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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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手稿拍卖价上百万,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黄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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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22:16
hhj 发表于 2018-6-9 16:30
体现在哪里?我看你这个笨蛋未必讲得出来?
我再引用一下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关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论述:
“商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当某种商品因供不应求以至它的价格高于价值时,就会有一些商品生产者把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到这一部门中来。相反,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以至它的价格低于价值时,就会有一些商品生产者把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一部门转移到另外的部门中去。”你敢说这里没有最大最小的思想吗?

但有哪个教材的编写者敢说马克思没有这样的思想而只是自己在价值论中引入了这样的思想?
也就只有你这样不要脸的人才敢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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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0:48: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22
我再引用一下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关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论述:
“商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经济 ...
  1. “商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当某种商品因供不应求以至它的价格高于价值时,就会有一些商品生产者把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到这一部门中来。相反,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以至它的价格低于价值时,就会有一些商品生产者把自己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这一部门转移到另外的部门中去。”你敢说这里没有最大最小的思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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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里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意思?讲不出你死定了!不要以为有“价值”这两个字就等于真懂了什么叫价值了。
第二,你所谓的最大最小在这里是什么样子?
第三,你这几句话代表一个理论体系吗?就几个字也是 理论体系的话,那你放几个屁,也就被你当作博士论文了。是么?笨蛋!

