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陈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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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谬误2: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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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5-1-17 22:11: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7 22:01
你的前提在哪儿?你的逻辑方法在哪儿?你连“商品交换是否与使用价值有关”和“交换价值(即交换比例)是 ...
回头看看!你所以的问题都是告诉大家: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有关!

记住:如果没用谁也不会交换!无论是布换狗,还是猫换面包。都是由于双方有用才交换的。

102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7 23:03:31
qi509 发表于 2015-1-17 22:11
回头看看!你所以的问题都是告诉大家: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有关!

记住:如果没用谁也不会交换!无论是 ...
“如果没用谁也不会交换”,说的只是“商品交换与使用价值有关”,而不是“交换价值(即交换比例)表现为与使用价值有关”!
布有用,狗也有用,为什么交换比例是1匹布换2只狗,而不是换1只狗或换3只狗?难道单独1只狗没有使用价值,一定要2只狗合起来才有使用价值吗?难道是第3只狗没有使用价值吗?

103
qi509 发表于 2015-1-17 23:23: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7 23:03
“如果没用谁也不会交换”,说的只是“商品交换与使用价值有关”,而不是“交换价值(即交换比例)表现为 ...
“布有用,狗也有用,为什么交换比例是1匹布换2只狗,而不是换1只狗或换3只狗?难道单独1只狗没有使用价值,一定要2只狗合起来才有使用价值吗?难道是第3只狗没有使用价值吗?”——————你先回答我:布可以扯成米,扯成尺交换,活狗可以分开交换吗?面包可以按个交换;按斤交换;活猫可以分开交换吗?


你反复提问“交换比例”问题好像你多聪明,得逞了什么似的。其实你更蠢。

如果你要想维护马克思的:交换价值(即交换比例)就表现为与使用价值无关。”。成立,那么,你首先得证明:汽车可以可以拆开交换帽子?轮胎可以一块一块的割开交换一斤猪肉?你就必须证明电视可以拆开交换4斤鱼?


你说你蠢不蠢?

104
陈才天 发表于 2015-1-18 01:14: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7 14:57
1、商品交换与使用价值有关,不如果是破旧的腐朽的,没有使用价值的当然没人愿意交换。但这说的还是商品交 ...
1、是你自己不虚心造成不仔细,造成自己多花费精力。老陈回复中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关于“交换比例的关系”。
(刚才有一个较长的回复,但网络问题,在点击回复前自行消失了,算了,到此结束)

105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1:58:14
qi509 发表于 2015-1-17 23:23
“布有用,狗也有用,为什么交换比例是1匹布换2只狗,而不是换1只狗或换3只狗?难道单独1只狗没有使用价值 ...
你怎么弱到这个程度,连商品的计量单位与商品的交换比例都分不清!
任何商品都有一个最小计量单位,小于这个单位,有些商品就不再便于计量,有些商品则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交换比例则是讲的一定单位(例如“匹”)的一种商品(例如“布”)与一定单位(例如“只”)的另一种商品(例如“狗”)相交换的数量关系(例如“1:2”)。狗(不是狗肉)之所以要以“只”为单位,因为小于只的狗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但这一点绝不能说明为什么1匹布交换的是2只狗,而不是1只狗或3只狗。难道单独的1只狗或第3只狗与小于只的狗一样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吗?

106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2:11:32
陈才天 发表于 2015-1-18 01:14
1、是你自己不虚心造成不仔细,造成自己多花费精力。老陈回复中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关于“交换比例的关系”。 ...
我的回复中的第二点就是针对你第三个问题的,现在再重复一遍:
如果1000顶帽子与1辆汽车相交换,你就认为是1000顶帽子的使用价值等于1辆汽车的使用价值吗?那么你有了1000顶帽子,你就可以坐着这1000顶帽子上街或出门旅游去了?2头牛的道理也一样,500顶帽子的使用价值绝不会等于1头牛的使用价值,否则,人们拴上500顶帽子就可以耕地了!
请你回答一下,交换比例怎么与使用价值有关?
再假设,由于成本的变化,同样的1辆汽车现在可以换同样的2000顶帽子。那么请问,这应当理解成同样一辆汽车的使用价值增加了一倍,还是应当理解成同样一顶帽子的使用价值减小了一半?或者说,是否应当理解成同样的使用价值不同样?!

107
qi509 发表于 2015-1-18 12:12:01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1:58
你怎么弱到这个程度,连商品的计量单位与商品的交换比例都分不清!
任何商品都有一个最小计量单位,小于 ...
你要懂计量单位就不会反复提出那些自扇嘴巴的问题了!你要懂计量单位就不会极力吹捧、迷信马克思的:“交换价值(即交换比例)就表现为与使用价值无关。”了!

你要懂计量单位就不会反复提出荒唐、可笑、无知、愚蠢的:“狗(不是狗肉)之所以要以“只”为单位,因为小于只的狗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但这一点绝不能说明为什么1匹布交换的是2只狗,而不是1只狗或3只狗。难道单独的1只狗或第3只狗与小于只的狗一样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吗?”了!

108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5:25:26
qi509 发表于 2015-1-18 12:12
你要懂计量单位就不会反复提出那些自扇嘴巴的问题了!你要懂计量单位就不会极力吹捧、迷信马克思的:“交 ...
你不觉得你的回答太弱了吗?除了虚张声势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除了复述我的问题以外,不敢作任何实质性的回答!这充分暴露了你对马克思盲目排斥、对非马盲目迷信的真实面目!

109
qi509 发表于 2015-1-18 15:59:46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5:25
你不觉得你的回答太弱了吗?除了虚张声势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除了复述我的问题以外,不敢作任何 ...
你懂计量吗?如果你懂?!怎会提出这么荒唐、可笑、无知、愚蠢的:“狗(不是狗肉)之所以要以“只”为单位,因为小于只的狗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但这一点绝不能说明为什么1匹布交换的是2只狗,而不是1只狗或3只狗。难道单独的1只狗或第3只狗与小于只的狗一样都是没有使用价值的吗?”的问题吗?

1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18 16:03:17
qi509 发表于 2015-1-18 15:59
你懂计量吗?如果你懂?!怎会提出这么荒唐、可笑、无知、愚蠢的:“狗(不是狗肉)之所以要以“只”为单 ...
那你说作为商品,狗为什么以只、而不是以只的部分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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