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张建平在2009-1-11 13:45:00的发言:
只有人才有价值判断,不是所有的物质系统都有价值问题。你混淆了“物质性质”和“价值”这两类概念。酸与碱可以中和,这是酸碱的性质,不能说这是酸对碱或者碱对于酸的什么“价值”。
应该是“只有人才有价值(对人的有用性)判断”,因为,你这里的价值是相对于人的有用性,而不是相对于任何物质经济系统的有用性,而我说的价值不仅仅是人这种价值对象,你跟一直在沿用固有的价值概念一样,把“价值”这个概念赐予人独有,其实正是把一种东西的的有用性人格化、神秘化的。
你把价值概念引入到任何物质系统,这不过就是万物有灵论而已,万物有灵论自古都有,你不是发明者。
我的价值论不是万物有灵论,是与万物有灵论有区别的,这点你还是没有搞清楚!我去年就写过一个帖子《广义的价值概念与狭义的价值概念和万物有灵论 》,我帖出来给大家看看:广义的价值概念与狭义的价值概念和万物有灵论 广义的价值概念是:系统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关系,这是由于系统与环境的差异(即不同一性)引起的,当然,如果一个系统与环境不存在差异,将不存在价值差异或价值同一。狭义的价值概念:一般是指人类(可再分为个人与社会)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关系,在这里以人类作为价值参照系,事实上,这不过是以任何事都可以作为价值参照系的广义价值的一个特例而己。万物有灵论与广义的价值论我这样说,可能有人会说我是万物有灵论者(事实上也的确有人这样说我了),事实上我的价值论与万物有灵论虽有相似之处,但还是有不同的,万物有灵论者认为世间万物皆有类似于人的人格意志的灵,他們以人作为参照系(标准),这就像许多宗教把自然及其规律人格化,从而幻想性的造出许多以人类形象作为参照系(标准)的神一样,不可否认,万物有灵论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当时的科学知识水平的限制,对自然及其规律的表达总是以人格化的神灵出现,因此,陷入了神秘主义;而我所了解的广义的价值主体对象,尽管不是局限于人而是推之万物(泛指任何系统),正是我以系统科学观作为认知工具,把人仅看作为系统的一类,因此,如果把人看作为不过是一个控制系统(或耗散结构),那么,客观的价值就是系统(泛指任何参照系统) 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关系;主观的价值就是主体所考察的价值参照系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大家所认识的经济学上不管何流派的价值论大都数不过是主观价值论的一种,那么,如何了解客观的价值呢?这就需要我们变换一下思维方式,不要凡事以“我”为中心,陷入先入为主的观念中,凡事跳出自身立场把“我”当作为一个客体,这时,我们看我与物、我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就不过是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客观价值关系了?正所谓:跳出三界来,不在五行中;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唉!要做到这种境界何其难哉!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242985-1-1.html
请问万物有灵论有我的价值论这样的认识深刻吗?
你说“士兵上战场杀敌人”其中“敌人”之说已经溶入了你自己的价值判断。?“敌”对于杀他的那个士兵就是“坏人”,这个“坏”是杀他的那个士兵的价值判断(也是你的)。是不是劳动,你应该至少问两个人,一个是杀人的士兵,一个是将要被他杀的那个“敌人”。
事实性的描述应该是“士兵在战场上杀人”,是不是劳动要看谁了评价了,国共两军在战场上互相惨杀无数,你按照你的理论说一说谁杀死谁是劳动?
“士兵上战场杀敌人”其中“敌人”之说已经溶入了我自己的价值判断!!!?谁告诉你士兵上战场杀的敌人就是“坏人”!!??这只是你个人的主观判断而已!我这里“士兵上战场杀敌人”其中的“士兵”难道就不可以是日本士兵?如果我说在中日战争时期日本士兵上战场杀的敌人是中国士兵。这个判断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
你在23楼说我:“ 我这里擅自揣测曹先生意思,是在做“曹先生的意思是什么”这个事实判断,而非做价值判断。”不正是想说:判断别人的价值判断,不是自己的价值判断而是自己对事实的判断吗!?
当然,我们先且不要咬文嚼字,我就顺着先生的意思,把“士兵上战场杀敌人”更为“士兵在战场上杀人”是不是劳动,比如你举的这个例子:“国共两军在战场上互相惨杀无数,你按照你的理论说一说谁杀死谁是劳动?”(这里一直是在下在问先生什么是劳动,因为我想看看你的劳动定义:“人类以产生对自身有利同时对他人无害的创造性结果为目的,运用自身智力的一种操作行为。”与这个例子定义的劳动是否能够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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