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兄弟看看《新伦理学》(商务出版社),讨论是必要的,但是看看有系统的思想,更能有启发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找来看看的。
2.关于你的“时间等边际”,“我一小时生产5个苹果或3斤大米,那么对我来说,5个苹果的边际效用一定等于3斤大米的边际效用”
按马克思的书讲,等的是价值(商品价值),价值与效用能不能换用,西方经济学争论了1个多世纪,小弟还是认为有区别的,这里就不敢乱讲。
我是不同意马克思的,所以不知你所指。此时说的边际效用相等,是指达到等边际时的最小边际效用之比为5个苹果比3斤大米,也可以说是5万个苹果比3万斤大米,说的是比值上的意义。这个比值的分子分母可以同比放大或缩小。
3.按照奥地利学派的讲法(这个好像大家都比较能接受),“效用是人们对物质客观属性的主观感受”,客体能让主体产生效用感的事实属性是客观的,“主观感受”则受到人的"兴趣"影响的,空气土地是不需要主体的时间制造的,这种事实属性是外在于主体存在的,(因为还有些社会属性也是一种事实属性,但是离开了人、社会,这些属性都不存在,如钱的一些属性),但人还是会觉得这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客体,捡到的贵重东西被赠予的礼物也是有效用的,兄弟认为呢?如果是别人的时间决定了你的效用,那就不需要一种”主观感受“。
简单地说,效用就是主观感受,如果我们感受不到,就没有效用。捡到的和收到的当然都有效用,我们可以把这些情况看成生产率的突变。反过来说,如果捡和收花费的时间太多,我们就会放弃。
4.价值与效用之间往往存在着相关性,这也是必然的,铝少的时候比黄金都贵,这是一种"主观感觉",人们具有对高价值的东西的强烈的渴望,不如说这是七大原罪之一——贪婪(这也是序数论单调性公理的本源),中国人叫他人性本"恶"。原罪是人的价值观的体现,那些不为五斗米折腰,不是嗟来之食的人显然都不是"经济理性人"。但是正如那位”解决了一半微观经济学“的同学讲的,人对一些事物的需求是有生理上的最大值的,但是格朗台那么多面粉屯着舍不得吃变质了才吃,临死还是满满一窖。显然不仅是生理上的需求,格朗台虽是个极端,但世上的人有着”贪婪“这种本质的人何其多,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没明白你这段话的具体所指。对那位同学需求有最大值的观点我是不同意的。
5.价值与效用之间有时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同样的事物(一本《新伦理学》)摆在两个人的面前,一个是非洲部落民,一个是论坛里的兄弟,这个两人主观感受是怎样的?一个用来揩屁股,一个用来学习。或者一本被视为非洲圣经的起源,一本被闲时拿来消遣。在不同的文化、习俗传统背景下,这种例子是很多的,上次我们跟两荷兰人吃饭,点了个脆骨鸡(全是带鸡脆骨的鸡肉),点的时候跟他们说是chichen,端上来俩人一口没吃,说鸡骨头他们从来都不吃。
因此,我的效用论首先是从一个具体的个体出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