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abai
2175 0

[参考文献] [转贴]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8粉丝

贵宾

南波

院士

7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6
论坛币
97234 个
通用积分
63.9945
学术水平
22 点
热心指数
35 点
信用等级
20 点
经验
23743 点
帖子
2199
精华
3
在线时间
2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8-27
最后登录
2023-6-26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 吴志攀
中国有句俗话:“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这句话表达了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熟人社会”对行政分配资源的影响力之大,有时甚至超越政府体制内办事的程序,还可能直接或间接超越规则。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老乡关系有时比办事程序与规则更有效。从法学角度来分析,这句话的含义更加深远:公章是政府与行政制度的一种代表形式,也是法定办事程序的一种制度化要求,可以说公章就是政府权力的职责和职权的一种象征,是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用更加简练的话语来表示,甚至可以说:公章就是法律,就是制度。但是,在以往我们的社会里,如果出现“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的情况,其深远含义好像在说:十倍的法律、十倍的制度、十倍的程序、十倍的政府职权还比不上一个“老乡”。在熟人社会里“老乡”真的很重要。在我们的行政体制下“老乡”有太大的作用,对我国法制建设有太大的影响,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有太大的调控作用。如果“法律”与“老乡”之间十个还比不上一个的话,我们的社会是“老乡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或者说,我们的“老乡社会”规则进人了法治社会,混合在法制规则中,已分不清两种规则的界限。   

从这个相差悬殊的比例中,还可以看出,我们的法治社会在实际生活中距离我们的心理预期还有多远,也说明我们的社会内在运行机制中确实还存在着一种不成文的,但是有效的“老乡社会”特有的“礼治规则”,并且还在起着作用。      

“老乡”是什么人呢?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定义,广泛的定义是指同省的人,只要来自同一个省份就可以称为“老乡”了,如山东老乡,河南老乡。   

从狭义的方面来看,是指出自同一个县的人才能叫老乡,再精确一些,老乡的范围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乡的人。由于中国的地方大,省份多,所以,现在社会上使用更多的是广义上的老乡。   

老乡基于地缘因素较多,特别是偏重地缘文化因素。因为,在中国,一个人成长时期所受到的地缘文  化方面的影响对他以后的性格影响比较大,如饮食和口音。出于同一个地缘,具有相同的地缘文化,在方 言表达和饮食习惯方面认同感就非常强,在此基础上的社会价值和审美观念也会有许多共同点。      

我国实在太大,又是多民族聚集在一起生活。仅汉民族而言,在文化习俗和地方语言上,就已经非常丰富,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性,对于同一个法律的理  解也可能会产生差异。单就方言与饮食来讲,东南西北的不同语系,在不同方言的发音上就有:“南软北硬东长西短”的说法。在饮食习惯方面有不同的菜系,如“南甜北咸东辣西酸”的分类。生活方式和接人待  物的习俗方面的不同特点,导致人们的价值观念上的差异。      

如天津人和河北人待人较为客气,礼节也讲究, 行为方式比较婉转。距离天津才120多公里的北京,情况就大不同。北京人不如天津人那么讲究礼节,说话比较直截了当,行为方式也更加直爽。有时直爽得让天津人感到有些难以接受。河北省“包围”北京市,但是北京市内的居民丝毫没有感到被“包围”的感觉,只感到北京市好像悬在空中,河北省反而被罩在北京的“影子”里了。

老乡群体的认同感还可能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过去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山东人到关外讨生活,如今的大连在过去被称为“山东异地”,许多老辈的山东人故去后就葬在这里。当本地人迁移到外省去,人生地不熟时,就不得不抱团形成群体,保护每个个体的利益。老乡群体的本质是每一个个体利益,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的,中国人的传统是以“个人为中心”,如水中的波纹由内向外一圈一圈地推开去的。①老乡群体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是因为个人的利益在具有共同文化习俗群体中结合起来,同时每一个个人帮助别人。有俗语讲“帮别人就是帮自己”,或者“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正是由于有了这些文化与传统方面的认同感差别,所以,远离家乡的外省老乡在陌生社会中的认同就比与其他人更容易一些,也更加容易相互理解,更便于沟通,更容易获得信任。乡音、乡情、乡亲形成了长期固定的地域文化关联。如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尽管市场与商品化已经发展许多年了,但是,老乡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影响作用依然强大,其影响丝毫不可忽视。    这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是由于我们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中缺乏信任?也许是由于政府行政体系办事的层级过多,事难办,脸难看?也许是因为我们依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也许是我们的社会只是过快地进人了市场经济的楼架,但是内部布置与精装修还远未完成?也许在此阶段的契约不可靠,法律也难以执行?所以,不得不仍然依赖过去的“礼治”维持运行?   