价值既越大越好,也越小越好;两个背反属性互为依存
由此使我们清楚认识到,价值包含着两个互相背离又密切相关的因素:使用价值与代价耗费, 其中,作为使用价值,它越大越好,作为代价耗费,则越小越好。关于价值的这种性质,有位经济学家形象地说:“财物如果就其用处说是人的朋友,就其必需包含的成本说,却是人的敌人”, 在此,无论是人的“朋友”还是人的“敌人”,都包含在“价值”这个理念中了。我们看到,人们在价值问题上的种种混乱大多是由于混淆了价值这两个方面的意义而引起的,比如,当说价值的使用价值意义时他又混淆为代价耗费的意义,当说价值的代价耗费意义时他又混淆为使用价值的意义。比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创造价值”这个概念,就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因为,如果其中的价值是指使用价值,那“创造价值”还说得通;但当其中的价值是指代价耗费时,我们又怎能说“创造价值”呢?众所周知,马克思把价值严格界定为“人类劳动代价的耗费”,他说:“劳动产品作为价值,是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并且接着说:“这一发现在人类发展史上划了一个时代”。 按马克思对价值的这个界定,我们又怎能说“创造价值”呢?难道我们要将人类劳动的耗费“创造”得越大越好吗?因此就价值的代价耗费属性来说,说“创造价值”不妥,只能说“形成价值”,即“劳动形成价值”,而不能说“劳动创造价值”。 但有的学者根据马克思劳动二重性思想,对“劳动创造价值”提出了新的含义,“由于劳动二重性的提出,使‘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古老的命题从此有了崭新的含义。‘劳动创造价值’已经被精确为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而且在社会商品生产过程中,已经被进一步精确为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和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并转移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这样的二重性。” 实际上,“劳动创造价值”在威廉•配第那里的原始意义,应该是指通过劳动创造人类生存所需的物质财富,这显然是指劳动的有用性,因为只有有用劳动才可以创造对人有用的物质财富。可到马克思及后来者里,“劳动创造价值”却完全抛开了劳动的有用性,只剩下单纯耗费意义的“抽象劳动”了。 人们难以明白,作为单纯耗费意义的抽象劳动,是如何“创造价值”的,因为作为“耗费”性质的抽象劳动,应该趋向最小化,而不能被“创造”得尽可能大。有用的具体劳动是越大越好,但耗费性质的抽象劳动则必须越小越好。
亚当•斯密(1723--1790)曾揭示过一种被保罗•萨缪尔森称之为“价值悖论”的价值现象:“应当注意,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至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至没有”。 萨缪尔森依此而论:“这样一种悖论:许多生活必需品(如小麦)的‘市场价值’很低,而许多奢侈品(如钻石)‘使用价值’很小,但市场价格很高”。 对价值概念之意义比较贯彻如一的李嘉图曾批评过萨伊(1767--1832)在这个问题上将价值与财富相等同的观念,他说:“在我看来,他对于财富和价值所下的定义还是非常不适当的。他认为这两个名词是同义语。他认为,一个人愈是增加其所有物的价值、并因而能支配大量商品,就愈是富有…萨伊先生把价值、财富和效用视为同义语是不正确的。的确,我可以有把握地指出萨伊先生的著作中有许多地方是支持我的关于价值和财富的根本区别的理论的,尽管我们必须承认他的著作中也有许多其他段落所主张的理论却与此背道而驰”。
这说明,价值本质上确实存在着两种互相背道而驰的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大另一个因素则小,相反,一个因素小则另一个因素大。所以,当我们运用“价值”这个概念时,应特别明确自己要在什么意义上运用它。比如在本书中,绝大多数都以“代价耗费”的意义来运用价值,这能从文章的上下文叙述的含意中可以看出,当然也有从“使用价值”的意义上运用它的时候,因为这两个意义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耗费而获得最大的效用,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关于价值意义在历史上的这两种属性的争论(李嘉图对萨伊),及包含这两种背反属性的价值本质,恩格斯曾这样指出:“让我们设法来澄清这种混乱状态吧。物品的价值包含两个要素,争论的双方都硬要把这两个要素分开,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双方都毫无结果。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然而目前的情况怎样呢?我们看到,价值这个概念被强行分割开了,它的每一方面都在叫嚷着说自己是这一概念的整体。” 在此,恩格斯强调要将“费用”与“效用”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不能截然分开。如何将它们结合起来呢?他说:“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从这个关系里我们很容易得出进一步的结论:价值是以最小的费用而获得最大的效用;这完全体现了孙冶方的价值“红线说”。但直至今天,还有许多学者不能、不善于将这两个互相背反的要素结合起来,从而洞察到价值的深刻本质。
