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陈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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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资本论》超额剩余价值理论的质疑(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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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11-25 12:18:22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1-25 10:03
你可真会搞学术!所研究的时间都是计划时间,而不是实际时间!如果生产小麦,甲计划第一天耕地,第二天播 ...
你可真会搞学术!所研究的时间都是计划时间,而不是实际时间!如果生产小麦,甲计划第一天耕地,第二天播种,第三天收割,那么小麦的生产周期就只有三天吗?而乙计划第一年耕地,第二年播种,第三年收割,那么小麦的生产周期就是三年吗?请问:小麦的生产周期到底是甲计划的三天,还是乙计划的三年?!如果学术上的时间只是计划时间,而不是实际时间,那么你的计量劳动量的人头数也一定是计划人头数,而不是实际人头数啰!
看你憋足的逻辑,指出产品周期时间具有两重性质,叫“不研究实际时间”?这已经暴露了你毫无逻辑可言。计划周期是对产品出品时间的估算,不仅仅是考虑劳动力生产安排一个内容。此外,农作物出品周期是农作物本身性质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不为劳动量增减所决定。你居然连这点常识都不具备,却在这瞎比划,又充分证明了你已经理屈词穷。后面的“如果”更是胡言乱语了。
拜托!看清楚了!生产周期是“日历时间”,而不是固定不变的时间!“生产周期的长短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生产周期的日历时间就是固定不变的,其长短还会受包括“每日工作班次”在内的多种因素影响吗?即便是计划时间,那也是固定不变的吗?!
“日历时间”还不是“固定不变的时间”,你使用哪家的日历啊?笑杀人。既然知道“日历时间”,也就是固定不变的时间,但实际中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不能固定,这不就因此推导出固定时间和不固定时间,也就是固定的计划周期和不固定的实际周期这两种不同的时间来了吗?简单的逻辑推理都不会。
“经济学是以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在你这里就是以现实为对象,而别人的研究怎么就成了以“计划”为对象了?!
本人只说明自己的适用对象,关他人什么事?既然理论上对个人做了平均化处理,那么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要研究生产率差别,个人的劳动生产率差别就不适合作为研究对象,也因为个人的劳动生产率不具说明交换的意义。
经济学以现实为对象,但并不排斥逻辑推导。如果从一种观点出发,经过合乎逻辑的推导,其结论与现实是一致的,那么这种观点就是可信的。反之,如果推导出的结论与现实不一致,那么这种观点就是不可信的。按照你的观点,一件产品耗费的劳动量是按人头数除以产出周期来计量的,那么1件衣服1人用1天缝制完成,它的劳动量就是1人;而同样这件衣服,由10个人轮流缝制也是1天完成,那么它的劳动量就是10人!你既然认为现实中不存在第二种情况,那就是说从你的观点出发推导出的结论与现实是不相符的,所以你的观点就是不可信的!
问题是你的逻辑推导与现实相一致吗?请你在现实中把“1人可以完成的1件衣服由10人来轮流做”的事实亮出来证明一下,你能找出了吗?你找不出来,因此你这番话的结论反而证实了你这个故事是你拍脑袋编造的,现实中是不存在,因而是不可信的。