在外形是市场经济,内部仍然是礼治社会的情况下,政府与市场之间可操作的空间比单纯的计划经济体制更大,比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更大,如同在雾中行路,自己与对面的行人互相都看不清楚,虽然也可以走过去,但是具体每个行人是如何走过去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也许我们还有个人内心方面的原因,人们各自习惯的地域文化,以及建立在其上所形成价值观念。我们日常多数就是在这些观念指引下行为的,时间长了就会形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情形,甚至还会导致“人情比法大”。在老乡社会的不同的群体之间,有一个由一群人在陌生的大社会中的小范围内形成的“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个人的信用程度很快被提高,个人的社会文化资源也很快得到扩大,从而也就容易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有了前两种资源以后,就更容易获得政治资源。   

猴年春节,笔者参加过一次很有意思的聚会,这是一次文化界的在京一个省的老乡的聚会。参加聚会的人可以分为文化界艺术家、政府官员、军界官员和企业家及大学教授。   

聚会安排在一个老乡的艺术工作室里。作为艺术家的老乡本来从老家请来了老乡厨师做饭,春节老乡厨师也回老家过年去了,艺术家的夫人和几个年轻老乡赶来帮厨。饭菜一定是家乡风味的,不但如此,还有许多带辣味的特色菜。   

来参加聚会的老乡们也会带来一些食物或酒水,以及其他小吃类的东西,为饭桌上增添一些花色品种。带来的尽是家乡的土烟土酒,这些来自家乡的“土特产”,上了饭桌让老乡们很开胃。    为此次聚会做东的艺术家是专攻中国画和中国书法的,话题自然就会集中在中国文化与中国艺术方面。结合现在的文化现象,对中国文化与艺术如何与西方文化艺术竞争的理论问题也在后期翻腾上来。由于老乡当中有艺术家,也有政府的文化管理官员,还有军队的文艺干部,更有在大学教书的文艺业余爱好者,就连在厨房做饭的老乡,也懂得裱画和艺术装修。老乡中还有企业家,他们已经是“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也是专门从事文化产业的商人。所以,大家从不同的角度谈论同一个问题,文化的气氛就更加浓厚。这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因素,也是我们如此大国如此众多人口得以安定生活的文化基础。老乡社会在此意义上对社会稳定是发挥正向和积极的作用的。    老乡在一起谈话,七嘴八舌,此时应该是最具言论自由的,也是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有时老乡之间也会发生争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大家会形成一些中国文化方面的共识,无论是各自在私底下是否真的这样思考,但是在老乡聚会的文化共识下,大家一定会形成主流观点。由于谈话的品味比较高,谈话可以持续的时间就会比较长,有时这样的谈话要持续到深夜,有时到次日凌晨。如果是周末的话,谈话甚至继续到天明。   

还有一项是老乡们聚会不可缺少的,老乡之间总有老熟人和新来的人,大家通过聚会才结识,并且因为有了共同的爱好和兴趣才聚会,他们之间希望长期交往的愿望是来参加聚会的预期,所以,大家通常要制作一个通讯录,将来有事情需要联系的时候,大家可以互相联络。老乡的文化认同,一定不是在老家本地发生的,而是在外地才会发生的,在外地才会感到家乡人独特的亲情和信任。通过老乡聚会,更多的老乡互相认识了。以后万一有点什么事情需要找老乡帮忙的时候,这个通讯录就会发挥它的作用。老乡们在北京的工作虽然不在一个单位,不在一个行业,只要大家都在北京地区或者在国内,只要互相之间可以通过电话可以找到,老乡们的聚会和互相帮忙就会打破单位、行业的界限,甚至打破地区的距离聚会在一起,产生老乡这种特殊的社会资本的作用:社会信任与资源增大。   

