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个人的理解,
GDP是一定区域在一定时期产生出来的最终货物(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义的货物,不限于产品)的价钱市值,亦即这一定统计范围内的每一个商业性主体面向市场所提供任何产出的市值(自身提供的,自身可得的,剔除了他人部分之后的)之合计,它表达了人们商业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发生规模(大于等于销售规模),和分配去向(分别属于劳方、资方、国家等等)。
按上述理解,按照生产法(即产出法,投入产出的那个产出)来考虑一个封闭经济体的GDP,或许可以用如下办法:
人们分别有产出,面向市场的产出,用市价、货币核算的产出。
这些产出,例如:土地,矿藏森林等资源,用于借贷的资金,雇佣劳动力,产品(含劳务服务),等等。
这些产出,是各自自身的产出,是各自可得的产出,须剔除他人的部分。
也就是说,
GDP=租金利息等总额+雇佣工资总额+(产品总产值-重复计算的有关的雇佣工资和租金利息和中间产品等等)
上述的租金利息等总额,是要素市场上土地资源所有者等的产出,
上述雇佣工资总额,是要素市场上雇佣劳动力所有者的产出,
上述产品总产值,是产品市场上企业产品、个体产品等所有者的产出,其中含劳务服务产出,含自雇劳动者的产出。
换句话说,商业性主体,市场产出的主体,就三种:资本要素产出的货主,劳动要素产出的货主,产品产出的货主。
上述,没有考虑税收,没有考虑进出口等。
上述当中有技术性问题,例如,一个雇佣劳动者(例如挑夫装卸工)在要素市场上面向企业出售劳动力,一个自雇劳动者(例如挑夫装卸工)在产品市场上面向居民出售劳务服务,那么当交易没有发生的时候,他们各自提供的产出是什么呢,在哪里?土地房屋面向市场搞出租,无论租出去了还是没租出去,都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在那里,可以标价,可以喊价,有市值。冰棍汽水面向市场搞出售,无论卖出去了还是没卖出去,都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在那里,可以标价,可以喊价,有市值。但是,像上述要素市场上的挑夫装卸工,像上述产品市场上的挑夫装卸工,如果没有被雇佣,如果没有被雇用,那就没有搬运,没有装卸,就好像并没有提供任何货物了。那么,对这种情况,可以用适当的财会方法,给他们评估出来货物、货物的市值,虚拟出来货物、货物市值。如果他们被雇佣和被雇用,货物、货物市值就由虚变实,如果没有被雇佣和被雇用,他们就是失业状态,相应的货物、货物市值就由虚到虚,没有实现,没有销售出去,并且随时间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