因此,有时候我们希望物品的价值越大越好,那是指价值的使用价值属性,可在经济学的许多时候,我们却希望(也必须要做到)价值越来越小,价值低到近于零,才是最好的。这对于怀抱混乱的“创造价值”观念的人来说,这种“价值趋向于零”的新理念是根本不可理解的。但是,价值作为代价耗费,我们却必须使它尽可能最小。 比如,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它只凝结“必要的”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没有凝结这个人类劳动以外的其它“生产要素”的代价耗费;因为那样的话,这个代价耗费就变大了,价值变大了;可价值变大并不是好事,而是坏事,因为这等于是生产成本增大了。所以在马克思看来,非劳动的其它生产要素(如不变资本、科技因素、管理因素和土地)并不能形成新的价值,否则价值太大对于资本家并没有好处,只能增加资本家自己产品的相应成本;实际上市场自己也会将这些生产要素所“创造”的假价值清除掉,因为,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我们就会知道,到底是什么因素才有资格形成一个最小的价值---这个因素就是“必要的人类活劳动”。其实,其它非人类活劳动的因素如资本、科技、管理等等,同样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能够使这个“最小的价值”更加降低---表现为单位产量所耗成本更小。因此,价值表征的是:不得不耗费的最小代价。自古至今,必要的人类劳动都是“不得不耗费”的一个基础因素,人类自己也乐于见到“不需再耗费任何人类劳动而获得效用物品”的文明发达时代的尽快来临,使人类劳动由“必要”转化为“不再必要”。“劳动使用的节约必然会使商品的相对价值下降”。 对于价值的这种属性,旅日学者张忠任的一段话说得非常好:“总之,价值不是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科学技术是价值的掘墓人,同时也是自由时间的接生婆”。 因为,科技能够节约劳动,从而能够缩小(作为代价耗费的)价值的量,从而使“单位价值量所代表的物质财富(使用价值)越来越多。”
三 人类劳动是代价耗费的基底
对于一个实际存在的物品来说,其价值作为代价耗费确实并非单指人类活劳动的代价耗费,它还可以是人类劳动以外的其它生产要素的耗费。比如资本使用的耗费,管理成本的耗费,土地租金的耗费,甚至国家税收及其它行政性收费的耗费等等,作为代价耗费它们都构成了相应产品上面的价值。问题是,这么多生产与非生产性的耗费全部构成相应产品的价值,那么这个价值就太大了。 刚才说过,产品的价值作为代价耗费过大并不是好事,相反,是坏事。一个产品的价值更大,就必然需要更高的市场价格才能实现, 但是,竞争市场不可能容许过高的价格存在。比如,现在的医疗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凝结着无数生产和非生产性的费用,甚至包括各种非法贿赂的费用黑洞,这些费用作为制造经营这些医疗药品的代价耗费而构成它的价值,价值大了其售价就必然高,过高的价格最终由广大消费者承担。所以现在民众普遍抱怨看不起病,其原因之一就是凝结在药品身上的代价耗费过高,从而使其价值过高的结果。为此ZF曾呼吁医疗单位: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同时,我们也常常看到一种“价值增值”的方式。比如,当ZF对某个行业的运营牌照大增收费时,这种牌照在社会上的“身价”就会上涨。如果某个城市的ZF有关部门为了控制汽车在该城市的拥有与使用量,而对汽车运营牌照严加限制,或增大收费时,该城市的汽车牌照价值就会上升,上升后所具有的价值有时甚至超过汽车价值本身。这样,某些人就会以炒卖这种牌照谋取额外的收入,就象当火车票紧张时某些人炒卖火车票谋取额外收入一样。可见,“创造价值”是相当容易的,相反,使任何物品的价值尽可能更小,使价值除去附着在它身上的各种不必要的附加因素却非常难。必须把一切不必要的耗费剔除,才能使物品的价值尽可能最小。现在社会上一切较有价值的物品(如土地、建筑开发等)通常都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交易,这样,在招标过程中这些物品的价值(价钱)往往被抬得很高; 这便引起一串连锁性的价值抬高现象,因为标中高价值的商家,他们必然会把这个价值化解到他们的下级产业链中,使它们的经营成本也相应增大。相反,那些原先的招标者(如土地所有者等),他们则乐享其成,从招标抬高了的价值中获得巨大的好处。比如现在的市场管理者,十分乐意将所管市场各个1~2平方米的小摊位进行招标,让各个个体经营者竞相抬高租金,使租金从原来几十元抬高到几百上千元。结果,个体经营者只得花很大的代价才能将这一点小摊位争夺到手;最终他也会将这笔耗费以抬高其经营商品价格的方式转嫁到广大消费者身上。价值就这样“创造”出来了。
所以,作为代价耗费,价值越小越好!任何生产要素及非生产要素,都不应随便加入新价值形成之中,从而增大价值量。那么,在这些增大价值量的因素里面,哪个因素最有资格、最必不可少要加入新价值的形成中呢?是劳动还是资本,或者是地租,甚至是管理、科技及其它非生产性因素?前面说了,是必要的人类劳动,只有它才是必不可少的加入新价值形成的因素。其它生产要素,如果它们原先具有价值,那只是将这种价值转移到相应产品中去而已,并没有形成新价值。在此最关键的是:为使代价耗费最小,必须把一切不必要的因素排除在价值形成以外。
于是,作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其结果最大化,而作为“价值[代价耗费]的生产”,其结果则最小化,它并不需要更多的要素参与新价值的形成。

