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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社会安定的生命和健康的保障体系。与社会治安面对的权利受外来人为侵犯的方式不同,疾病往往产生于人体内部。对生命和健康的权利维护是人们首要需求,人们为了生命和健康的需要,付出多少经济代价都在所不惜。医疗保险和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一是通过社会的共同力量和个人的医疗投入,化解医疗支付的个人风险;二是通过行政管理控制,限制公共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公共价格和利润,控制公共医疗费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作用等同于公务员,从事的是公共服务事业。由于公共事业的服务和经济的双重性质,对从事公共事业人员的要求一是经济收入稳定,与社会经济发展挂钩,不与市场直接挂钩;二是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品质和精神,以牺牲部分个人经济利益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利益。由于公共服务的奉献精神,公共事业的从业人员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用自身的行为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的风气和精神面貌。在社会利益与个人或市场利益发生冲突时,社会安定的整体利益处于基础地位,必须优先满足。只有社会的整体进步,才有在社会基础牢固基础上的个人和市场利益的持久保证。公共医疗保障体系,就是将社会安定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和市场利益相结合,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与经济的共同体系。其方式是将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使市场经济的运行进入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共同服务的轨道,使社会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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