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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什么是私有制?私有制何以必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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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有制?私有制何以必需?
黄焕金
传统意识形态对私有制的敌视简直如临大敌,但是,到底什么是私有制,这种意识形态并没有论述清楚。它只是认为,资本家用以剥削雇佣劳动的资本即是私有资本,也正因为这是私有资本,才导致了这种剥削,因此消灭私有制就成为传统意识形态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诉求。
在此试图对私有制进行另一种定义:私有制就是指人们对自己创造的物品拥有所有权。比如农民对他们自己创造的农产品具有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体现为对相关物品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租借投资权、交换其它物品权等等。
从这个定义来看,私有制至少有两个重要作用:一个是激励作用,即激励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由于人们对自己创造的财富拥有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受到切实保护,这样必定对人们创造财富的行为产生根本性的激励作用,从而使社会财富迅速增多。财富虽然是私人创造的并且属于私人的,虽然是这种私有制下的财富,但它却同时是“社会财富”,是社会公众通过一定的补偿机制可以享受到的财富。因此,把财富的私有制性质与其社会性质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我们看到,1978年后只有短短三年时间,中国就通过具有私有制性质的“包产到户”解决了几千年来解决不了的温饱问题,与“公社化”时代的“公有制”相比,更是鲜明对照,当然,与封建地主时代相比,也是鲜明对照,封建地主由于占有过多土地产品而侵占了农民的私有权,因此削弱了农业生产力。公社时代不讲私有制,农民不能对自己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因此农民劳动的积极性丧失,直接导致中国陷于饥荒。可见,这种私有制是多么重要,而当社会陷于教条式公有制时,又是多么迷误。实际上私有制与公有制并不对立,因为个人富裕了,用于公共的资源就必定更多,至于这种更多的公共资源是否属于公有制,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因此,不要总是想通过消灭私有制来创造公有制,那是非常错误的。私有物品同时就是社会财富,通过一定的交换补偿机制,私有财富就可以变成社会财富。因此,社会财富与私有财富是成正比增长的。
土地的所有制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因为原始土地是天然生成的,因此它没有私有制可言,谁也不能创造原始土地,因此谁也不是原始土地的私有者。但是,在原始土地上面加工投入所添加的土地使用价值,则可以是私有的,但这种私有仍然是不完全的,因为它是建立在原始土地上面的增添部分。因此,某个人通过强力霸占一块土地后,便向使用这块土地的人收租索利,是不符合私有制精神的不合理行为。
私有制的另外一个作用是防止个人和国家公共财产受到侵犯。因为当一件物品被社会制度确认是属于某个人、某个团体或者是国家时,任何其他个人、团体或者国家就无权无偿侵占这些具有明确归属权的物品了。因此,与传统意识形态的“私有制是侵犯别人或者全民财富”的观念相反,私有制恰恰是防止这种侵犯的道德与法律基础。私有制确定:一个人拥有他自己创造的物品,但不能占有别人创造的物品(除非他通过平等交换获得别人的物品),在这里,前者已经包含了对后者的否定意义。中国制订物权法,其意义也在于这种私有制确定与认可。
马克思通过剩余价值理论,认为私人资本家剥削了工人的劳动所得,因此他主张通过公有制运动而消灭这种私人资本家的所有权,以达到消灭剥削的目的。仔细想来,马克思的这个思想也无非就是私有制的体现,因为他认为工人应该拥有他们自己创造的产品的所有权,但这种所有权被资本家侵占了。在这里,公有制的实质只不过是剥夺私人资本家对剩余产品的占有权而已,它的目的,是恢复工人劳动者对这些产品的占有权,而这种占有权体现为产品创造者对产品的占有权,因此体现了私有制度。实际上,马克思反对笼统的“全民所有”,因为他认为这种所有权的笼统性有可能对劳动者构成侵犯,使“全民”中的那些不劳动者“搭便车”。
不过,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正确,即工人是否是剩余产品的完全创造者,那是一个仍然需要继续探讨的世纪难题。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资本家投资开办企业,当然并不仅仅应该获得投资成本的补偿(马克思在进行剩余价值计算时包含这个意思)。马克思主义则认为,资本家根本不应该开办任何企业,根本不应该开办任何企业来剥削劳动者阶级,所有企业都要由国家来开办,国家开办企业的目的是实现“公有制”,即实现劳动者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占有,是为了“劳资合一”。最低限度,要通过国家开办企业来吸收国家全部人口的就业,这是公有制的最低要求。不过,现实却不可避免地出现“国退民进”,纯粹的“一大二公”不仅在中国行不通,而且在中国以外的全部前社会主义国家都行不通。这说明什么?说明“资本家根本不应该开办任何企业”的策略根本行不通。前面说了,不要把公有制与私有制对立起来,因为公共资源要依靠个人创造的私有资源的丰富而丰富起来。每个人积极努力地创造属于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创造着相应的社会财富,从而供全社会,供国家利用。这是实际的现实已经告诉我们的基本道理。众所周知,马克思曾说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每个人的这种自由发展,当然必须以财产权的合理占有为前提与基础,因此不能把马克思的思想理解成:个人财产权交给国家或者某些人管理,自己去享受“自由发展”。事实证明,这种脱离个人财产权的“自由发展”是不可能的。因此,过去那种个人一切生活都由国家强制安排与代理的国家主义生活方式,当然不可能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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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有制 剩余价值理论 社会主义国家 马克思主义 消灭私有制 私有制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沙发
forexa 发表于 2009-4-10 09: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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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钱烨 发表于 2009-4-10 09: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研究经济需要一个特立独行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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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leijy 发表于 2009-4-10 11:1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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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hhj 发表于 2009-4-12 07:2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钱烨在2009-4-10 9:32:00的发言: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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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hhj 发表于 2009-4-12 07:2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ijy在2009-4-10 11:19:00的发言:

答复:

     西方人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私有制”同我们东方人(中国)所理解的“私有制”有本质区别。

     西方文化中,企业产权仅仅为工厂主或部分股东所有,都属于私有制。所有的工人,所有的公民都能够拥有,才叫做共有制。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都属于私有制。

马克思反对“所有人拥有”这种“全民所有制”,那怕这些人都是工人与公民。因此,马克思的思想实质,实际上也是私有制的,因为他主张劳动者应该占有他们所创造的物质。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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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hangxd_4178037 发表于 2009-4-12 15:3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西方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历史太深远了,对国人的影响太深了,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在中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入乡随俗,那时中国的俗也能在改革中和国际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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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hj 发表于 2009-4-14 07: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hangxd_4178037在2009-4-12 15:38:00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西方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历史太深远了,对国人的影响太深了,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在中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入乡随俗,那时中国的俗也能在改革中和国际适应。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底指什么?是指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吗?这与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相吻合。另外一种是指计划经济吗?它倒很容易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相结合,从而产生一种更牢固的中央集权体制。如果是后者,那么它的入乡随俗只能是坏事。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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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钱烨 发表于 2009-4-14 08:2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9-4-12 7:25: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钱烨在2009-4-10 9:32:00的发言: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我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本身并不对立,也许我们理解的所谓公有和私有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你所谓私有应该就是个人所有,但是要知道保证公正交易的是交易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所有,简单的私有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认为如果私有可以做得好的就让他私有,如果公有做得好的就该让他公有。而建立一种保证所有制充分行使的制度才是根本所在。

你反对的生产资料国有制其本质并不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它的人并不能对它充分行使权利,而简单的将之私有化,问题未必就能解决,比如水厂,医院这些公共产品,不是简单的私有化就了之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制度的建立,而不在于公有私有。

还有你所谓合理变卖只是一厢情愿,没有好的制度约束,哪个交易你能保证是合理的?又有哪个变卖国家财产的时候说自己卖的价钱是不合理的?他们征求过所有者的意见了吗?没有,因为没有这样的制度和渠道。

研究经济需要一个特立独行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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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09-4-14 08:3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所有制,很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只有乌托邦的出现才引出了所有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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