313
hhj 发表于 2018-6-10 10:53: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03
真不要脸,我给你引的那位经济学家的话没有把最小最大引入价值理论吗?
“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最大限度地提 ...
这些与马克思的“人首先要吃饭”在层次上有什么区别?整天讲人首先要吃饭或狗要屙屎之类 的常识,你觉得有意思吗?我的理论体系,虽然表现为耗费最小化获得最大化,但这个最小最大并不是它的实质。因为我的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构想是:耗费与补偿。而如果脱离了耗费补偿的基本意义,也无法说法什么耗费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而你这个笨蛋并不明白耗费补偿中补偿的质与量上的存在与意义,因此你从根本上来讲是不懂这个东东的。

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基底。其它生产要素的作用
一 劳动如何成为价值形成的基底?
我们如何理解人类劳动是形成物品价值最基础的因素呢?在人类刚刚产生出来的远古时代,一切都是自然的,没有任何人类制作之物存在。那时人们就象猴子那样,直接摘树上果子充饥,到山洞居住。那时的一切物品也都是大自然近乎无偿地给予每个人(如果直接摘果之类的活动不算是一种人类生产劳动的话),这些物品还没有凝结着人类的任何劳动在里面。以后,具有智慧灵性的人类开始想办法通过制造某些工具来获得更多更好的生存所需。于是物品开始“人化”,人类开始文明的创造。此时物品也开始凝结着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从而开始具有价值。一位学者这样说:“制造工具的出现,象征着真正劳动的开始,标志着古猿向人的转变达到了一个质的关节点,人类开始形成了,也就是说作为一类新物质形态的人类开始出现了”。 在此我们可以把这种“人化”物品称为“文明物品”,以区别于大自然直接提供给人类的“自然物品”,如自然空气、自然水等等就是自然物品,---但当我们想办法把自然的水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时它就变为“文明物品”(比如按人的需要让水从高处顺一条细管流下,就成为“自来水”,这是当代人类文明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基础),因为它被人类“制造”过并更方便于人类利用了,同时它也耗费了人类的劳动代价,比如把荒地变成可以耕种的“熟地”也是这样。
这些常识性的史实使我们意识到人类劳动是价值形成最基础的因素。人类通过首次耗费自己的劳动而第一次制造出最原始简单的工具(比如稍微磨制过的石块等等),此时这个简单的工具第一次具有了价值。然后,别人又再在这个简单工具的基础上进一步劳动,以使工具更好一点;于是,工具也就凝结了第二次价值,它是原先的价值再加上新的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即是新的代价耗费加上原先的代价耗费,从而具有一个更大的代价耗费,更大的价值额。再后,自然就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无数次的人类活劳动施加在这个工具上面,使这个工具发生了用途与形态等等效用上的变化,它更加好用、更有效率;同时,这个工具也凝结了越来越大的人类劳动,它耗费了人类越来越大的代价,形成了越来越大的价值额。比如,射击工具由投掷石块,投标木杆,到箭,到枪及子弹,到火箭,到导弹等等,这类打击性的工具通过由原始到先进的不断改进,其效果更加先进奇妙,同时也凝结了更多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因而所具有的价值更大,它表现为“价钱”更为高昂。
由此可知,通过人类劳动从无到有的创制,人类拥有了今天那纷繁复杂的文明物品---即由人类创制出来的物品,这些物品对我们今天的生活发挥着巨大而奇妙的作用。但在享受着它们奇妙的作用的同时,我们也不应忘记,那是通过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一步步创制出来的。所以,对于这些人造物品(无论这些物品是作为资本品还是作为纯消耗品出现)来说,人类劳动自然是最基础的代价耗费。但在此同时,我们人类在任何时代都希望花尽可能少的劳动,事半功倍地得到尽可能多的物品财富,不希望花费死去活来的辛劳,事倍功半只得到一点点东西。这种希望与倾向在今天市场经济时代显得更加强烈了。而人类自己所创制的工具则是达到这一效果的基本方式,这是一种“迂回而高效”的方式。人类千万年历史创造出来的所有工具,归根结底,是为了帮助人类劳动,减少人类劳动的耗费程度,提高劳动的效果与效率,最终使物品价值更加低廉,人类获得它们更加轻易。