你既然承认同样的“6件/天”, 现实中甲组织的劳动量与乙组织的劳动量是有区别的,前者是“10人”,后者是“20人”,那不就是承认前者每人每天的劳动量等于后者的两倍吗?那你为什么还要否认“社会承认劳动生产力高的1天的劳动量可以等于劳动生产力低的2天的劳动量呢?!现在再请你给出你理论假设的每个人劳动能力平均化的公式,你有吗?
你现在是把劳动量因素和生产率因素混为一谈。如果“6件/天”代表甲乙两组织1天的产品周期产出相同的产品量6件,那么各自6件产品量里,20人就是10人两倍的劳动量。如果“6件/天”代表的是两组织的生产率,那么20人的产品量就是10人产品量的两倍,也就是两倍的产品量与基数1的产品量在各自的产品总量中,劳动量相同。你的问话说明你根本没有按劳动价值论的规矩出牌,按上述第二种情况,“6件/天”代表生产率,20人即为“12件/天”,也就是20人的“12件/天”与10人的“6件/天”,产品总量劳动量相等,何来的“劳动生产力高的1天的劳动量可以等于劳动生产力低的2天的劳动量”的说法?
“价格与劳动量同步增长”?这再一次说明你是劳动价值论的门外汉!请问:谁的劳动价值论有这样的观点?
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是不是“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若是,价值高不表现价格高,难道还反过来不成?如果不是,本文谈价值你扯挣不挣钱干什么?本文一直在说,按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劳动量大则价值高,价值高则交换能力强,换取的交换物就多。你不该扯的却东拉西扯,现在又反过来怪别人。
“‘0.5人×2天’和‘0.25人×4天’的劳动量均计‘1人’,用语言来表达就是,前者1个人1天只干半个人的活,所以2天才付出‘1人’的劳动量;后者1个人1天只干1/4人的活,所以4天才付出‘1人’的劳动量。”——这句话难道不是你说的吗?怎么就成了我的表达式了!讲到劳动量,无论在口头上怎样否认应以劳动时间来计量,在实际上总是绕不过去的。越是想绕过去,就越是漏洞百出,只能少说为妙——“你想怎么解就怎么解”了!
你不仅缺乏逻辑,而且还理解能力低。我什么时候否认我说过的话?听不懂“话是我说的,时间表达方式是你的”?至于你的表达方式中,别人怎么解释是别人的事,你怎么解释是你的事,而况怎么用人数表达劳动量本人已有说明,哪里存在什么绕不绕,什么漏不漏洞的,莫名其妙。
“生产率提高并没有加大劳动量,反而是单位产品减少”!劳动生产率提高确实没有加大劳动量,但怎么会是单位产品减少呢?单位产品就是产品的单位量,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件产品难道就变成半件了?1公斤产品难道就变成1克了?如果你指的是产品数量,那更不对了!劳动生产率提高,同一时间生产的产品数量不是减少,而是更多了。
看你就像在疯癫卖傻,胡言乱语,无法分清劳动量和产品量各是什么东西,把“单位产品劳动量减少”当成“单位产品减少”。所谓“生产率提高了,1件产品难道就变成半件了”的胡话,后面又以“劳动生产率提高,同一时间生产的产品数量不是减少,而是更多了”来自扇耳光。
如果原来1小时可以生产2件产品,现在1小时只能生产1件了,这叫劳动生产率提高吗?原来1小时生产2件,可卖2元,现在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倍,可以生产4件,可以卖得4元,这不是多挣钱又是什么?!
你现在是撇开劳动量因素不论,而是以产品量多少来决定是否多挣钱。你这是哪家的劳动价值论啊?产品多当然比产品少多挣钱,还用得你来说吗?可是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劳动量大价值大,价值大交换能力强,是以劳动量多寡来决定交换量多寡,从而决定是否多挣钱的。生产率提高,但产品量多少,如何变化并没有增加原来的劳动量,劳动量不变怎么就交换能力强而多挣钱呢?这不是逻辑矛盾是什么?当然喽,劳动价值论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于是就开始借助一个天上掉下来的“社会”,试图混水摸鱼的蒙混过关,从而沦为学术不端。不然就改行改道,变为生产成本论,劳动量大,耗费劳动量也大,产品多,耗费成本也多,所以就没有“多挣钱”。这就是劳动价值论的窘态。

