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证明了三条真理:
第一条就是:你的就是我的;
第二条就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第三条就是:在中国上市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件漂亮的外衣和一个美丽的故事。
马克思在《 资本论》 第1卷,第9章《 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
“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劳动小时用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 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产品”。
资本家的劳动唯一作用就是占有控制别人的劳动,所以,他所有的财富 当然都是工人创造的啦,当然应该属于工人了。这条真理,要到中国资本家(别人会认为这是送上门让他们剥削的无产阶级?)在海外的投资被“你的就是我的”以后,中国人才会真正明白。
第二条,工人将劳动或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后,其交易并没有因此结束,他们对交易的后续的进一步的结果是有永远的追索权的。也就是说,我在你的工厂里生产了一辆汽车,这辆汽车卖出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也是我的,买汽车的人用汽车赚的钱也是我的。毕加索可以按现价向持有他的画作的人追索/梵高也可以,等等。
第三条就很明白了,举两个人物吧,一是徐福,始皇大帝时的徐福;二就是这位马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