说到这里我们应该对“劳动”作个界定:劳动是人类生命力在自然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必须辅以的代价耗费。在此,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财富,并不一定需要人类活动(劳动)的直接介入才能形成出来,比如自然空气、自然水、自然野果,所有人类需要的矿藏等等,它们都是自然界自己形成的。所以,“创造财富”从根本上说是自然界自动进行的。人类则以自己的生命力(包括体力与智力)活动对这个自然创造过程进行必要干预,从而使其创造出适合人类需要的更多财富。这就是人类劳动,它的作用是对自然创造过程施加辅助作用,这个作用从体力和智力上耗费了人类生命力的代价。比如,电是自然界自身所具有的一种现象与能量方式,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掌握了电的性质与发生规律性,也通过人类自己的劳动将电力转化为人类能够利用的一种能源,比如通过水流的自然力量来推动磁力线圈高速运转,使电力产生出来。可见,电力、水力、磁性等等,都只是自然力的一种,人类高明之处在于善于利用这些自然力来创制出人类自己所需的物品财富。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劳动力也是自然力的一种,人类并没有也不可能创造出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人类现在所使用的一切物品都是通过一定的自然规律与机制,利用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原料与力量,合乎自然地创制出来的。它们之所以合乎人类的需要,并不是人类能够无中生有地捏造出某种非自然的东西,而是能够合乎自然规律地引导自然创制出某种适合于人需要的物品与过程。比如人类能够合乎自然规律地把电力引入金属导线,将其传向远方。所以,人类使用的一切物品,我们都可将其看成是大自然运作造化的结果,而人类劳动只是在这个自然运作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而已。
实际上,人类的这种辅助活动并不想过多介入自然的创造过程, 所以人类就创造出相应的机器,以自然自己的力量来控制与作用于自然的过程。因此,人类劳动对自然过程的这种辅助作用是续渐淡出的,生产过程续渐不需要人类活动直接介入。我们知道马克思曾这样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形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科学来代替成规”。 这也体现了本书一直强调的“代价耗费越小越好”的思想。以自然自己的力量源源不断地为人类创制财富,这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
因此不要说什么“劳动创造”,真正起到创造作用的只是大自然自己,人类劳动只是聪明地利用了大自然的创造过程与机制,让其创制出适合人类需要的物品而已。这是对人类劳动基本作用的重新定位。
当然,会有许多学者不赞同这种“劳动辅助论”。比如白暴力就持“劳动主导论”,他这样说:“改变物质形式以符合人类需要的正是劳动,因此,产品是由劳动生产的。劳动对象是产品的物质内容,是被改变形式的对象,因此,不能说劳动对象生产产品。劳动手段是劳动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媒介物,是将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的物质,是劳动借以实现的物质。因此,产品也不是由劳动手段生产的。” 在他看来,由于产品是“被改变形式的对象”,以“符合人类需要”,所以它必须是劳动产品,必须由人类劳动才能生产。在这个生产过程中,人类劳动是主导力量与因素,而其它作为生产资料出现的自然要素,都不过是作为“劳动手段”而起劳动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媒介作用。按这种观点,如果没有人类活动渗入其中,自然界自己就不能“改变”任何物质的形式以符合人类的需要了,这就等于说:在我们人类还未来到这个世界以前,并不存在任何“先天存在的”符合人类需要的物品。这样,我们呼吸、使用自然空气,也必须要等到我们利用自己的劳动来对之加以“创造”,才能呼吸与使用,否则,人类劳动的地位那里去?对许许多多自然形成的矿产资源的利用也是这样,按这种“劳动主导论”观点,地表上自然存在的煤是不符合人类需要的,因为它并不经过人类任何劳动就形成了;人类只利用几亿年前由人类劳动所“生产”的煤炭与石油(但是众所周知,几亿年前并无任何人类出现)。十分显然,这里的错误是认为只有人类劳动参与的活动才能改变物质形式以符合人类需要。