102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1-25 15:23:21
he_zr 发表于 2014-11-25 12:18
看你憋足的逻辑,指出产品周期时间具有两重性质,叫“不研究实际时间”?这已经暴露了你毫无逻辑可言。 ...
你把概念搞搞清楚好不好!日期是日期,时间是时间!从日期上讲,2014年11月25日就是2014年11月25日,这是固定的,即不会变为2014年11月26日,也不会变为2013年11月25日。但作为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是1天,2014年11月26日和2013年11月25日都各是1天。生产时间作为时间,可以是1天,也可以是2天、3天,或1个月、1年,怎么会是固定不变的?之所以强调日历时间,是因为生产周期一般都是以年、月、日来计算的,而不是小时、分、秒来计算的。
别人生产周期的时间是“计划时间”,那你生产周期的劳动人数就是“计划人数”了,不然,你凭什么说别人的时间只是“计划时间”呢?

农作物的生长当然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其生产周期的长短未必不受劳动量投入的影响。比如冬季时为某些农作物建个暖棚,就可以缩短农作物的生产周期。这又是你所不了解的一个常识。

你在理论上是怎么对个人作平均化处理的?比如你举的同样是“6件/天”,甲组织是10人,乙组织是20人,你能告诉我们应当怎样平均吗?

现实中之所以没有“1人可以完成的1件衣服由10人来轮流做”,是因为劳动量不是以人数来计量的!否则,同样1件产品,参与劳动的人越多,就意味着劳动量越多,所能换得的商品也就越多,岂不成千上万人都会挤着去生产同一件产品?

“如果‘6件/天’代表甲乙两组织1天的产品周期产出相同的产品量6件,那么各自6件产品量里,20人就是10人两倍的劳动量。”——这正是我说的甲的个别劳动生产力高于乙。在这1天中,社会所承认的甲10人所耗费的劳动量相当于乙20人耗费的劳动量,即甲平均1人1天的劳动量等于乙2人1天或1人2天的劳动量。你有异议吗?
楼主在本主题下讨论的是“超额剩余价值”。我的“6件/天”说的本来就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这里根本就不具体涉及个别生产者,而一具体涉及到个别生产者,那么它们的个别劳动生产力就要高于或低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比如“8件/天”,或“4件/天”。所以你那两个组织的个别劳动生产力相同的问题根本就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况且,既然劳动生产力都相同,那么每件产品上耗费的劳动量当然也就相同,当然也就不存在1天的劳动量是否等于2天劳动量的问题。

“生产率提高并没有加大劳动量,反而是单位产品减少”——这可是你在99楼的原话啊!白纸黑字“单位产品减少”!怎么还想否认你自己说过这样的“胡话”吗?,还想自扇耳光吗?

价值的表现形式就是价值本身吗?
价值大交换能力当然大,但能否多挣钱则是相对于社会平均而言的。你2天劳动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当然相当于1天劳动生产的产品的2倍,所能换得的商品也相当于1天的2倍。但如果你的个别劳动生产力不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话,你绝不会比平均多挣钱。相反,如果你个别劳动生产力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你1天生产的产品就会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从而你1天所能换得的商品也就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所以你就可以比社会平均多挣钱。

说到底,你还是没有能够区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时间。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1天的劳动量一定等于另一个1天的劳动量;就个别劳动时间来说,1天的劳动量就有可能等于另一个2天的劳动量,如果它的劳动生产力等于后者2倍的话。这里的个别劳动量并没有增加,但它以社会必要劳动量计的劳动量却是增加了。
你如果还是理解不了,劝你不要从动态来考虑,而是先看一下静态。我一开始举的正是一个静态的例子。任何时期,社会上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不同生产者的个别劳动生产力肯定是有差异的,假设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为每人每天生产6件(“6件/天”),甲每天可生产8件,乙每天可生产4件。每1件产品的价值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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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思 发表于 2014-11-25 16:26:01
“在《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中,超额剩余价值生产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没有超额剩余价值生产就不存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资本论》里是这个意思吗?《资本论》的意思正好跟你理解的相反,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超额剩余价值的前提。

“超额剩余价值是由个别资本家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即提高劳动生产力(率)引起和决定的,但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成反比的观点决定了科技和机器生产是不创造价值的”
科技在这里是指什么?是指劳动方法呢,还是指用某种方法制造出来的生产资料?如果是前者,那就是指劳动;如果是后者,那就是指劳动产品,两者在价值决定中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从未听说什么“劳动生产力与商品价值成反比的观点决定了科技和机器生产是不创造价值的”,可以肯定在《资本论》里无论如何都发现不了这种混乱的说法,这是谁的逻辑?

