前期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4月份,在第八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我市与中信信托签订了2万亩土地流转信托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破解农民土地权益和收益保障,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土地规模化流转、规模化经营等问题,注入了金融元素,创新了土地规范流转模式。近期,省委农办又将我市确定为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市。这既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鞭策与激励。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近年来,济源市紧紧抓住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市的有利机遇,为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双轮驱动,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学习调研,明确任务,着力探索农村综合改革
  1. 学习调研。2013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进镇入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同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市级老领导调研等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后,提出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解决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难题,一方面破解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制约问题,探索资源变资产和资产变资本的有效价值实现形式。
  2. 明确任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在全面开展农村“六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推行“两股两改两建”。
  “六权”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
  “两股”指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和农村土地股份化经营,变产权为股权,变村民为股民。
  “两改”指改革村级治理体制,实行政经分开,壮大集体经济;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两建”指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城乡各类生产要素的平等交换,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3. 工作目标。从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各项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产权交易平台搭建、金融改革创新,从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资产在权属上更加清晰、在权能上更加完善、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保障上更加充分,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二、多措并举,勇于创新,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统一思想认识。为统一全市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不断带领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市委书记何雄多次下乡调研、听取农村综合改革汇报,还在市委党校对全市领导干部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授课,并现场交流;同时,编写宣传提纲、工作手册、法律汇编等资料,分级分批对各职能部门、各镇办干部、具体工作人员、村支两委班子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
  2.接受专家指导。6月8日,成功召开了济源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联合举办的农村综合改革研讨会,通过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原农村部部长徐小青、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等与会专家对我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把脉问诊,专家们的精辟见解和对济源改革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下步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24日,谢伏瞻省长莅临梨林镇北瑞村视察指导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对农村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31日,中央党校李兴山教育长一行莅济调研城乡一体化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认可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
  3.健全体制机制。成立济源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长王宇燕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金融、土地、城建、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办、金融办、国土、农业、林业、住建、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委农办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开展。各职能部门、镇(街道)和行政村也相应成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本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推动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4.实行规范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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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hp 发表于 2014-10-26 21:51: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2014年10月1日,济源市北瑞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梨林镇北瑞村举行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下发了《济源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规程》《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动员会,在各镇分别选取了1-2个行政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目前,已经完成梨林镇北瑞村等7个村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思礼涧南庄基本程序已结束,合作社正在注册;下冶王树沟股改工作已完成,正等待颁证。其他6个村正在积极推进。
  3.积极搭建产权交易平台。为确保让农民手中的土地、房屋由“死资产”变成“活资本”,弥补农民进城个人成本,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动力,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我们探索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2014年5月,我市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济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行监督管理、交易规则、信息发布、交易鉴证、收费标准、平台建设“六统一”管理模式,通过网络连接,实现与各镇(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二级联动运作,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济源市农村产权交易网站”正在设计建设。目前,交易中心已经组织2宗共750亩的土地承包权流转交易,交易金额共计34.2万元。
  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信托等多种形式促进土地流转,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信信托公司合作成立“中信?济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成为河南省首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并在第八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与中信公司签署“济源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备忘录”,争取中信公司在济源的土地流转信托面积达到2万亩(农业用地)。目前,正与济源市农商行结合,探讨实施《中信鼎元?花艺绿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中信信托平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为鄢陵花艺公司募集发展资金。
  5.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济源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逐步将城中村、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户口。建立以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转移进城的农民、在济上学的外地学生、外来打工人员和外来投资人员四类人群的进城落户问题,形成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整合公安、民政、计生、卫生等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并逐年扩大信息覆盖面,建立完善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6.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出台《济源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林权抵押贷款推广实施方案》等文件,2013年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累计5笔450万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抵押货款1300万元。2014年,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贷款9户910万元。和国开行合作搭建“四台一会”融资服务模式,出台《济源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前,完成13个农业龙头企业贷款2480万元,用于支持15家重点农业合作社发展贷款1350万元。预计全年国开行支农贷款超1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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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hp 发表于 2014-10-26 21:52:1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四、破旧立新,成效初显,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农民增收致富跃上新台阶。夏粮生产实现十二连增,总产达11.23万吨,增长2.1%;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13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958元,位居全省第二名,比2012年增长12.3%;思礼村、柿槟村、南勋村等9个村人均纯收入超2万元,最高达到24529元;人均纯收入超1万元的村新增96个,达到195个,占全市的37%。
  2.助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25家,家庭农场54家,农业龙头企业57家,沁水农业开发公司、玉泉蔬菜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科技服务力度,梨林镇的千亩示范方“郑麦7698”平均亩产达到752.46公斤,打破了我国千亩示范方优质强筋小麦产量纪录。加快土地规模流转,推进精品农业园区建设,建成王屋蔬菜制种、下冶烟草、轵城奶牛养殖等精品园区10个,建立院士工作站1个,注册商标4个。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双汇生猪和阳光免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全市8个产业化集群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189.3亿元,建设基地6442个,带动农户11万余户。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90%,主要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3. 产业基地规模实现新突破。2013年,新改建畜牧规模养殖场15个;建成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区5个,蔬菜制种面积达3万亩,年产值1.8亿元;新植薄皮核桃园区1.1万亩、36.4万株;新建苗木花卉基地3.2万亩,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一期建设启动;烟田总面积5.9万亩,实现国家基本烟草生产单元目标,烟农综合收入7500万元;冬凌草种植面积3.5万亩,初级产品总产量2.1万吨。农村改革的稳步推进,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为济源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保障。截至2013年底,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8万人。其中,为济源双汇项目提供劳动力1592人,为伊利乳业提供劳动力1111人,为富士康提供劳动力2万人。
