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专题研究•
《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
未否定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含义
提要:《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有关阐述,长期影响人们对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结论的生产资料含义的正确理解。本文借以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两词原义的恢复应用,从“按劳分配”原理内容及所属的确切社会形式,从这一阐述和《反杜林论》有关阐述的前提条件,从《哥达纲领批判》鲜见的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阐述等角度,来探讨这两部著述似是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结论的生产资料含义的悖论问题;并略带描述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新的个人所有制社会的基本结构。
关键词:共同占有;个人所有制;公有制;按劳分配;国有制;自由人联合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结束部分,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作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科学结论1,他还在“自由人联合体”设想结论2精湛地阐述了其总体关系。三十年来的科学研究表明,社会主义所有制就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共同占有”的两个条件上,即客体性内容的(现代物质生产力引起的) “社会生产”也即“集体生产方式”3的基础上,和主体性(人为性)内容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制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型“公有制”(《资本论》原译文)、也即“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的“社会所有制”(现译文)的基础上,重建每个人的所有制关系;从而在社会财富实际创造者主体的个人普遍性地成为所有者个人的自由联合生产过程——超越资本主义的外在于直接生产过程的不完全性民主制——划时代地实现人类“真正民主制度”4。
但是有两部马克思恩格斯著述,长期影响人们对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结论的生产资料含义的正确理解。其中最突出的是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按劳分配”阐述,其次是恩格斯《反杜林论》的有关辩证法原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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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99-300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1页。——《法兰西内战》对“公社”即工人阶级公有制性质的阐述,表现为资本主义对立面的共产主义革命运动。既然它奠定了新社会的基础,那么这个基础上的“真正民主制度”,可以理解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社会形式。
现在我们来解决这一问题。
1、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两词的原义
社会主义原义,是指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旧社会形式向合乎人自己本性的存在条件的回归而确立的人类新社会形式,具体表现为在工具机-蒸汽机为始端的现代工业生产条件上可能实现的普遍性的个人财产形式。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写到:……“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的性质”5。他和恩格斯后来的著述也都散发着同样的意义,《德意志意识形态》是“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共产党宣言》是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所有制,《资本论》是“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法兰西内战》是“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
与之相应的共产主义原意,浸透着“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偿还要求”。具体是指实现社会主义的活动和措施。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写到:“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社会主义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中介……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阶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的形式。”6
《德意志意识形态》同样写到:(1)“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2)“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存在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7。
展开来说,共产主义就是借以实现社会主义的“中介环节”、新旧社会之间的“政治上的过渡时期”或“有组织的行动手段”等。其具体形式,《共产党宣言》是“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的公有制运动,也即工人阶级“争得民主”、“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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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0-301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0-311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202页。
变革全部生产方式的手段”的国有制形式;《资本论》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进程中的“工人阶级的反抗”型公有制,即“剥夺少数掠夺者”的社会所有制;《法兰西内战》则反复说明:“公社——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正如国家机器与议会制只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有组织的总机构,只是旧秩序在政治上的保障、形式和表现,而不是统治阶级的真正生命,公社也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运动,从而也不是全人类复兴的运动,而只是有组织的行动手段。”
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科学原理,曾经为列宁的不到22岁的哥哥亚历山大.乌里扬诺夫所洞彻8。由于他不幸被俄国沙皇ZF杀害……以至俄国十月革命以来的共产主义运动,虽然继承了西方传来东方的科学社会主义信仰,但其指导思想中的目标形式——作为列宁“悬案”9和毛泽东“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10——失传了。所以,欧亚两大陆的社会主义运动,在取得了共产主义这一中介环节的成功不久,就陷入了长达一个甲子年(1920~1980)的困顿。
《共产党宣言》发表时的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从生活资料角度进行的社会改良运动,共产主义仍是工人阶级从生产资料角度进行的新社会运动。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从这时起开始用共产主义、但也用社会主义这一在他们看来比较准确的词来表达人类新社会形式。由于这两个词的同一、通用,其原有的新社会形式、过渡形式的意义,就不为人们注意了。
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其它著述,来正确理解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和恩格斯《反杜林论》中有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阐述。因此本文除引语外,恢复应用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两词的原有意义。
2、“按劳分配”属于社会主义第一阶段
《哥达纲领批判》写到:“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所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全部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各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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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摘自《参改消息》报,新华通讯社主办,1982年4~6月X日。列宁的哥哥——亚历山大.乌里扬诺夫,不到22岁被沙皇ZF杀害。身后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时差很久以后查阅到他的狱讯记录着:“我们是社会主义者。我们相信,个人的物质利益和他的充分全面发展只有在社会劳动组织给工人提供充分利用自己产品及个人的经济的独立性可以保证他各方面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才是可能的。”更年青的弟弟列宁继承了哥哥遗志,但为哥哥所深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原理失传了。
9 《列宁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198页。
10《毛泽东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
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11
在“按劳分配”的这一主要阐述中,每个生产者拥有他在社会劳动日中的个人劳动量的全部所有权,即“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后面的小括号似乎费解地注明:社会要扣除每个生产者提供给社会总产品的生产资料等社会基金中的个人部分。马克思由此作了“按劳分配”消费资料的阐述,即“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
在为这段阐述所设定的前提条件和后来的说明中,《哥达纲领批判》写到:“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这同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内容;又写到:“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后来写到:“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2从这三段阐述看,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属于社会主义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而略略提到的“按需分配”属于社会主义第二阶段即高级阶段,也即完成形式的社会主义阶段。
马克思在阐述中多次给出了“按劳分配”所属社会形态的定义。其中还写到:“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这说明,“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有“跟旧社会差不多”属性的新社会阶段,还不是按需分配的典型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马克思在以“自身”概念为分水岭的新社会定义上,用了“不是在它自身基础已经发展了的”和“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两个限定句。这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