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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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新增价值的由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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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提出新增价值概念以来,很多人难以理解。在此,将新增价值的来龙去脉介绍一下。

“谁创造归谁”,“谁所有归谁”这是两个常见的说法。这两个说法都是省略语,容易产生歧义。所以笔者给这两个说法增加一些限制。

“谁创造归谁”变为“新增价值谁创造归谁”;“谁所有归谁”变为“孳息(或收益)谁所有归谁”。

在那个语境下,新增价值的意义当然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笔者也说过可以将新增价值改为新创价值,但说新增价值也不是不可以。为了保持文章的一贯性,笔者以后的文章使用新增价值这个词没有使用新创价值这个词。

新增价值有个实证或计量问题,笔者经研究分析后认为新增价值就是人们常说的增加值——新创造的价值新增加的价值。

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剩余的价值,相对于中间投入而言就是新增加新创造的价值。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折旧。

其中劳动者报酬归劳动者所有,生产税净额归ZF所有,营业盈余与折旧归企业所有。这是人们常说的一次分配。ZF可能要对生产税净额做二次分配,营业盈余一般也要分配。但这是题外话,打住。

增加值的归属已经确定,新增价值谁创造归谁(即新增价值全部归劳动者)自然不成立。那么“谁创造归谁”的说法就更难成立了。但也无法说“劳动者报酬谁创造归谁”,这话很别扭。“谁创造归谁”——就不提它了。

因为增加值中包含折旧,笔者又认为增加值与新增价值意义相同,所以笔者提出了折旧是新增价值的说法。并写了多篇文章论证。

大多数人们的心目中折旧是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定义中也有这样的说明,而且还有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损耗的说法。因此,他们认为折旧不是新增价值。

但笔者问什么坚信折旧是新增价值呢?

因为增加值或新增价值可以表现为新增加的收入。

劳动者得到劳动者报酬这是劳动者收入,ZF得到生产税净额这是企业收入,企业得到营业盈余与折旧这是企业收入。这些收入都是生产前没有的,是在生产中新创造的新增加的。

看准了这一点,就不能否定折旧是新增价值。

在大家都说折旧不是新增价值而笔者非说折旧是新增价值时,笔者很是感慨。这并不是像地球围绕太阳旋转那样难以理解(在没有天文望远镜的时候),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怎么这么多人就看不明白呢?由此可见成见的力量。思维定式已经形成,思维已经固化,很难打破了。

但是这真的像皇帝的新装那样简单,皇帝确实没有新装,折旧确实是新增价值。

论证折旧不是新增价值,一定是荒谬绝伦的论证。因为事实不能被推翻。折旧是新增价值是在说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是事实判断不是价值判断。

笔者坚信只要人们放弃成见认真思考,一定会认同折旧是新增加价值的说法。

现在,还有谁认为太阳绕地球旋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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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 劳动者报酬 天文望远镜 皇帝的新装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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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 1 你看见过折旧也要按率计提所得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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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42: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陈才天 发表于 2018-1-8 14:10
中国人都是马经武装起来的。自然难以接受西经观点。
对于折旧是由新增价值偿还的观点,老陈认为,企业在 ...
陈先生可能是本论坛赞同笔者说法之第一人,对折旧、新增价值理解很准确。
陈先生批资本论文章,虽偶尔有瑕疵,但总体观点正确。也对笔者对资本论观点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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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45: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1-8 14:13
大多数人们的心目中折旧是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定义中也有这样的说明,而且还有固定资产折旧是 ...
外行人说胡话了。
您见过设备有使用寿命在1年以下的吗?有人故意搞破坏?
知道固定资产的三大类吗?厂房、设备、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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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 1 固定、流动人为划分;折旧、原料本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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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53: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8-1-8 14:05
现在,还有谁认为太阳绕地球旋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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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那就是死脑筋石会计呀。
您不就是把中间投入、固定资产等都称为半成品,只有消费品才是最终产品的什么自然派经济学家吗?
连GDP核算基本知识都不知道,还说个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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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 1 他说得对。他不是不知道,而是GDP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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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56: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折旧被作为增加值计入GDP,这本来并不难理解,因为这里的增加值(类似加法中的加数)无非就是相对于中间投入(类似加法中的被加数)而言的增加的价值,绝对没有在经济活动中新创造的价值的意思。
但是,本论坛的石会计却千方百计要把它解释成新创造的价值(新增价值),从而制造了许多自相矛盾而又混淆视听的东西。
下面我们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一下“折旧是新增价值”是如何荒谬的。