  4.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新改善。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机制健康有序运行,加快推进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共拆除废弃房屋、建筑5.8万平方米,新建垃圾中转站15个,清理垃圾1.5万余方,整理游园135个。实施农村住房建设项目17个,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建成多层住宅楼236栋,约105.14万平方米,7470套,庭院式住宅648户,入住群众6857户,2.74万人。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000余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日益壮大。实行公共资源同城共享、社会保障同城一体、医保制度城乡一体,率先在全省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2%以上,敬老补贴扩面至8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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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hp 发表于 2014-10-26 21:52: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共济源市委 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维护好农民的财产权益,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现就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总战略,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标,以《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流转交易、抵押融资和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农村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持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平等交换,实现农村资产、资源的权属明晰化、配置市场化、要素资本化和监管规范化,加快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主要任务
  在全面开展农村“六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推行以“两股两改两建”为主要任务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六权”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
  “两股”指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和农村土地股份化经营,变产权为股权,变村民为股民。
  “两改”指改革村级治理体制,实行政经分开,壮大集体经济;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两建”指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城乡各类生产要素的平等交换,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三、基本原则
  (一)明晰产权、依法流转。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对法律法规赋予其对土地、房屋等要素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进行确权颁证,并依法促进农村资产、资源有序、规范的流转,加快实现农村产权的资本化。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革试验要注重顶层设计,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法规的衔接,着力提高农村资源、资产要素的市场化、社会化配置水平,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依法维护农民的财产收益权。
  (三)试点先行、分步实施。试点镇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因地因村制宜、分步组织实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先封闭运行,做到风险可控、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四)民主决策、稳妥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收益权,在村级重大事务、历史遗留问题、改革疑难问题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处理上,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来决策、实施,力争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既要推进改革顺利实施,又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六权”确权颁证
  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着力解决好村民小组、行政村(居委会)、镇(街道)之间存在的界址权属不清问题,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包括全部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确认登记工作,并依法颁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镇农民集体等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2.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使用情况,由市政府对实际使用人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使用权或经营权证书。积极探索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
  3.明确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均分到户率不得低于70%。对不宜均分到户的林地,可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经营、管理少量的集体林地。对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要依法维护、规范、纠正承包或流转合同。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或调整。
  4.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完善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对村民合法建设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房屋予以登记、核发证书。房屋登记时要遵循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5.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办法,加强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确权登记管理,重点抓好国家、集体参与投资的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对由市政府独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镇集中供水工程、参与投资的经营性供水工程以及跨镇水利工程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由市政府核发产权证书,水利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镇政府进行登记造册和产权界定,核发市水利部门统一监制的产权证书。
  (二)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
  1.将资产清理核实到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市农业部门和镇政府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指导,村(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清理核实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2.将资产量化折股到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妥善解决好因婚姻、血缘、户籍、生育、收养、移民、求学、服役、服刑等引发的资格纠纷问题。明确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方式等事项(非资金类资产可通过资产评估实现货币量化)。股权设置原则上设集体股、个人股,也可增设募集股。
  3.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股份合作组织章程,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发展集体经济,按股按资分红。工商、民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
  4、支持试点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试点镇(街道)实施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组建镇级投融资平台,承担中心镇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主体等市场功能。鼓励镇与村、村与村、村与组农民集体联合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增量扩股、抵押融资等途径和方式,或共建各类物业资产(含租赁性房屋),或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实现异地置业,抱团发展集体经济。
  (三)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1.促进土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资产一起入股,成立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经营收益按股分红。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民股份合作组织,对入股土地统一规划、经营和管理。鼓励农村各类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使用权或资金、技术等入股,与龙头企业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采取保底收入、盈利分红等形式,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
  2.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财政、税收、用地、农机、科技、金融、保险、人才等扶持政策。适度控制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家庭农场经营者原则上应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3.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利用机制。农户不愿继续经营承包土地的,可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其给予一定补偿,且其在村(组)的集体资产收益不受损失。允许有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在与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的基础上参与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但退出承包地的所有权和用途不能改变。
  4.支持农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流转。农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经营,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5.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鼓励归属明晰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形式,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林权流转时不得改变林地集体所有性质、林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户的林地承包权益。
  6.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支持农业生态建设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退耕还林地、公益林地的生态补偿机制,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家庭农场、特色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
  (四)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
  1.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规范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创新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最大限度保留城中村、城郊村、镇中村、旅游区所在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在集体所有土地上投资建设乡镇企业,发展集体经济。
  2.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对于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允许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有偿、有限期、有流动和用途管制的原则,以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严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
  3.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的使用年限由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约定,但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再次流转的使用年限,为首次流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收益归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市、镇政府可按一定比例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流转收益应当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优先用于成员的社会保险。