104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25 19:52:35
哲思 发表于 2014-11-25 16:26
“在《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中,超额剩余价值生产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没有超额剩余价值生产就不存在 ...
1、我是从剩余价值最终实现角度来理解的,因为相对剩余价值必须以超额剩余价值的形式或方式,才能最终实现。虽然马在论述这对剩余价值概念或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时,先论述相对与绝对剩余价值,而后论述超额剩余价值。
此外,你怎样理解这段话:“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分析相对剩余价值概念时指出:相对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形成的。”帖中那句话与这句话的意思应当是一样的。你是否认为你的表述意思与这句话相悖或相同呢?
我认为,你的说法是最容易被读者接受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单独的、不与相对剩余价值无关的超额剩余价值生产。这就是超额剩余价值是一种平均生产、平均价值理论的结果。
总而言之,帖子表述即便是错误的,并不影响整篇文章的主旨。
2、如果这句话中没有“科技”一词,那就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加进“科技”一词是要突出、明确指出它的要害和实质所在,实际上,“机器不创造价值”的实质就是科学技术不创造价值,这应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你说《资本论》中没有这样混乱的问题,那是你没有看出来,实际上多着了。比如,一会说“机器不创造价值”,一会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
你们有意见尽管提,老陈欢迎得很,本着追求真理,纠正错误的态度。
上次有网友提出,平均理论问题,实际上文稿有平均理论的内容,只不过是没有用“平均理论”一词。事实上,当加进平均理论表述后,文稿更加有力,对马理论杀伤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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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he_zr 发表于 2014-11-26 01:22:11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1-25 15:23
你把概念搞搞清楚好不好!日期是日期,时间是时间!从日期上讲,2014年11月25日就是2014年11月25日,这是 ...
你把概念搞搞清楚好不好!日期是日期,时间是时间!从日期上讲,2014年11月25日就是2014年11月25日,这是固定的,即不会变为2014年11月26日,也不会变为2013年11月25日。但作为时间,2014年11月25日是1天,2014年11月26日和2013年11月25日都各是1天。生产时间作为时间,可以是1天,也可以是2天、3天,或1个月、1年,怎么会是固定不变的?之所以强调日历时间,是因为生产周期一般都是以年、月、日来计算的,而不是小时、分、秒来计算的。别人生产周期的时间是“计划时间”,那你生产周期的劳动人数就是“计划人数”了,不然,你凭什么说别人的时间只是“计划时间”呢?
什么理解力啊,把周期时间曲解为某一日的“日期”,自己稀里糊涂,还在这里津津乐道。看出来了,根源还在于你仍不知计划周期和实际周期有何区别,所以才不断的在不三不四的发问。
农作物的生长当然有其自身的规律,但其生产周期的长短未必不受劳动量投入的影响。比如冬季时为某些农作物建个暖棚,就可以缩短农作物的生产周期。这又是你所不了解的一个常识。
对农作物靠人为促长,根本不具普遍性,无论从行业规模还是种类范围来说都是非常小和少,人们在计算产品周期长短方面可以说属于忽略不计。你本来想买弄一下常识,可你又拿不出什么好买弄的,于是抓住一根稻草算一根,把人们忽略不计而不提的东西当作人们不知的东西,这就是你所谓的“常识”。
你在理论上是怎么对个人作平均化处理的?比如你举的同样是“6件/天”,甲组织是10人,乙组织是20人,你能告诉我们应当怎样平均吗?