假设社会上有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生产部门:
1.第一部门生产机器设备等产品,供三个部门作为生产所用的固定资产;第二部门生产原材料等产品,也供三个部门所用;第三部门生产消费品,满足全社会的需要。
2.假设没有通胀等因素的影响。
3.每一个部门作为一个整体,部门内部企业之间的差异被看做已相互抵消。每个部门不同年份的差异也被看做相互抵消,只假设平均的情况。
因此,虽然就每一个具体的企业而言,不可能每年都有固定资产的投资,但就部门整体的平均来看,可以假设每年都有相同的固定资产投资。购买原材料的情况也是如此。
4.由“3”可得,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为10年,那么,第一,每年的就有全部固定资产的1/10需要更新(投资);第二,每年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为全部固定资产的1/10(假设残值为0)。即从全社会来看,每年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等于每年的固定资产更新(投资)。
5.假设每个部门生产的产品恰好符合社会的需要,因此都有正常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这三部分统称为“其他”。
6.为了避免计算上的过于繁琐,假设每个部门每年的产值为300,同时假设每个部门每年需要更新的固定资产各为100,每个部门每年需要耗费的原材料也各为100。

由以上假设我们可以得到三个部门产值的价值构成如下:
每一部门的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由于第三部门生产的都是消费品,在每一年结束时都将进入下一年的消费领域,不再与生产直接相关。因此,全社会每一年生产开始之前新投入生产领域的只有第一部门机器设备300和第二部门原材料300总计价值600的产品。
经过一年生产,最后三个部门的产品与产值如下:
第一部门(机器设备)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二部门(原材料)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三部门(消费品)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三个部门总计产值900。与生产开始前新投入生产领域总计价值600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相比新增加了300的价值,而不是新增加了600的价值。
但按照GDP,折旧和其他统统算增加值,都计入GDP。因此,按GDP计算的增加值就是600,而实际新增加的仅仅是300,所以,GDP的600并非都是新增价值。
只要我们有“略加思索”的能力,就不难发现,GDP中折旧的300实际上是生产前已有的固定资产(已消耗部分)价值的再现,就像产值中300的原材料价值也不过是生产前已有的原材料价值的再现而已,根本就不是新增价值,更不是什么新创造价值。

由于整个社会的折旧实际上是每个企业折旧的总和,既然整个社会的折旧都不是新增价值,那么每个企业的折旧当然也不是新增价值,否则,每个企业的折旧作为新增价值相加的结果为什么整个社会的折旧却不是新增价值呢?

所以,折旧根本就不是新增价值,更不是新创造的价值。“折旧是新增价值”的观点是荒谬绝伦的。

以上是w先生荒谬绝伦的论证之一,复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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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5:11: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要说明折旧到底是不是新增价值,我们必须首先要考察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新增价值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假设没有通胀、供求不平衡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企业的价值变化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支出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在这个阶段上发生的只是价值存在形式的变化,没有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第二个阶段是运用生产资料生产出产品。在这个阶段上不仅价值的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且价值也发生了增加。
第三个阶段是售出产品收回货币。在这个阶段上也只有价值存在形式的变换化,而没有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第四个阶段是将收回的货币进行分配,分解成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折旧和营业盈余五个部分。在这个阶段上既没有价值存在形式的变化,也没有价值的增加或减少,有的只是价值的分解。
因此,如果折旧是新增价值,那么这个新增就只能发生在第二阶段上。