  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征收手续,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服从,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自集体土地征收批准之日终止。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已被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时,抵押人应履行对抵押权人的告知义务,并解除抵押后,再办理征收手续。
  4.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制定小城镇、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与利用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制度。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后,其在村(居)的集体资产收益不受损失。拥有合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农户,若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的,应对其资产进行货币补偿,或以集中居住区(新社区)住房进行置换。组建市、镇或产业集聚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负责宅基地及建(构)筑物退出后的补偿、土地整治及管理、利用工作。
  (五)促进农村房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
  1、建立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村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的范围包括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包括农民自建房屋、乡镇企业房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房屋。制定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开放规范的房屋产权交易制度,推动农村房屋使用权通过出让、租赁、赠与、作价入股、抵押、继承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流通。农户流转住房所有权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乡镇企业房屋转让时应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所得收益为企业集体资产。在房屋转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参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培育发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市场。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可以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自由流转,市人民政府给予转移、变更等权属登记。经批准在城镇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新型农村社区房屋,参照国有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向土地所有权人交纳相关费用后,可自主上市流转。探索组建政策性的农村房屋经营管理机构,以市场价格收购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的农村房屋,加快促进农村房屋流通。
  3.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运营市场化。除“涉及地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小(II)型及以上水库”外,其余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均可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强化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的主体地位,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竞价转让所有权、经营权或管理使用权。工程改革所回收的资金归工程产权所有者。改革后的工程供水水价及排水收费标准,先由供需双方在物价、水利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度内商定,再探索实行阶梯水价、水价市场化制度。
  (六)创新农村金融的产权抵押服务
  1.建立涉农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融资管理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住房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资产和用益物权抵押融资业务。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旅游等经营开发并用其预期收益进行融资。农户、涉农中小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凭自身或第三人所有的农村产权作为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应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抵押融资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建立农村产权抵押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政策性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产权抵押融资担保。组建政策性的农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协助金融机构妥善处置因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产生的不良资产。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经办银行因发放抵押贷款产生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财政贴息制度。加快城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涉农企业、农户征信系统,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实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多元化分担经办银行开展农村产权抵押业务的金融风险。
  3.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建立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将网点向农村基层延伸,开发新型支农金融产品,广泛开展农村产权抵押业务。鼓励省内外商业银行来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股村镇银行。鼓励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省内外民间资本和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引导和规范农村融资行为。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设立农民资金合作社,解决好农业产业化项目融资难问题。
  4.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建设济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镇产权交易工作站,为农村及涉农各类产权的流转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包装、组织交易、交易鉴证、价款结算、业务培训、价格分析、资产评估、抵押融资和招投标等一站式服务。逐步扩大交易品种,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四荒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利用地使用权、小农水工程经营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面源污染生态补偿权等权益类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农村及涉农人力资源等资源类产权和农业生产性设施、二手农用工具、大宗农产品现货等资产类产权纳入到交易范围中来。建立和完善非政府性的农村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准入监管制度和农村产权交易基准价格体系,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的交易要求。充分发挥交易平台的信息集散、价格发现、资本进退、资源配置、抵押融资、交易规范、金融结算等市场功能,力争将其打造成覆盖周边省市、辐射中原经济区、面向全国的一流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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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ghp 发表于 2014-10-26 21:53: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市委农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工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督导等事宜。在职能部门分设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工作组、农村房屋产权改革工作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工作组、林权改革工作组、水利产权改革工作组、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组,分别由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牵头组织本组的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各镇、产业集聚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居民组是农村产权的权利主体、自主的民主单元,应充分发挥好改革工作主体作用,贯彻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积极寻求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改革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改革指导。市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规划、住建、金融、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服从服务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局,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确权流转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等关键环节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政策体系,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各镇人民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立足实际,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规划,周密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方案,注重突出村委会、居民小组主体地位,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注重配套改革。创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体制,鼓励镇、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主体申报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行跨镇、跨村组的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或异地自建。将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公积金、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用足用活政策性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政策,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户口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制度,消除附着在城乡户籍上的权利福利差异,农民在农村的权益不因户口迁移而改变,促进城乡居民的自由迁徙。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并轨步伐,鼓励有条件的被征地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均衡城乡公共服务配置,实行市级优质学校委托管理农村学校制度,构建市级医院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联体”。
  (四)促进发展稳定。改革实验要加强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坚持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各镇、集聚区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重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市、镇两级农业、林业、国土、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农用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农村房屋、小农水工程产权纠纷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好农村产权确权和流转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信访排查工作,提前制订调处预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对改革中发生重大信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及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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