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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
sungmoo 发表于 2009-7-13 09:57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09:55 请讲解一下消费集可经验是什么意思,提到过几次,还不大理解。把任何一种能满足消费者欲望的物品都纳入到消费集合中,不就是消费集吗?理论中为了表述方便,常把消费集理解成Rn+,这个集合的“可经验性”比较麻烦。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09:55 请讲解一下消费集可经验是什么意思,提到过几次,还不大理解。把任何一种能满足消费者欲望的物品都纳入到消费集合中,不就是消费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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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4:33 那就前后,但仍然要同类。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5:05 怎么麻烦? 能具体点吗? 我还没有感觉麻烦啊,所有物品数量都用正实数表示, 问题是什么?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4:30 用语言可以与经验连接,数学语言是经验的抽象,理解数学语言还需要“语言”。我以为经济学用数学语言是为了对经济命题做数学分析,但是数学分析的两头:起点与结论要与经验连接,此时需要“语言”。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4:25 互动方式如果是形成价格的必要条件,要给出具体的方式描述,理论目标是:给定这个方式,加上偏好与禀赋一定形成某个价格。这样的理论才是完整的。如果结论是有无数个解,等于没解释。说明理论所探讨出的原因还不是真正原因。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4:05 不必要性要用这个这个理论的解释力来证明。这又涉及上一个问题,不解释效用得出的“比较的结果”有解释力吗?MU/P=C不需要解释效用吗?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3:56 比较的结果最终是要能从经验上把握。MU/P=c这个均衡条件算不算比较的结果?如果算,MU的经验意义(不是数学意义)是什么?
田昧 发表于 2009-7-13 12:12 序数效用论能用基数效用论推出
sungmoo 发表于 2009-7-13 15:22 ruoyan 发表于 2009-7-13 13:56 比较的结果最终是要能从经验上把握。MU/P=c这个均衡条件算不算比较的结果?如果算,MU的经验意义(不是数学意义)是什么?前面说的比较结果,是指偏好本身(偏好本身对应的是比较的结果——什么不差于什么,而非比较的内容——差的是什么)。 在此之前(前面说过),你需要先确定给定消费集上可不可能定义一个偏好。(如果可能)然后,确定这个偏好可否被观测。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7-13 16:19 如果在给定的消费集里价格本身成为我们考虑的东西,能不能定义偏好,如果可测,市场体系怎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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