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龙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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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讨论]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为同一条曲线,不可能分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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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4 09:26:25
fancunhui 发表于 2009-11-3 13:36
分析要分清外生条件和内生变量。
__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以2009年房地产的市场变化进行应用举例:2009年初,房地产进入萧条时期。在国家房贷利息下降的政策带动下,需求一定,房价(相对)下降,销量上升(内生变量)。在投机较为活跃的一线城市,二手房的销售率先启动,原因是二手房的价格较低。在需求一定时,房价较低,销量较大(内生变量)。二手房供应不足,形成需求一定时,商品量下降,价格上涨(内生变量)。在追涨的消费和投机作用下,需求(买入)量增加,形成需求增长时的价量齐升(外生变量)。近期,形成了价升量跌的态势,用价值规律分析,说明需求相对不变,市场已经见到了顶部,何时下行未可得知,难以上行的趋势却已然清晰(内生变量)。在城市商业或生活的中心地段,由于房地产供应量不可能再增加或必然逐步减少,即使需求下降,价格仍然具有未来的上涨空间,使需求下降能被商品量减少对冲。在房地产可增量地区,只要供应量增长,房价必然下跌(内生变量)。如果出现投机出逃,在杀跌的作用下,需求下降,供应量增长,会出现价量齐跌的市场特定反映(外生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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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5 11:11:28
上接139楼。为什么市场经济具有强大的发展动力?我们对市场经济发展动力的认识,多数是停留在社会化专业分工的表面形式。实质上,在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蕴涵着客观无为的优越分配方式。由于分配方式的无为和客观性,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注入了强大的自发动力。市场经济的从业人员是通过社会购买的形式实现销售利益的。其利益获得或分配是由商品的社会客观性所决定。符合市场运动规律的商业工作会获得较高的市场经济利益回报。资本的增加和市场再投入,使得对市场经济利益实现的更大的追求,客观的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市场经济从业人员的经济收入由市场的社会客观认同而支付和分配。由于分配的客观性,符合市场经济运动规律的市场工作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在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下,市场从业人员的主观努力必须与市场的客观规律相符合,才能获得较高收益。就是说,由于市场经济工作专业技术性的客观存在,只能有一部分人获得较高的市场经济收益。贫富悬殊是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被破坏,将在社会内部或外部发生对经济利益的侵犯,所以,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必须用税收的方式来维护百姓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与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同步,形成了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发展。国强民富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安定共同发展和进步的内容和形式的表现,也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社会和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规律来看,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需要用制度加以共同规范和保护的对象。不论是公有制侵犯私有制,还是私有制侵犯公有制,都是对社会和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破坏。不论是哪一种制度,都是需要人为的主观制订和执行,只有主观的人为与客观规律相接近和符合,才能将主观的人为转化为客观的无为。无为的社会利益分配,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社会制度的制订和执行,为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保障。无为的客观社会制度的制订和执行保障,将同样为社会和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的有所作为注入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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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6 14:56:44
