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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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剩余价值的逻辑 [推广有奖]

201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1:58:40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9 21:27
那是你头脑中根本就没有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概念,所以,发个主贴还会把“应该”的字样漏掉?如果“一般 ...
您糊涂了吧?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是价值判断。资本家占有(了)剩余价值是事实判断。这是我说的。

20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1:58:41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9 21:27
那是你头脑中根本就没有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概念,所以,发个主贴还会把“应该”的字样漏掉?如果“一般 ...
您糊涂了吧?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是价值判断。资本家占有(了)剩余价值是事实判断。这是我说的。其实不用括号的字也行,您不理解呀。加上您就理解了。

203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2:08:45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9 21:27
那是你头脑中根本就没有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概念,所以,发个主贴还会把“应该”的字样漏掉?如果“一般 ...
主贴不是漏掉,那是省略。后来为什么说是漏掉呢,因为不说那是漏掉不补上您不理解呀。您要是理解了,还用我解释吗。

204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9 22:11:4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1:58
您糊涂了吧?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是价值判断。资本家占有(了)剩余价值是事实判断。这是我说的。

那是你现在打了补丁后的说法,而在你原来的表达——“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与“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中,根本就不存在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

因为你的这两个判断也完全可以这样来加括号:“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了)”,“资本家(应当)占有剩余价值”。看看,哪个是价值判断,哪个是事实判断?

205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2:13:21 来自手机
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这显然是指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因为这是从谁所有归谁这个价值判断推出来的。价值判断推不出事实判断。

20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2:23:58 来自手机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9 22:11
那是你现在打了补丁后的说法,而在你原来的表达——“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与“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 ...
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您说的是大量事实的总结,其意义就是资本家占有了剩余价值。但您加上一定的前置后,就把意思变了,变成资本家占有价值是未来必然发生的。一定是画蛇添足,弄的龙不是龙蛇不是蛇。

207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10 06:18:2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2:13
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这显然是指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因为这是从谁所有归谁这个价值判断推出来的。 ...
你要想证明你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是一个价值判断,唯一可行的就是证明它的大前提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但第一个大前提“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根本就不是价值判断的形式。所以,你要证明大前提就是一个价值判断,唯一可行的就是出尔反尔,给大前提打补丁!

208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10 06:20:3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9 22:08
主贴不是漏掉,那是省略。后来为什么说是漏掉呢,因为不说那是漏掉不补上您不理解呀。您要是理解了,还用 ...
现在我们进一步,在你出尔反尔、打了补丁的大前提下来讨论你的三段论。
既然你说两个三段论的大前提都是价值判断,而这两个价值判断又是截然相反的,那就表明两者的价值取向是不一样的,从而所得到的结论所反映的一定是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两个三段论并不矛盾,只是价值取向不同而已。因此,要比较两个三段论,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就是不可或缺的,否则,就是违反逻辑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带有价值取向的两个三段论到底是怎样的。
你现实逻辑的第一个大前提改成价值判断就是“所有权孳息应当归所有权人所有”,如果它能够成立,那么“奴隶制下的所有权孳息应当归奴隶主所有”,即“奴隶所创造的财富应当归奴隶主所有”也就成立了,推翻奴隶制度也就是不合逻辑了。很显然,你的这个大前提的价值取向就是要维护现有的权利关系。
而与此相反,“谁创造应当归谁”的价值取向则是实现人与人的权利平等。

因此,你的那两个带有价值取向的三段论的完整的推理过程就应当是:
(一)现实的逻辑:
大前提:依据维护现有权利的价值取向,(所有权)谁所有(所有权孳息)应当归谁——所有权孳息应当归所有权人所有;
…………
结论:依据维护资本主义现有权利的价值取向,剩余价值(这部分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

(二)《资本论》的逻辑:
大前提:依据实现人与人权利平等的价值取向,(新增价值)谁创造应当归谁——新增价值应当归创造者所有;
…………
结论:依据实现人与人权利平等的价值取向,剩余价值(这部分价值)应当归工人所有。

很显然,如果我们严格地进行逻辑表述,那么你所主张的价值取向就是一目了然的,你就是在用维护资本主义现有的不平等权利的价值取向来反对《资本论》的实现人与人权利平等的价值取向。
如果你真的非常懂逻辑的话,那么请问,你为什么不用严格的逻辑表述来表述你的三段论呢?你到底在掩盖什么?!

20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10 06:57: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10 06:18
你要想证明你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是一个价值判断,唯一可行的就是证明它的大前提就是一个价值判断 ...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判断吗?法律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价值判断。
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这是形成法律的。否则也不会要求遵守了,不遵守是犯法的。

2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10 07:34:5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10 06:57
你知道法律是什么判断吗?法律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价值判断。
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这是形成法律 ...
当然,奴隶不遵守奴隶主制定的法律,就是犯法的,这就是你的价值取向!
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地主的统治,遵守当时的法律了吗?北美13个殖民地举行独立战争遵守当时的法律了吗?这些不都是犯法的吗?
所以,我说你的价值取向就是维护现有的权利关系,而反对人与人平等的权利关系,并没有说错,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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