不是我在做平均化处理,而是马克思对全社会的劳动力“具有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做了平均化处理,换句话说,在理论上或实际中个人的劳动生产率已无差别或不提差别,差别只反映在每个生产组织各不相同的生产率中。甲乙两组织的生产率都是“6件/天”,谁还关心组织内部个人的劳动生产率是多少呢?还平什么均呀?
现实中之所以没有“1人可以完成的1件衣服由10人来轮流做”,是因为劳动量不是以人数来计量的!否则,同样1件产品,参与劳动的人越多,就意味着劳动量越多,所能换得的商品也就越多,岂不成千上万人都会挤着去生产同一件产品?
你把你的逻辑推理当现实来了,难道“1人可以完成的1件衣服由10人来轮流做”的行为是由于劳动量计量方法而引发的?现实有则有,没有则没有,与计量方法何干?简直不可理喻!你后面的“否则”等等,正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必然,你无异于在质问它。
“如果‘6件/天’代表甲乙两组织1天的产品周期产出相同的产品量6件,那么各自6件产品量里,20人就是10人两倍的劳动量。”——这正是我说的甲的个别劳动生产力高于乙。在这1天中,社会所承认的甲10人所耗费的劳动量相当于乙20人耗费的劳动量,即甲平均1人1天的劳动量等于乙2人1天或1人2天的劳动量。你有异议吗?
这里反映的是生产组织的生产率,与个人的什么劳动生产力无关。20人的劳动量怎么就“相当于”10的劳动量了呢?社会怎么就“承认”了呢?现在只见你嘴巴在搬弄,没见你论证过程。
“生产率提高并没有加大劳动量,反而是单位产品减少”——这可是你在99楼的原话啊!白纸黑字“单位产品减少”!怎么还想否认你自己说过这样的“胡话”吗?,还想自扇耳光吗?
果然证明你不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你知道言语具有“承前省略”吗?你知不知道这里的“单位产品减少”实际是“单位产品的劳动量减少”?再说,从逻辑上判断,生产率高指的就是相同时间内产品量增加,何来的“减少”?既不具基本阅读能力,也无逻辑分析能力,这里的白纸黑字确实在记录着你的表演。
价值的表现形式就是价值本身吗?
价值大交换能力当然大,但能否多挣钱则是相对于社会平均而言的。你2天劳动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当然相当于1天劳动生产的产品的2倍,所能换得的商品也相当于1天的2倍。但如果你的个别劳动生产力不高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话,你绝不会比平均多挣钱。
2天劳动量的1件产品比1天劳动量的1件产品可换得2倍产品,劳动量多换得多,换得多就挣得多,这就足够了,还管什么社会不社会,生产率不生产率。
相反,如果你个别劳动生产力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你1天生产的产品就会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从而你1天所能换得的商品也就相当于社会平均的2倍,所以你就可以比社会平均多挣钱。
没靠劳动量大,而靠产品量多而挣得多还用你来说。可这是靠产品使用价值交换,不是靠劳动力耗费价值交换所得,这种交换方式还关劳动价值论什么事了呢?
说到底,你还是没有能够区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时间。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1天的劳动量一定等于另一个1天的劳动量;就个别劳动时间来说,1天的劳动量就有可能等于另一个2天的劳动量,如果它的劳动生产力等于后者2倍的话。这里的个别劳动量并没有增加,但它以社会必要劳动量计的劳动量却是增加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区分问题,而是你变魔术式的在借助一个什么“社会”,把不同劳动量化为相同的劳动量,而不能撇开这种方式,用理据来论证,这才是你说到底的实质。
你如果还是理解不了,劝你不要从动态来考虑,而是先看一下静态。我一开始举的正是一个静态的例子。任何时期,社会上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不同生产者的个别劳动生产力肯定是有差异的,假设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为每人每天生产6件(“6件/天”),甲每天可生产8件,乙每天可生产4件。每1件产品的价值是否相同?
根本无需你什么“劝”,无论动态静态,都不是关键。甲乙分别是1人,产品周期1天,甲出品8件,乙出品4件。在相同产品周期内直接计人头,甲乙产品的件均量分别为1/8和1/4,何来的单位产品劳动量或价值相同?