在基本生存需求、安定需求和市场需求的社会实现中,基本生存需求的实现来自于自身努力结合社会保障,需求实现的利益要求较低。小富即安,对社会的作用力不大,也不主动;市场需求的实现是通过商品自愿交换的方式实现,需求实现的利益要求较大。在更大利益的主动追逐下,客观上积极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量;安定需求面对的是社会和谐、全面发展的问题。安定需求得以实现,生存需求和市场需求通过社会保障和自发运行就可以自然实现。要解决社会和谐、全面发展的问题,关键就是解决社会安定的问题。社会安定通过社会管理得以实现。社会管理主要表现在社会制度的制订的科学性和制度的执行水平。在制度的制订上遵从社会事物的基本规律,在社会管理上把握准确、迅速和有力的基本要素,实现社会安定,对于制度的制订和执行的队伍来说,只要认真对待,并非难事。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实践来看,只有社会的安定,才有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但是,社会安定却并非易事,往往是社会混乱的时期要较长于社会安定时期。究其原因,是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必定是由人来完成。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既拥有国家赋予的权利,又具有个人或群体的工作主观性。当社会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超越制度以及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时,必将对社会运行和发展产生阻碍的作用和影响。社会管理的最高权利机关只存在一个,两个或两个以上就是自身混乱。所以,对于最高权利机关不可实施管理,这既是管理自身的局限性所在,也是管理自身解不开的一个死结。对于最高权力机关,不论是在哪一个管理领域,解决方法只有一个:自律。对于各级社会安定的管理者或公共事业的工作者,自律同样是在道德品质层面上的自我表现。除了制度的外部约束力之外,政治思想工作和道德修养才是社会管理者和公共事业工作者不犯主观错误的根本方法。法治的社会必然会带来社会安定和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后,我们不能仅仅沉醉于GDP的表面增长,而应当看到我国的领海和领土还在遭受着邻国的侵犯,我们的力量还不能完全保卫自己。在国际海域,由于护航出现盲区,我国商船被劫持,客观地说明了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国家的强大为基础。市场经济固然有其内在的规律,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没有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不会出现市场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的局面。只有解决社会安定和全面发展的问题,才能客观的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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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7 11:28:49
如何看待中钢协进口铁矿石的谈判前景——中钢协的上一轮铁矿石谈判以破裂而告终。在这次新一轮谈判开始前,中钢协主张建立以“三项原则”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谈判模式。“三项原则”一是进口铁矿石结算周期从1月1日到12月31日;二是坚持长期协议量价互动,量大应价优;三是统一价格,确定了长期协议的供货商就不允许再向中国企业出售两个价格的铁矿石。我们将谈判双方的组织结构和形式加以分析,结合双方的谈判方式,可以对这次的谈判前景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从铁矿石三巨头的方面看,其联合是为了造成相对垄断,避免自相竞价造成利益损失。在形式上,向欧佩克靠陇。三巨头利益攸关,结构紧密。由于是企业联合,从决策到执行都是一体化,在谈判组织过程中,其行动的准确、迅速和有力的三个执行要素都可以充分发挥。在实际谈判过程中,三巨头只是坚持价格,并未发生其它枝节。可以说,中钢协的对手是谙熟市场的老练的商业对手。他们在避免内部竞争的同时,还对中国市场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依据供需关系制订价格。可以说,在谈判的一开始,三巨头已经做到了“知己知彼”。自然,在中钢协仓促组织的谈判代表面前,三巨头取得的是以虞待不虞者的胜的必然结果。第一次铁矿时谈判,中钢协由于缺乏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组织,在谈判中,被国内不同渠道的铁矿石进口和不断上涨的价格所扰乱。在第一轮铁矿石的进口谈判中,中钢协在组织中自乱阵角,与其说是谈判未果,不如说是败给了自己。谈判破裂的结果是谈判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但是结果的产生应与中钢协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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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8 14:50:42
中钢协的谈判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有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特点。1978——1992,中国完成了对市场经济强大发展动力的认识过程。市场经济在1992年后全面放开;1992——2008,中国完成了对市场经济较为全面的认识。政府开始倡导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式。中钢协是在特定的社会和市场发展的共同形势下,直接被推到了谈判桌上。由于中钢协自身组织形式和结构的限制,使得中钢协在谈判伊始,就处在外困内扰的不利形势之下。中钢协是一个行业协会,起着了解行业企业和国家政策,制订行业发展规范,结合市场变化,在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和上传下达的作用。其功能是服务性的,起着在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就协会的职能来说,既非行政主体,又非经营主体。因此,在谈判桌前,由于主体职能缺位,中钢协的代表地位首先受到了来自国内企业的动摇。究其原因,中钢协成为谈判代表的过程和方式明显表现出行政行为,而并非市场行为。可以说中钢协表现了国家和政府整体利益的意图,但是在组织上缺乏基础的准备工作,并没有得到各个贸易和生产企业的授权。国家和政府考虑的是整体利益,中钢协的作用是将国家和政府的意图转达给企业,并与企业协调谈判的组织形式和结构。谈判的主体不应是中钢协,而应是通过中钢协协调组织的企业代表机构。企业代表机构具有主体形式,结构通过内部协调和行政指导完成。只要是以有利于国家整体利益和企业自身利益为原则,只要结构合理,方式可行,就可用行政方式配合,组建谈判机构。中钢协除非是企业授权,其定位应发挥行业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仲裁的职能作用。否则,企业利益与行业和国家利益如果发生冲突,将缺乏沟通和缓和的余地。即使是中钢协代表行业企业谈判,在第一次谈判破裂的局势下,只能是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谈判的结果对中钢协并不产生直接的利害关系。尽管有企业代表参与工作,但是,从中钢协的谈判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并结合谈判的方式方法来看,中钢协的谈判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倾向于采用行政性质而非市场性质的谈判方式。当一种行政习惯方式与市场方式的谈判开始后,话不投机可能会贯穿于谈判过程的始终。对于谈判前景,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如果谈判再次陷入僵局,就要考虑变换为市场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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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9 10:27:43