实际上,人类十分聪明,因为人类懂得利用自然规律与机制,源源不断地“改变物质形式”,而人类“劳动”则只在旁边就手旁观而已。而不像这种“劳动主导论”那样,一定要陷入生产的自然过程中去不可。按唯物主义思想,物质自然界是客观独立存在于任何人类的精神意志与行为之外的,它独立自存独立运作,产生与消灭了无穷无尽的物质形态。而人类的精神与行为再伟大,也只能在尊重与利用这种物质自然界的自动创造机制的条件下,在自然机制的主导下,去进行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创造。不可能反过来,凌驾于自然之上,以人类的精神与行为为主导,去创造一切。
  在这里,我们也应该区分清楚人类劳动的两个属性,一个是“劳动作用”属性,另外一个是“劳动耗费”属性。劳动作用是指劳动产生了什么劳动产品,达到了什么目的;比如,人类通过劳动,制造了一条自动化生产线。这是劳动的具体作用。而劳动耗费是指劳动在其活动中实际耗费的程度,比如人类劳动耗费在制造一条自动化生产线上的力量与时间是多少,比如是1000个人半年的劳动量。这表明了人类劳动的耗费性质。在此,劳动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劳动的耗费则越来越小。比如,研制一条电脑CPU自动化生产线,说明人类劳动的作用很大,能够设计出一个机巧的自动机制,让自然的力量自动制造出大批CPU。另一方面,自动化生产线的作用又充分说明,人类劳动的耗费得到了极大的减小,它不再需要人在旁边操纵,更不需要人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机械环节。这个劳动区分与马克思具体劳动、抽象劳动的“劳动二重性”区分相一致。其中,具体劳动指劳动的作用、用途,而抽象劳动则指劳动耗费;劳动耗费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存在于具体劳动中。马克思说,劳动二重性指:“有用劳动,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抽象劳动,作为劳动力消耗的劳动,不管它用何种‘有用的’方式消耗(这是以后说明生产过程的基础)。” ---请注意,马克思正是通过劳动二重性而抽象出“耗费性”的劳动,并以此来说明生产过程与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演化的;这体现了马克思建立“劳动二重性”并把它作为理解他的劳动价值论的“枢纽”的深刻思想意图。马克思通过劳动二重性而强调“耗费劳动”的思想,体现在许多方面,他在《资本论》开始就特别强调这个思想。他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中的每一个和另一个都完全相同。它们都具有同一的幽灵般的现实性。它们变成了同一的升华物,同一的无差别的劳动的样品。它们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这个共同的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归根结底,如果把生产活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是人的力量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的,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人类劳动力的运动在不同的生产活动中只是改变形式,它当然必须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仅仅是人类劳动,是一般的人的力量的耗费…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的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
可见,区分出劳动的这两个属性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明确告诉我们:当我们使用“劳动”这个概念时,我们应知道我们到底是指它的什么属性,到底是指劳动的“用途”属性呢?还是指劳动的“耗费”属性?比如当我们说脑力劳动(科技劳动)越大越好时,我们是说脑力劳动的作用越大越好,而不是说脑力劳动的耗费越大越好,因为脑力劳动作为一种耗费,也需要最小化。

