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建立在对经济现象错误描述的基础上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中这样开始论证他的劳动价值论:“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
在本段的议论中,我们看到,马克思把一夸特小麦所能交换到的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物品,说成是“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这句话本身分析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既然能和一夸特小麦交换,自然它们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表现了一夸特小麦的价值。可是,马克思接下来的话,就有问题了,马克思接着说:“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在这里,我们说,马克认为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能和一夸特小麦交换,他就认为,这些不同量、不同质的商品,就具有相同的交换价值,就可以互相代替了。而马克思之所以这样说,是隐含有前提的,这个隐含的前提的存在,让他得出了“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的结论。
那么,这个隐含的前提是什么呢?在《工资、价格和利润》第六节《价值和劳动》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了这个在《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中没有指出,但他已经这样认为的前提。马克思在在《工资、价格和利润》第六节《价值和劳动》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初看起来,似乎商品的价值是一种完全相对的东西,如果不研究某一个商品和其他一切商品之间的关系,那就不能确定它的价值。的确,讲到价值时,讲到其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时,我们指的是这一个商品与其他一切商品交换时的数量上的比例。但是这时又会发生一个问题: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又是怎样决定的呢?
我们根据经验知道,这些比例是无限地不同的。如果我们拿某种商品,例如拿小麦来说,那我们就会发现,一夸特小麦同其他各种商品相交换差不多有无数不同的比例。但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不管它是表现在丝绸上也好,表现在金子或其他某种商品上也好;所以这个价值就应当是一种不同于它与其他商品交换的那些不同比例的东西,是与这些比例毫不相干的独立的东西。一定有可能用一种极不同的形式来表现不同商品间的这些不同的等量关系。”
仔细分析以上的两段话,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论证不同的商品能够交换是有背后的东西时,用了这样的一句话:“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小麦的价值在所有的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就是说,不论是一夸特小麦交换什么,比如交换金子、鞋油、绸缎,在它交换这些商品时,它的价值在“这些场合都是一样的”,自然,被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一定量的其他商品:金子、绸缎、鞋油等,它们的交换价值是一样的,如果小麦的价值在这些场合下是不一样的,那么,这些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金子、绸缎、鞋油的交换价值就不一样了,自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中说的:“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也就不正确了。
正是因为马克思说:“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所以马克思才会认为“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才会再此基础上去论证,这些具有相同交换价值的商品背后有“一种不同于它与其他商品交换的那些不同比例的东西,是与这些比例毫不相干的独立的东西。一定有可能用一种极不同的形式来表现不同商品间的这些不同的等量关系。”(《工资》),马克思才会认为:“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资本论》)。他才会认为:“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资本论》)
好了,到此,我们就可以明白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到底是建立在一种什么样的基础上,一句“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就告诉我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建立在了对经济现象错误描述的基础上。
我们就从分析“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这句话开始,马克思说一夸特小麦能交换来其他很多种商品,这些商品的交换价值就相同,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而这个错误的结论的得出,是因为马克思的所依据的大前提错误,即:“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这句话本身就是对经济现象“小麦在不同场合下的价值“错误的描述和判断。小麦在不同的场合下交换,虽然它的质量和重量都不变,都是一夸特,可是,由于交换的时间、地点、交换的对象不同,一夸特小麦能交换来的东西的数量也不同,但是,这些一夸特小麦交换来的商品,本身价值就相同吗?注意:一夸特小麦的质量、重量,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会发生变化,但是,一夸特小麦的价值量,是不是一有也会因为小麦的质量、重量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发生变化,小麦的价值在不同的地点、时间就不发生变化,就完全一样了吗?现实生活告诉我们,一夸特的小麦在不同的地点、时间、在不同的交换对象手中,它的价值是变化的,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这样的情形,而既然不存在这样的情形,马克思又如何能够说:“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资本论》)这不是违背基本事实的不负责任的论断吗?而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不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那么,马克思得出的价值形态公式和扩大了一般价值形态”A物=B物=C物……=Z物“又有何实际的意义呢,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不存在的等式,它们根本就是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虚构的等式,如此,我们可知,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到底有多大!