老乡聚会以后,几个星期内笔者果然接到两位原来不认识的老乡电话,一位是政府官员,他朋友的孩子需要帮忙参考读什么书,另一位是从事文化普及工作的,希望笔者能够支持他的文化产业发展。后者的工作是民间的,但已戴上了一个“体制内机构的帽子”,比较容易同体制内的机构和人们打交道了。民企过去抢“红帽子”往头上戴,现在文化事业团体如果是私人办的,也同样抢红帽子戴上,还要多拉一些社会上拥有资源的人加盟。“戴红帽子”和“拉有资源的人”加盟的目的,主要还不是增加政治资源,而是在于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取得新兴市场的经营先机。      “老乡”社会在伦理和道德方面是优美的,在文化和传统层面是亮丽的,她可以成为世道人情动人的故事在人世间传送。但是,只要不是在法律领域,只要不是在制度层面,只要不发生在程序环节,老乡社会几乎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然而,老乡社会的习俗只要一进人法律、制度和程序领域,负面影响就会大于正面影响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如果有少数人可以通过“老乡”的渠道提前获得信息,或者“插队加塞”而超越程序,或者干脆直接获得按照程序和资格认定都不应该属于他的那块蛋糕,“老乡社会”就成为法律社会的对立者了:老乡社会是内部的、熟人的、不公开的、特殊性的。而法律社会是外部的、陌生人的、公开的、普遍性的。老乡社会是依靠礼治,法律社会依靠的是法治。前者,“人”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个人可以影响法律规则,改变程序,随意性较大,形成“老乡的特权”。后者是依靠制度在起作用,个人不经过正当程序不可能改变程序,也不可能影响法律的结果,没有人在法律面前享有特权。   

在中国,当“老乡社会”一旦进入到了法律领域,法律社会的规则就难以发挥作用了。现阶段的法律社会只能有“法律”的外形,而内部还不是法律的,仍然是“老乡社会”礼治。   

礼治规则与法治规则不同,当“礼治规则”进人到法律比赛场地时,法治规则就被破坏了。本来是陌生人之间的公平比赛,现在变成了一部分内部熟人与大部分外部陌生人之间的比赛了,而且大部分外部陌生人分不清哪些是内部的熟人,此时的裁判也可能就是内部熟人的“老乡”,这样的比赛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人们在法律面前的“竞赛”还与体育竞赛有些差‘别,体育比赛是在广大观众面前进行的,如果裁判有偏袒,或比赛的一方有不公,观众的眼睛是亮的,看出来不公道就会不干了。于是在体育媒体上就有了关于“黑哨”和“让球”的批评,公众舆论的压力大了,也压得违法乱纪的人被体育界淘汰。

.法律的“比赛”则不同,多数是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的,只有当事人在场,就是出现偏袒和不公.的情况,要么一方当事人找媒体去呼吁;要么到北京‘来上访,从中央找回公道;要么忍气吞声地就这样算了。前者只占少数,后者则占大多数。

在中国社会如果要真正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铁律的话,那么就要将法律活动置于公开透明之下,如同体育比赛让社会观众看到正在进行的司法活动和结果。目前最容易做到的就是在各级法院的网站上公布法律允许公开的所有判决书,让社会公众自愿阅读这些法律文字,如果案件判决得不公道,判决书上的文字一定难以自圆其说。同时,判决书也不能是简单的三段论,而是要有逻辑推理和法律应用的解释,还要有法理方面的分析。公众可能不像法官与律师那样懂得法律专业知识,但是,公众懂得语言逻辑,懂得生活经验,懂得世道人情。只有如此,法律活动才能够像体育比赛那样公开置于观众面前,在中国的社会里让老百姓也能看到“看得见的正义”。

为了更美好的明天,为了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我们从今天起就必须在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之间划出一条界线:在私人领域里,可以实行老乡社会的礼治规则;但是在公共领域,只能实行法治社会的法律规则。我们不能没有老乡社会,那样将使我们在生活中失去对乡土文化的记忆,失去我们对乡土的感情,对家乡的认同,对方言文化的觉悟。我们更不能没有法治社会,那样我们的国家将不能发展,我们的社会将难以完善。归结到一句话,我们需要的只是一条在不同领域使用不同规则的界线。         



注释:

①费孝通:《差序格局》,载《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旧著重刊》, 1985年6月1版第25页。


本文原载于《法学杂志》2004年第4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法治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 人生地不熟 是什么原因 社会 法治 老乡

李志刚: leabai@126.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