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理论与实践100个谬误及其原因
------湖北省黄冈市陈才天----
第一章 商品价值理论8个谬误
谬误2
: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马克思说:“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资本论》第一卷,51页)又说:“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同上,50页)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已提出和论证了商品交换价值与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从商品流通理论看,任何一个物体,一旦它成商品,它们就具备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聚合体的性质,两者缺一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它们具有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属性,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尤其是商品交换价值,如果离开了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那么该商品就将毫无交换价值可言。或者说,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及本质属性。比如,如果一台电视机它不能显现图像或声音,它就不可能具有交换价值。又如,一只鸡蛋过期变质了,它就不可能当商品卖出。再如,一只鸭蛋在市场上不可能卖出10万元价值;反之,一辆轿车不可能卖10元。所以,马克思说“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观点是错误的,不能成立。
如果商品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谁还去进行交换?不交换,哪里还有“交换价值”?从商品生产者方面看,他们首先必须考察、考虑社会需要什么商品,然后决定投资生产什么商品,这就是在追求商品使用价值,如果谁要去投资生产社会不需要的商品,岂不是傻蛋。所谓满足社会需求就是以商品使用价值去满足。从购买者方面看,一种购买者是为了生产商品,即以商品生产商品,他们必须以满足生产商品需要为前提,即首先考虑商品使用价值,而不是考虑价格高低,比如食品厂生产原料是面粉,而不是钢铁,钢铁使用价值不可能用来生产方便面。另一种购买者是商人,商人购买商品是为了经营销售从中获得收益,但他们仍然需要选择商品使用价值,比如选择俏销商品,就是选择商品使用价值,他们决不会购买过期失效的、功能不全的残次商品,都是商品使用价值决定交换、决定交换价值的情形。还有一种购买者即消费者,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购买商品,首先是由于自己需要使用某种商品才决定去购买,比如肚子饿了需要购买食品,天气冷了需要购买皮夹克保暖等,都是商品使用价值满足需求,怎么能够说交换价值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呢?事实上,对于购买者或消费者而言,任何一种商品价值量都是由它对自己的使用价值决定的,生产者反而是受制于购买者,如果生产者完全决定商品交换价值,那么,就不会有企业亏损或破产。购买者或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则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需要,而满足购买者需要的是商品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所以,说商品交换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的观点,也是一种谬误。
即便是在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形式中,从货币作为商品的等价物属性看,货币也是具备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物”。这可以从考察货币发生与发展史来证明。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等价物出现时,都是用某种“物品”作为等价物的符号,最典型的等价物如“金、银”等。纸币作为典型的价值意义符号,它仍然没有丧失“使用价值”的属性,比如某一国货币只能在属地管辖主权范围内有效使用;同时,货币作为商品等价物,持有者随时随地可任意购买(交换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还有,货币持有者可任意用于储蓄、投资、借贷的生息等,都是货币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货币的升值与贬值现象,既是货币交换价值量的变动,也是货币使用价值量的变动。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的观点是一种谬误,也是与他自己所说的商品“使用价值同时是又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观点相悖的。(同上,48页,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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