106
哲思 发表于 2014-11-26 10:08:32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25 19:52
1、我是从剩余价值最终实现角度来理解的,因为相对剩余价值必须以超额剩余价值的形式或方式,才能最终实现 ...
我不知道你说的平均生产和平均价值理论是什么意思?
按照你的说法:
“我是从剩余价值最终实现角度来理解的,因为相对剩余价值必须以超额剩余价值的形式或方式,才能最终实现。”
相对剩余价值是指获取剩余价值的方式,超额剩余价值是指剩余价值的量。因此,所谓“相对剩余价值必须以超额剩余价值的形式或方式”是什么意思呢?恐怕只有你自己能够明白。用相对剩余价值这种方式获取超额剩余价值,这个意思很清楚明白,怎么用你的方式表述出来就不知所云了呢?
马克思在什么地方说过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

107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26 11:03:04
哲思 发表于 2014-11-26 10:08
我不知道你说的平均生产和平均价值理论是什么意思?
按照你的说法:
“我是从剩余价值最终实现角度来理 ...
主帖的问题,我考虑了一下,可能将句中的生产改为“实现”较合适。其它表述方式或用词问题,一是各人自有风格,二是便于读者理解,后者当然最重要。
感谢你的用心关注。
马说:“机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此语在第一卷445页。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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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哲思 发表于 2014-11-26 11:07:37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26 11:03
主帖的问题,我考虑了一下,可能将句中的生产改为“实现”较合适。其它表述方式或用词问题,一是各人自有 ...
好,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说:
“从理论逻辑上讲,马克思这段话语是自相矛盾的,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观点”
这段话是指下面这段吗:
““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这样,因为它是由商品价值决定的。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降低而降低。” ”
麻烦请说一下,这段话为什么“从理论逻辑上讲,马克思这段话语是自相矛盾的,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观点”?

1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1-26 15:25:15
he_zr 发表于 2014-11-26 01:22
什么理解力啊,把周期时间曲解为某一日的“日期”,自己稀里糊涂,还在这里津津乐道。看出来了,根源还 ...
你如果不是把“日历时间”理解为了日期,凭什么说“‘日历时间’还不是‘固定不变的时间’”?你的生产周期别人的生产周期的长短都与投入的人数有关,你凭什么说你的生产周期是实际时间,别人的就是计划时间?你有根据吗?

现在用大棚生产蔬菜,改变蔬菜的生产周期还不普遍吗?你到网上搜一下,可以查到上千万个结果,这还叫不普遍?这对生产周期研究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你所谓的忽略不计实际上是为了坚持你的观点而视而不见罢了!

“实际上,产品实际周期的长短取决于产品投入耗费劳动的人数变量,或个人劳动能力的变量(即个人劳动生产率,但因每人的能力已做平均化,此变量可以忽略不计),即产品实际周期=时间/人,人数增加,代表劳动量增加,产品周期就缩短。”
以上是你给出的产品实际周期的计算公式及其解释,你讲得清清楚楚“每人的能力已做平均化,此变量可以忽略不计”!你难道可以说你没有做平均化处理吗?马克思只是在讲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才用到了社会平均劳动力,而在讲到每一个生产者个别的劳动时间时,用的都是他们各自的劳动力,而不是平均劳动力。你要批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怎么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呢?
在经济学上,每一个生产组织就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者;作为一个生产者,它的的个别劳动力,就是组织总劳动力的平均值。这并不像你理解的,个别劳动力只能是组织内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力。

如果你的劳动量以人数来计量是一个客观事实,那么“1人可以完成的1件衣服由10人来轮流做”也一定是一个客观事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10个人缝制1件衣服就意味着有10个劳动量,即每个人只要完成十分之一的工作任务就可以获得10倍的劳动量计量,何乐而不为呢?

“单位产品”减少=“单位产品的劳动量”减少?你这个“承前省略”能力太强了!在一个偏正结构中,把“正”省略掉了,留下了一个“偏”!劳动生产率本来就是劳动量与产品数量的关系,作为承前省略,为什么承的不是“生产率”,而是“劳动量”呢?况且你已经讲了劳动量与生产率的关系,现在用了一个“反而”来转折,接下来讲“产品数量”不正是顺理成章的吗?语言表达能力差,还是不要省略为好,因为没有人会按照你的文字去猜到你那个根本不符合语言逻辑的意思。

“甲乙分别是1人,产品周期1天,甲出品8件,乙出品4件。在相同产品周期内直接计人头,甲乙产品的件均量分别为1/8和1/4”,拿到市场上去,有谁会每件产品看作是不同劳动量的产物呢?你会吗?也就是说,只要是相同的产品,社会所承认的劳动量就是相同的,价值也是相同的。因此,在社会眼中,甲每件1/8的(个别)劳动量与乙每件1/4的(个别)劳动量就是相等的。正因为在社会看来,他们每件产品的劳动量相等,价值相等,所以甲8件产品才能卖得相当于乙4件产品2倍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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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26 16:42:12
哲思 发表于 2014-11-26 11:07
好,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说:
“从理论逻辑上讲,马克思这段话语是自相矛盾的,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观点” ...
是指355页这段引文,而且已经解释清楚了,然后才有这句结论话语。你认为有什么问题吗?请讲。
应是解读清楚了的,请你仔细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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