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癫疯论”的R某,对马氏资本论的词语概念问题,已经连续推出两篇这样的“雄文”了。上次R某被本人批驳了一顿,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就销声匿迹,本人还以为此公在所清醒后会有所收敛,回家面壁思过去了,不料本性难移,如今又故伎重演。至于,他理解得对不对,到底谁在“理解错误”,还得由事实来说话。
R某集中的要点问题有两个:一是,价值的实体在马氏的概念里到底是指什么,是谁理解错?二是,商品和使用价值是什么关系。
关于第一点,我们不妨看一段马氏的论述:“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很明显,马氏所言的价值的实体是劳动,本人并没有搞错理解错呀,而本人说的是“价值的实体仍是使用价值”,这句话中存在一个“仍”字,具有阅读能力的人都清楚,这是在肯定马氏“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基础上进一步推理出一个结论。如果要说“错”,那也是本人的结论错误,何来本人“理解错”?这位R某使用的是哪家逻辑,把一个在正确理解基础上的推理结论问题说成是“理解错误”问题?
反过来看这位R某的理解,“众所周知,价值的实体是商品而不是使用价值”。我们先撇开商品与使用价值的关系不谈,R某这句话意思等于说,“众所周知,价值的实体是商品”。大家可以对照一下马氏上述对价值实体的论述,到底价值的实体是什么,是劳动或是商品,一目了然。瞧瞧这位R某,自己连马氏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清,也令人怀疑其是否读过读懂马氏的东西,谈何张牙舞爪的去指称别人什么“错误”,这不是当众献丑是什么?
关于第二点,我们继续看一段马氏的论述:“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出处同上)很明显,马氏所言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或商品体本身,两者是同一概念。
反过来看这位R某的言辞,“使用价值本身是一种确定劳动成分的效用”,我们也先撇开什么“确定劳动成分”这个定语不谈,把这句话的意思直截了当的表示,“使用价值本身是一种效用”。而马氏上述对此就已经明确,这种有用性或效用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与商品体共生共灭,可以说对这两者根本不予区别。
由上可见,到底谁在错误的理解马氏,又没有把握问题的要点,已无需多言。
关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两者怎么区别,这位R某玩弄的手法是一种自以为是,而且还属于相当神奇的“体现”,而不是两物的实质相等。购买劳动和使用劳动,这在经济行为上本来就属于风马牛不相关的东西,可是怎么把这种不相关的东西联系到一起,变成一种可以比较的对象,从而推导出一个道义问题,这当中如果不使用一种超凡的想象力,估计一般人是难以完成这个大任的。怎么“体现”?呐,是这样,购买时“体现”的是你的劳动来源,也就是生活资料,使用时“体现”的则是你的劳动结果,也就是产品。对于这种神奇的“体现”,本人是怎么驳斥的,请到本人这里来:https://bbs.pinggu.org/thread-5500525-1-1.html
,在此不再赘述。
关于什么是“劳动力支出密度”,从R某的理解来看,认为是什么“单位时间内的劳动产出”,可本人的原意实际却是“单位时间内的劳动支出”啊。也就是说,吃一碗饭,只能支出一碗饭转化的劳动量,而绝不会把一碗饭的劳动量吹嘘成三碗饭的劳动量,否则就属唯心论者。而“劳动产出”却是个没谱的东西,你吃一碗饭可以产出一碗饭,也可以产出三百碗饭,甚至颗粒无收没饭吃。这个“劳动支出”和“劳动产出”怎么比?可见,你就像没有理解马氏一样,没有理解本人所言,你这种舞弄自设靶子自己攻击的把戏,还能维持多久?
关于“羊吃人”是不是马氏的发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也在重复这个谎言,而且还作为他的理据。至于马氏怎么抹黑资本家,他的假设前提就是“资本家不劳动”,而事实是这样的吗?本人所做的批驳则恰恰相反,证据在本人相关主题文章里。因此,这种虚假的前提不是抹黑是什么?
至于你后面那些拉拉杂杂,什么“不值一驳”,在本人看来,本人对你也持同样的看法,不值一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