我们说:“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这句话是对经济现象错误的叙述和判断,如果这句话要成立的话,那也只能这样说:““因为小麦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不论是和场合,一夸特小麦只要它的形态、质量、重量不发生变化,它在哪里都是一夸特小麦,而我们知道,这一夸特小麦的价值是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变化的。它的价值在不同的场合完全不同。当然,有人会说,你说的是小麦的价格,不是小麦的价值,小麦的价值是一夸特小麦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这个劳动量在任何时间、地点都不会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是价格。发出这样议论的人,其实,就是犯了把论点当论据的错误,本来“小麦的价值是一夸特小麦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是需要论证的,但是,他们现在却拿来论证“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这个结论了。而假如马克思也是用以上人等的思路,先是认为“小麦的价值是一夸特小麦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然后再说“因为小麦的价值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依然是一样的”,那他也是犯了拿自己要证明的论点做论据来证明论点自身的错误了,而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循环论证!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说马克思的利息理论以及劳动价值理论“只不过是一套循环的说辞“,看来,似乎是有道理的!而马克思真的不明白“相同的一夸特小麦,在不同的场合下,它们的对人的作用的不同,它们因使用其用途的不同而导致的价值是相同的吗?”
而一夸特小麦=X量金子=Y量绸缎=F量鞋油=……Z量牛羊,除了在事实中不存在,在理论中存在吗?我们说,假如交换的时间、地点不变,交换时所有产品的生产数量保持一定的比例不变,交换前所有的商品生产者都坐在一起不顾个人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无条件地同意这样的生产比例,比如生产一夸特小麦,就同比例地生产X量金子、Y量绸缎、F量鞋油、……Z量牛羊,在此基础上生产10乘以一夸特的小麦,就相应地生产10乘以X量金子、10乘以Y量绸缎、10乘以F量鞋油、……10乘以Z量牛羊,那么,我们说,一夸特小麦=X量金子=Y量绸缎=F量鞋油=……Z量牛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要实现这一点,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我们知道根本不具备实现按这一交换比例生产和生产后进行交换的各种条件,即使是计划经济,也无法精密组织完成这样的生产,而我们不要忘了,生产是为了人的需要,一旦要按比例地生产和交换商品,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生产不是为了人的需要,而是为了生产其他商品的需要,而人本身需要的满足,就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了,生产者最终决定了人的需要。而同时,生产者在这样的生产中,将不会再有积极性他们不会多生产一丝一毫的产品,或者想少生产产品,因为多生产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额外的利益,而只有少生产,才会让他得利。当然,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假设,即使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生产和交换的条件能够具备,社会生产和交换也按如此的比例进行,但是,它也绝不意味着生产X量金子、Y量绸缎、F量鞋油、……Z量牛羊的产品需要完全相同的劳动量,因为,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谁都知道,生产不同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它们的生产时间是不会完全相同的,个体的时间不会相同,硬要把它们的生产时间扯平,硬要这些商品符合“一夸特小麦=X量金子=Y量绸缎=F量鞋油=……Z量牛羊”这样的公式,只能是作茧自缚,违背了人类生产的初衷,这样,我们就可以问一问该理论的创始人:生产是为了符合你的数学公式,还是为了你所不能全知的人类的需求呢?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说,是由一串有问题的论述构成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首先,马克思混淆了商品和一般劳动产品的区别,这样,他就混淆了商品的来源和商品的尺度这两个性质绝不相同的问题,他简单地把价值的来源当成了价值的尺度而且是唯一尺度。此是其论证将开始时所出现的问题,该问题贯穿论证的始终,而在论证开始时,马克思又把自己的论证建立在对经济事实错误的描述和判断上,由此,他得出了他的简单价值形态和一般价值形态,而在他使用其价值形态公式时,他又把实际中应该首先表现出来的价值形态公式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写成A物=B物,并用此来譬喻交换完成后相互交换的产品之间的关系,并最后得出他的结论。(注:本段的总结,可参考作者近期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的一些列文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硬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在譬喻的基础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循环论证》《再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在譬喻的基础上》)
质疑一个理论,不是简单地否定其观点,说它是对还是错,而是看其论证的过程和论证的方法,以及论证的前提,只要搞清楚了这些问题,其观点的正确与否,其理论的科学与否,就基本上能得到答案了!
草作于2015年5月7日下午 于从吾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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