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9-4-12 7:25: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钱烨在2009-4-10 9:32:00的发言: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我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本身并不对立,也许我们理解的所谓公有和私有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你所谓私有应该就是个人所有,但是要知道保证公正交易的是交易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所有,简单的私有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认为如果私有可以做得好的就让他私有,如果公有做得好的就该让他公有。而建立一种保证所有制充分行使的制度才是根本所在。
你反对的生产资料国有制其本质并不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它的人并不能对它充分行使权利,而简单的将之私有化,问题未必就能解决,比如水厂,医院这些公共产品,不是简单的私有化就了之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制度的建立,而不在于公有私有。
还有你所谓合理变卖只是一厢情愿,没有好的制度约束,哪个交易你能保证是合理的?又有哪个变卖国家财产的时候说自己卖的价钱是不合理的?他们征求过所有者的意见了吗?没有,因为没有这样的制度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