由于第二阶段价值的新增是在生产资料向产品转化中实现的,这个转化一方面是生产资料的被消耗,价值的消失,另一方面是产品的产生和价值的形成。产品价值的形成不等于新增或新创造,否则石会计必须要说产出中的中间投入也是新增或新创造价值了。因此,第二阶段价值的新增只能是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大于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
又因为,生产产品时消耗的生产资料不仅有原材料,也有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因此,第二阶段价值的新增就绝不只是指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大于被消耗的原材料的价值,而且一定是指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大于被消耗的原材料与固定资产之和的价值。反之,如果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只大于被消耗的原材料价值却小于或等于被消耗的原材料与固定资产之和的价值,那么在第二阶段上实际就没有产生新增价值。
由于固定资产的完全消耗(假设没有残值)总要历经数年,在按年统计新增加值时,就只能把年消耗部分用来进行对比。假设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10年,那么每年就可以假设消耗1/10的价值。
因此,按年统计的第二阶段的新增价值,就只能是指所形成的产品的价值大于被消耗的原材料与当年被消耗的固定资产之和的价值。

设某企业——
在第一阶段投入1100货币购买了价值1000的固定资产和价值100的原材料(假设100的原材料代表全部的中间投入),其中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为10年,平均每年耗费其中的1/10——100的价值。
在第二阶段的第一年生产出了价值300的产品。由于这一阶段的结果是产品,价值的存在形式已经不是生产资料了,而且价值的分配尚未进行,所以,为了说明到底有多少新增价值,就只能通过与变化前的价值存在形式的比较来说明:
在价值300的产品中,相当于消耗的中间投入有100,相当于当年消耗的固定资产有100,剩余的有100。由于被消耗的中间投入100和被消耗的固定资产100都是第一阶段上已经存在的价值,所以,新增的价值就只有剩余的100。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假设这样的第二阶段持续了10年(当然每年都要有100的中间投入,10年的中间投入总计为1000),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产品价值构成:
每年产品价值300×10=相当于每年消耗的中间投入100×10+相当于每年消耗的固定资产×10+每年剩余的100×10
即:10年产品价值3000=10年消耗的中间投入1000+10年消耗的固定资产1000+10年的剩余1000
由于该企业10年中固定资产的总投入为1000,中间投入也是1000,故10年的新增价值就是剩余的1000。

也就是说,从第二阶段来看,产品价值中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那部分价值根本就不是新增价值。
由此可得,到了第三阶段,产品价值转化为货币资金,只有价值存在形式的变化,而没有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其中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那部分价值当然仍然不是新增价值。
到了第四阶段,全部的货币资金被分解成不同的部分,其中相当于消耗的固定资产的那部分价值就转变为了计提的折旧,这种转变当然不会使它由不是新增价值而转变为新增价值。

所以,从生产过程中价值增加的实际情况来看,石会计所说的“折旧是新增价值”根本就是荒谬绝伦的。
以上是w先生的又一篇荒谬绝伦的论述,复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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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钱学森64 发表于 2018-1-8 15:28: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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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5:33: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w先生的论证贴中,我要求他写出:劳动者现金收入多少、ZF现金收入多少、企业现金收入多少。
他就是不回答。这说明什么?他知道一回答就证明了他的错误。

新增的现金收入不是新增价值,他自己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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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5:45: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56
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折旧被作为增加值计入GDP,这本来并不难理解,因为这里的增加值(类似加法中的加数)无非 ...
第一部门(机器设备)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二部门(原材料)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三部门(消费品)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以上数据虽然荒谬,但为了说明问题可以按他的假设往下论证,假设收付全部实现。
第一部门获得了现金收入是:300(产值)-100(原材料)=200
第二部门获得了现金收入是:300(产值)-100(原材料)=200
第三部门获得了现金收入是:300(产值)-100(原材料)=200
三个部门总计总现金收入为:600。600现金收入是比以前增加的,600不是新增收入吗?600不是新增价值吗?
以上w先生是不敢算的。一算就知道自己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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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5:50: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8 14:56
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折旧被作为增加值计入GDP,这本来并不难理解,因为这里的增加值(类似加法中的加数)无非 ...
经过一年生产,最后三个部门的产品与产值如下:
第一部门(机器设备)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二部门(原材料)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第三部门(消费品)产值300=原材料100+固定资产折旧100+其他100

三个部门总计产值900。与生产开始前新投入生产领域总计价值600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相比新增加了300的价值,而不是新增加了600的价值。

应该这样说话:本期总产值900扣除原材料中间投入300余600,600是增加值也是新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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