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有三十年的历程。用将近15年的时间对市场经济的活力产生了直观的认识;用三十年的时间对市场经济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和综合的理解。可以说,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三十年长足发展的过程,同样是我国对市场经济认识不断取得进步的过程。“摸着石头过河”是我国三十年改革方对市场经济主导思想的主要表现。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实践和事实,在不断的修正和调整我国的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和主导思想。反而不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主导思想在指导和促进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在不断前进的同时,社会经济矛盾的不断暴露。在社会经济矛盾不断暴露和不断调整解决的过程中,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是我国市场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主导思想的主要表现。由于市场经济与社会安定和百姓生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在对市场经济、社会安定和百姓生活缺乏综合、系统和全面理解和认识的条件下,“一抓就死,一放就乱”成为政策的制订和执行难以顺畅的困扰所在。中钢协成为铁矿石进口谈判的主体形式,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一个主要特色——以行政管理的方式替代市场竞争的方式。这是国情,也是向市场经济正常秩序过渡的必然过程。从谈判的具体进步意义来看,国内铁矿石进口在第一轮谈判的过程中完成了统一和集中。除非是行政手段才能如此迅速,如果是通过协调再达成共识的市场方式在时间上是不可能的。只要把行政手段作为向市场经济方式认识不足时的权宜之计,还是有着市场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的现实意义的。行政方式在市场经济领域内的作用,毕竟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动规律行事,所以,在局部和短期内是有效和有着进步意义的,长期必将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阻碍。从现阶段国际市场看,中国经济在金融危机发生后,表现为一枝独秀。除了政府的财政和货币等政策作用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使用行政方式限制金融开放,使我国的金融体系没有遭到破坏和打击;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方式替代市场方式较为普遍,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被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国际贸易的开展也同样受到制约。在我国,行政与市场相辅相成已有成功经验,这在以后予以详细讨论。就目前中钢协的铁矿石谈判而言,由于对手采用的是市场方式,用市场方式解决市场问题,为行业企业服务,应是谈判的方式和结果所在。在以中钢协为谈判形式的既定条件下,转换内部主体结构,在形成内部团结,一致对外的基础上,以商战对商战的形式制订谈判策略和方式。将行政方式转换为市场方式,在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运动规律的指导思想下制订策略,用积极主动的市场运作配合取得谈判的有利条件。在先行创造有利的谈判条件下,再开展对我方有利的谈判,正所谓胜兵先胜然后求战。根据谈判双方的形势分析,结合市场规律,铁矿石的进口谈判,如果应对得当,应在几个回合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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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10 10:30:41
国内谈判代表机构的组建,需要经过两个组织过程。一是国内企业铁矿石进口价格的统一问题。由于生产规模的差异,规模较大的企业相对于小企业的进口价格较低,在竞争中具有成本优势。这一问题的解决,是通过企业联合,在采购总量增大的条件下,降低全部企业的进口原料成本。国内企业的差异被产业优势冲销,对每一个企业都带来利益。脱离联合采购体系,反而对企业不利。采购结构的调整只要方向正确,通过沟通和行政并举的方式生效;在机构的构成上,应通过竟标的方式选拔具有谈判水平和实力的企业或社会人员,组建谈判代表机构,建立权益和监理机制。在谈判代表的实力和水平要求上,一定是要符合企业利益和市场运作规律,否则,谈判机构的非市场化组建和运作,将对谈判的进行和结果产生偏离企业市场需要的负面影响。如果操作失误,反而会出现联合不如分散的市场倒退。从供需关系来看,三巨头占全球供应量的70%,不论谈判是否成功,都必须或多或少的购买三巨头的原料。价格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也包含人为炒作而形成和变化的。中国是买方,相对量大而且集中;三巨头是卖方,也是相对量大而且集中。双方势均力敌,不存在相对优势。三巨头通过控制销量,可以较为主动的掌控价格。对于我方来说,谈判的过程就是要将价格的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果谈判不成,只能转向全球采购。如果三巨头控制产量,根据价值规律,需求一定时,商品量减少,价格上升。三巨头具备炒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通过铁矿石全球价格的上涨,来说明其谈判出价的合理性。对于三巨头来说,不论谈判成功与否,铁矿石价格上涨都在其意料之中。