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问题
价值问题是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它是我们人任何活动的根据(除了下意识的活动)。在经济交换中,我们认为无价值的物品或劳务,我们不会去交换;在社会活动中,我们认为无价值的事,我们不会去做。在生活中,为了更加节约自身的精力和劳力,我们需要事先了解我们所要交换的物(商)品的价值;在社会活动中,为了得到他人的尊重和信赖,我们需要树立价值观,如信仰、道德、伦理等;“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是历史的价值;“千金易得,真情难求”反映的是爱(感)情的价值;让人“如痴如醉”的,是艺术的价值;让人“赏心悦目”的是美的价值,等。
在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人的“精神”生活中,价值无处不在。价值究竟是什么,是否有规律可循,价值是完整的还是可分割的,(有人还认为价值可分割成剩余部分)这些问题在今天是可以回答清楚的。
1、价值定律:
价值定律:R=P/SC (在经济交换中)
R=价值;P=价格;S=供求系数(S=b/i, b表示需求方实践的支付的消费量,i表示供方投资量);C=成本
价值定律指出:在供求系数S不变的情况下,价值R跟价格P成比,跟成本C成反比;在成本C不变的情况下,价值R跟价格P成比,跟供求系数S成反比;在价格P与成本C不变的情况下,(社会实际经济)价值R跟投资量i成正比,跟消费量b成反比。
不在经济交换中的价值,等价需求系数R(见我的需求公理1)
(经济交换中,P=0;或者S=0;或者C=0;那么R=0)
2、价值的定义:
价值(等价)于需求;需求反映在心理学或生理学上,而价值则更多地反映在经济学和哲学上。价值不能离开需求而独立存在。
价值可反映为人的神经组织中的传递的“信息/能量”与外界对应的一种关系式(用需求系数R表示,见我的需求公理1),这种“关系式”反映出的在神经组织上——形成——的“信息/能量”量(也可以理解为《生理学》上的“兴奋量”),即是——价值的真实的量。(简单可以理解为,价值即兴奋).
(说明:同一外界对象跟不同的人对应,产生的对应关系式的量是不同的,所以同一外界对象跟不同人对应,产生的价值也是不同的。)
价值在经济交换中的物化的量可以求得,
R=P/SC (见价值定律)
上式就是求价值在经济交换中的物化的量的定义式。价值不在经济交换中,价值的量由“需求系数R”表示。
3、价值的三个基本性质.
(1)价值的传递性.
在(下面的“需求公理1“中)我们可以发现,价值具有记录(保留)和传递对应关系R的性质.因为价值产生于人与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R,所以当人在对应某对象时,某对象就会记录(保留)这些对应痕迹,并可以使这些对应痕迹在其它对应关系R中传递.我们把价值的上述性质称为----价值的传递性.(比如一条生产线,上一道工序的工作可以传递给下一道工序,而下一道工序又可以在上一道工序的基础上继续工作)
(2)价值的可积累性.
因为价值具有传递性,所以多种不同的对应关系R(n)合成一个共同的对应关系R,或者一个对象在多个不同的人之间传递对应,它们的对应关系R都是可以累加的.这就是说,价值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累加的.但价值的终极肯定要服从价值定律.(比方由多工序完成的价值,事实上是由分工序的对应关系R累加而成的)
(3)价值的完整性和不可分割性.
根据价值定律,价值反映的是一个特定的完整的对应关系R,和由一个个特定的完整的对应关系R(n)累积而成的对应关系R,所以价值不能划分和分割.(比如长城,一张历史照片,一台电脑等,它们的价值都是完整的和不可分割的)
(4)、交换价值系数和需求价值系数
在一般的表达或思维中,我们往往会说或想,某某对象有无价值,价值的量是多少,实际上,这种表达或思维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表达或思维应该是某某对象的价值系数是多少,并区别某某对象的价值系数是反映在经济交换中,还是反映在需求里。所以,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价值,我们还要引进两个概念:
1、 交换价值系数:(是指处于经济交换中的价值的系数,就是说,处于经济交换中的价值定律R=P/SC反映的R是交换价值系数).
