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ei8q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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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序数效用论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 [推广有奖]

161
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2:53:54
“加法”,是定义在有限项之上的。

162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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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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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3:03:04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01 兄弟现在理解不了,请老兄解答一下。老兄是说?
你的前后两种说法不正表明它是“悖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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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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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3:10:31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01 兄弟现在理解不了,请老兄解答一下。老兄是说?
即使按照芝诺的说法,“追乌龟”这一过程也将是一个“无穷”的过程。

那么,追赶的过程中,追赶者走过的路程究竟有“多长”?这将面临一个“无穷项之和”有无意义、有何意义的问题。

换句话说,对于一个“无穷”的过程,你能否定义如何定义追赶者的“走过的路程”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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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3:12:51
另外,当有人说追赶者的“速度是v”,乌龟的“速度是u”,即使说它们都是“匀速”的,你说两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168
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3:23:24
还有,我们如何定义“追上”?

在有限的时间内,两者之间的距离可以“无限小”,可否算作“追上”?

具体地说,任意给定一个正数a,都能找到一个有限的时间段,在该时间段的末时刻,追赶者与乌龟的距离小于a。满足这种条件,算不算“追赶者能追上乌龟”?

169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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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8-16 13:26:51
告合作电 发表于 2009-8-16 13:23 在芝诺悖论中,只能通过语言技巧来煞有介事构造无限
这种构造,也是描述的过程。

如果不这么构造,你使用语言的目的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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