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得失的客观标准就是谢卜勒值。当然,这的确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值,实际几乎不可能用来计算。因为有阶乘,数字稍微大一点,连计算机都算不过来。但这不等于这个值不存在。
在实际生活中威胁当然不可能只考虑退出合作后大家的损失是多少,肯定是复杂的角力。但是,就像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平面,而平面几何仍然在用一样,这种理论有它存在的价值。如果你不要求那个精度,何必要求绝对平面?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家公司,那么合作当然是一定的,但是如果世界上有多家公司,合作自然就不一定了。
你最后一段对于零和问题的看法,我觉得你是在对既有利润分配的分析,而且还是单次博弈。利润既然已经产生了,而合约却还没有定,每个人自然要求获得尽量多的份额,因为要求获得尽量多的份额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但是当利润还没有产生的时候,如果你要求的报酬多到这样一个程度:另一个人退出合作对他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因此导致的你的损失更小,那么另一个人就会威胁退出合作,你就会说,我分给你一点,你回来。
我杜撰一个例子:一个锁匠和一个退伍特种部队军人合作抢金库。没有锁匠,保险库开不了,没有特种部队,保安干不掉,所以缺任何一个人,这事情都干不成。因此这两个人会在事前商议平分金条(假设双方之间没有武力要挟对方必须干)。因为如果其中一个人要求多分,另一个人就威胁退出,那么多分的人损失就比少分的人大,他宁愿分给对方一点让对方回来。但是,如果事先没有合约,等抢完金库再来分,肯定每个人都要求分更多,因为要求更多不会有损失,因为之后没有合作,也就没有人能以退出合作来威胁。
这会儿你怎么又说有衡量得失的客观标准呢?记得此前你说只有主观标准啊?
实际生活中威胁当然不可能只考虑退出合作后大家的损失是多少。我觉得问题的实质是:资方具有实际的威胁,而劳方只具有象征性的威胁。这和平面与否不能类比。更现实的情况是,劳方无所谓损失,而资方是按照边际生产力确定的成本法则来配置劳动——即劳动的边际利润为零。
其实你在说边际利润的时候,就已经确立的主次(先后),否则,哪来的边际概念?
“如果你要求的报酬多到这样一个程度……。”这个程度你先前说过:没有客观标准。现在既然又有了客观标准,也就是说,谢卜勒值与各方主观感受一致。这一点是如何得来的?假设、猜想?
你终于肯举个例子了,不过你的例子中还是坚持平均分配的原则。显然,你所谓的威胁均衡应该是平均分配了,而且与你先前主张的按照出现的概率进行分配,即按照期望收益分配,也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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