2、 需求价值系数:(是指不处于经济交换中的价值的系数,就是说,不处于经济交换中的由“需求定律 R=I/Cic ”中反映的R是需求价值系数)
(说明):从严格意义上讲,价值没有自己的量,因为价值离开人的需求就不存在,所以价值的量只能反映为人的需求与对应对象之间的一种在人的神经组织中“物化”的对比量,即只能反映为对比系数。
(需求定律也称“需求公理1 ”,在求需求系数R时,称 R=I/Cic 为需求定律;在反映人趋向需求系数R极大时,称为“需求公理1 ”)
(详见需求定律公理1)
4、利润问题
"剩余价值"不存在,那么经济交换中的利润(价值)从哪里来.我们已知,价值具有传递性和价值具有可积累性,我们又已知,任何参与对应的对应关系R在同一物品G的价值上都是可以累积的,所以经济交换中的利润就来自于参与者自己参与对应某物品G的对应关系R在该物品G价值上的累积部分.比方说,员工B跟物品G的对应关系是R(B→G),雇主A跟物品G的对应关系是R(A→G).而雇主买了(交换了)这个R(B→G)后,跟物品G的对应关系R就累积成——R(B→G)+R(A→G).显然"R(B→G)+R(A→G)"的价值就可以大于"R(B→G)"的价值.就是说,雇主拿到市场上去卖的物品G关系式不再是"R(B→G)",而是"R(B→G)+R(A→G)",如果雇主得到了利润,那这个利润就是"R(A→G)"部分.又显然,雇主参与的对应(交换买卖)次数越多,即
(R(A→G)+R(B→G))+(R(A→G)+R(C→G))+...+(R(A→G)+R(M→G))
那么雇主的"(R(A→G)"随着对应(交换)次数增多而累积增多,因为对应关系"R(A→G)"等价于价值,所以雇主在等价交换中可能得到的利润(价值)也就越多.
(利润由需求决定,由供求关系交换获得(分配),利润的本源(创造)来自与自然物的增值。)
(符号说明:(R(A→G)是表示(A→G)的对应关系R;(A→G)表示A对应G)
(附)利润定律
——利润由需求系数R决定,当商品交换没有利润(保本)时,需求系数R一定等于1(R=1)
证明:
“利润定律”,可以由《价值定律》推导出的“消费(量)b关系式”得到证明。
因为价值定律R=P/SC (S=b / i) , 所以S=P/RC, b=iP /RC
在“价值定律”中消费(量)b跟价值定律中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
b=iP / RC. (1)
上述(1)式可称为“消费(量)关系式”。消费(量)b在这里的解释是:国家、社会或个人允许可以对某商品支配的消费数额(简单可以理解为经济条件).
证明过程:
因为总消费(量)与总价格(量)是相等的,就是说,我今天(经济条件允许)消费了50元,肯定与我今天购卖的各种商品的价格总和相等;所以具体的消费量等于具体的价格。
现在设一件衣服的具体的成交的价格是P20元,所以具体的关于这件衣服的社会消费(量)b也是20元。再设生产厂家生产这件衣服的成本C也是20元,那么,如果厂家的投资(量)i 也是20元(如果把所有成本都看成是投资,那么,平均成本C总和与平均投资量 i 总和就会相等)。这种关系代入(1)式,就是:
20=20*20 / R*20 (R=1) (2)
(2)式中,R=1 。因为成交的价格是20元,而生产成本也是20元,所以没有利润,所以是“保本”。——利润定律得到证明。
——上述“利润定律”得到证明的意义在于,证明了——“利润”由需求系数R决定,当需求系数R=1时,商品交换就没有利润;利润与“劳动力(成本)”没有必然联系。
“利润定律”还间接证明了利润也服从“能量守恒”定律,并同时也证明了“利润的本源来自与自然物的增值”。
因为我们已知价值定律R=P/SC (S=b/i) ,即R=P/(b/i)C 。
显然,准确地说,地球上人类社会的某一时期的社会消费量b与一切商品的价格P总和肯定是相等的;再假设地球上人类社会的某一时期的总投资i(包括人的精力与体力)与消耗的总成本C(也包括人的精力与体力)也是相等的,那么:
b= P , i= C , 于是R=1 .
需求系数R等于1,从利润定律可知,——没有利润。就是说,地球和太阳之间平均起来,实际上什么东西也没有多出来,我们地球上的东西增加就应该恰恰是太阳上的东西的减少。(因为我们地球的自然物增值离不开太阳)
(所以我在上面讲到,人类社会的任何活动在根本上,都在服从自然规律)
说明:
价值和利润是两个不同的关系表达式,就是说,价值和利润不存在相等的转换关系,不是多少量的价值就可以交换得到多少量的利润.我们在交换定律中知道,利润等于价格减去成本,即就是:p(利润)=(RSC)-C.而价值是R=P/SC.在理论研究中,我们可以设社会供求关系趋于平衡,S=1时,价格成本比会近似等于价值R,而在具体的现实交换中,这种S=1的平衡状几乎是不存在的(而是波动的),所以在具体的现实交换中,价格成本比(RS)的实践是由具体的价值R和供求关系S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就是说,在具体的现实交换中,价值是不一定都可以转换成利润的,现实交换中的"亏本"现象就证明了这个道理,所以说,经济交换中的参与者若要在经济交换中获得更多的利润,除了更多地参与对应关系R的累积外,还必须时刻了解供求关系S的变化,而这些又恰恰依赖于对应关系R的累积的经验的积累,因此,"经验的积累"也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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