在第一回合的谈判中,我方由于缺乏原料储备,对外需求不能调节,除了谈判破裂之外,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价格略为降低而已。第一回合谈判的结果是在谈判形势不利的条件下形成的,与市场形势有着直接关系,当然也存在策略不足的因素。从供需关系的调节和控制手段来看,我方谈判第一步是要做到达成协议,价格要略低于其他客户。协议达成的意义,在于价格随即将进入我方调控的程序。我国铁矿石需求量占全球的50%,全部投向三巨头。由于是长协价,不对现货市场产生影响。在现货市场,由于主要采购方——中国的需求为0,根据价值规律,商品量一定时,需求下降,价格下跌。现货市场价格一跌,我方进口价格相对较高,我方利益受损。由于利益受损,为我方下一轮谈判的价格造势创造了有利条件。从对我方有利的条件来看,一是主动创造有利的价格形势,将谈判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二是要寻找有利时机,用孤立一方,团结两方的方式,分化瓦解三巨头,使其孤立无援,便于各个击破。总之,对于谈判的双方来说,在对立中合作,在矛盾中统一是谈判的内在实质,谈判的主动权是以商战促合作的有力武器。只抱着合作的愿望而缺乏实际的运作能力,以及人为操纵市场,缺乏对市场合作的服务态度,都是在市场上难以长久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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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ong163 发表于 2009-11-10 14:46:35
拜读~~~藏龙卧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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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11 09:42:11
山西煤矿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的经典之作。2009年的山西煤矿重组,由于是在改革开放的第31个年头进行并基本完成的,可以说,其重组的意义完全超出了重组工作的本身。从重组的时间看,是小岗村包产到户三十年后又一个三十年的第一年;从重组的结构和形式变化看,是将分散的经营进行集中,是“包产到户”式的经营结构和方式向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结构和方式的变革。其意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调整的一次市场革命。小岗村解决的是百姓个人温饱的问题;山西煤矿重组解决的是市场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和致富的问题。山西煤矿重组正处于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面临危机条件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特殊市场背景之下。尽管山西煤矿重组面临和解决的是山西煤矿多年的历史积累问题,但是,在无意中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产业升级和革命,开辟了成功的道路和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山西煤矿开采的市场运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粗放式运行和发展的一个缩影。所以说,如果山西煤矿重组能够取得成功和实效,就是为中国市场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寻找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中国市场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也必将能在吸收和总结山西煤矿重组实践经验并进行创造和发挥的条件下,得以合理、有序和大规模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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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珠 发表于 2009-11-12 09:23:29
山西煤矿重组前,面临的开采市场是处于自由和无序的状态。国营、民营以及个体经营等各种经营方式共同存在。由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回采率往往低于20%,造成2—4倍的矿产资源被浪费;而规模企业的回采率达到70%以上。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在获得自有利益的同时,要以国家和社会利益2—4倍的损失为代价。再加上装备落后,资金薄弱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矿难事故十倍于规模企业,可以说,规模较小的企业直接成为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的杀手。山西煤矿重组是对煤矿开采市场经济的一次政策治理,或者说是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即政治。政治是国家和社会整体发展利益的管理保障手段,可以说是国家和社会整体发展的规则和方向。由于煤改的政策出台的标准是市场规模性质,属于市场标准,所以,以“国进民退”来评价还是有失公允的。从形式上来看,是由政府指定的几个大型国企进行分区的兼并和重组。实质上政府指令只能下达给国企,下达给民企反倒是超出职能了。从内容和结构上看,是规模经营取代分散经营,是规模效应的市场需要。只要是有利于规模效应,民营企业的兼并和重组同样受到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对于被兼并或重组的小规模经营的企业,可选择入股或选择政府补偿后退出的两种方式。矛盾的焦点在于企业认为补偿过低。由于煤矿是国家所有,企业只有开采权,政府只是对开采权,而并非是根据煤矿储量进行补偿,所以,在理解上有分歧;其次,对设备等投入的评估,由于是低级投入,难以适应规模经营的需要,只能是根据规模经营的需要进行评估,的确会大幅低于实际投入。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通过入股获得企业升级后的长期市场回报,是被兼并或重组企业的较为明智的选择。在兼并和重组中,原规模经营的企业占古51%以上,实质上就是要通过控股方式直接淘汰落后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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