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发 师 悖 论 初 解
有如下语言:
某村子里的理发师作出一个规定:我只给村子里不给自己剃胡
子的人剃胡子。问:其给不给自己剃胡子呢?
此一句子看上去是明确无误的;任何长有胡子的人,只要他会
剃胡子并且能复述规定,他也就可以去扮演理发师了;如果说是女
理发师,则又可以把“剃胡子”改为“洗发”。因此,是难以回避
这个问题的。
应该承认,理发师在没有弄清某一村民是个什么人之前,自然
不能盲目地去执行自己的规定。否则,他或许对一个给自己剃胡子
的人也给他剃胡子,甚至他对村子里的妇女、儿童也去执行自己的
规定(给剃胡子或不给剃胡子)。因此,规定显然说的是:我只给
村子里确实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剃胡子。所谓确实,自当是已然
确实。即规定有等价的变形:只有某一村民是一个不给自己剃胡子
的人,然后,我才给他剃胡子。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就有权随便
地看待规定,并相应地给出回答。
脱离时间的事物是不可想象的。所谓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等候
,不论如何定义,只有两种可能:一时的,“永远的”。显然,一
个人不能既是所谓“永远的”给自己剃胡子的人,又是所谓“永远
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而一个人既是一时的给自己剃胡子的人
,又是一时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却是可以和自然的。
如果规定中说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是指一时的不给自己剃
胡子的人,那么,如果理发师真是一个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则他
按照规定给自己剃胡子,从而又“合法”的成为了一个一时的给自
己剃胡子的人。等等。
如果规定中说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指的是“永远的”不给
自己剃胡子的人,那么这确实难以对相应的提问做出回答,那么我
们就要问:理发师这时给不给其他任何村民剃胡子呢?即使一个村
民长有胡子并且总是不给自己剃胡子,那么就是经过了一年或一亿
年,我们仍旧无法断定他成为了一个“永远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
人,他无非还是一个一时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直接了当地说,
并不实际存在所谓“永远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或者说,我们
无法“完成”一个“永远的”不给自己剃胡子的人。因此理发师实
际上就不能给任何村民剃胡子。即他总是无法去执行自己的相应规
定。或许,他可以在经过“永远的”等待之后去随意执行。对这种
原本就不能去执行的规定,我们自然有权拒绝回答相应的提问。如
果我们承认了这种规定有先天的合理性,承认了这种原本不能执行
的规定是可以执行的,那么自然能给自己带来不能解决的然而又是
所谓合理的自相矛盾。
从上面可以看出,悖论与无限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无限概
念又与集合概念有密切关系。无限的事物之所以是无限的事物,就
是因为它不是既成的事实,或不可把握全貌,只表现为一种趋势或
可能性。因此对人来说,所谓“无限的事物”也是“无知的事物”
,也是“有限的事物”。但“它之不是事实”却也又是另外的事实
,“它的不可把握”又是可以把握的,人们正是这样认识了事物的
无限,认识了事物的运动特性。这里当然并不是出现了新的、根源
性的悖论,而是一种真实的矛盾,是一种不与普通逻辑对立的矛盾
。悖论是人们的自相矛盾,当然是比较高级、复杂的自相矛盾。可
以说,它“利用”了甚或“表达”了那些真实矛盾,以及人们在无
限问题之认识上的混乱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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