314
hhj 发表于 2018-6-10 11:06:4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1:52
你有本事你就指出来,在马克思之前那个人提出过马克思这样的剩余价值理论,你拿得出证据吗?

但是你的 ...
去看马克思本人的《剩余价值学说史》呀,如果在马克思以前没有剩余价值理论,他干吗写这个历史。至于是不是同马克思本人的,我敢说,谁也讲不清,就象谁也讲不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一样。同样,我的理论同不同以前或以后别人的,谁同样也讲不清,你这个笨蛋就更讲不清了。
对于耗费最大化利益最小化,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而我为什么要强调补偿呢?要强调获得的利益是对耗费的补偿性获得呢?就已经对这个最小最大化具有独特的理解与解决了。但是你这个笨蛋根本就不懂这个,以为我的就是简单的最小最大化,即付出最小而获得最大。但是,我告诉你我的理论的一个特点是:对获得的解释是:这是耗费补偿性的获得,而不是随便的什么性质的获得。对此,你懂吗?显然不懂!


                                                                                                                                             二工具对于人类劳动的意义

从自然过程通过人类劳动的耗费而创制财富的角度看,任何工具等文明物品,都是劳动耗费后的“物化”,这一点马克思早就指出过了。这样,从价值角度看,工具、机器等资本形态不过是人类劳动耗费的一种历史性的“异化”了的存在与运作方式。因此如果机器等能够形成新价值的话,那也不过是人类劳动形成价值的一种方式。而从工具的使用价值来说,它则是人类劳动的一种手段上的帮助与延伸,是劳动借以更大地发挥自己,同时节约自己的手段。比如人类创制出望远镜,就可以使人的眼睛看到更远的地方,使人的知觉感知到更远的边际;创制出机械起重机,就可以代替人类体力劳动吊起超重物品。因此工具从价值形成与效用上都不与人类劳动构成矛盾。劳动创造文明,所创造的文明物品反过来使劳动得到延伸和节约,这是很自然融洽的事,就象一个人生儿育女,子女长大后反过来帮助她做这做哪一样。

在此再特别指出的是,工具及一切文明物品的使用使人类劳动得到节约,因此在采用了工具后的劳动中,创制出来的物品所包含的代价耗费应该更小,而不是更大。这样,物品价值就变小了而不是相反。所以,“工具(作为资本等等形态出现)也形成新价值”是不对的,它的作用不是形成一个更大的价值,而是节约价值,节约耗费。我们在今天的经济现实中已经看到,如果一个生产者花大笔金钱采用机器生产同一类产品,所生产出来的单位产品(比如每个产品)所具有的代价耗费必定要比过去完全采用人工生产更低,否则就没有理由采用机器生产。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相同物品,采用机器制作与采用人工制作,它们所具有的售价十分不同,前者比后者便宜得多。

                                                                    三 其它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价值以成本的形态出现在产品中

所以,人类劳动是新价值形成的基底(即最基础),其它生产要素,就不必再过来“凑热闹”,说自己也是形成新价值的要素了。由于这些生产要素在物品生产过程中会将自己本身原先具有的代价耗费转移过来,如果再加上活劳动及这些生产要素所形成的新价值,那么物品所凝结的代价耗费就过大了。这对生产者、对资本家并没有好处,因为这意味着所生产的物品其成本耗费相当大,意味着它在市场上根本不可能赚到利润。我们必须记住: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必须越小越好,而不是越大越好。[1]而劳动(必要劳动)之所以会加入到新价值形成中去,那是因为需要新的必要劳动来创造新的物品。如果将来有朝一日创造新的物品不再需要人的直接劳动,那么所有新的物品也再没有新的价值形成出来了。这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因为物品的价钱不会因新物品的生产而更高,使人们花更低廉的代价就可以得到这些物品。

价值作为代价耗费,它在生产及流通经营的物品中便直接转化为相应的成本,即生产经营这个物品的经济活动过程的费用支出。比如,一个物品在生产与流通中花费了100元固定资本,50元流动资本(包括工资),还有税收,地租,各种行政性收费,营销过程中的各种费用(甚至包括给买方单位与个人的回扣、好处费)等等50元。这样,这个物品的成本应是200元,你必须在市场上卖出200元以上的价格,才有利润。当然,如果你正好卖出200元,那就没有利润可言,但还可收回“本钱”,不算亏损。对于价值体现为成本的情况,马克思这样说:“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剩余价值…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所以,商品的资本主义的成本价格,在数量上是与商品的价值或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不同的;它小于商品价值”。[2]在此,马克思区分了两种成本:资本耗费与劳动耗费,其中资本耗费的成本小于劳动耗费的成本,因为后者还包含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作为劳动耗费,也是人类劳动所要支付的一种成本,虽然它是一种“无偿”的成本。可见,尽管许多人对价值以成本的形态(无论是“个人成本”还是“社会成本”)表现出来感到难以理解,但价值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确实表现为成本,表现为必须得到补偿的一种成本耗费---“商品的成本价格必须不断买回在商品生产上的各种生产要素”。[3]

成本最基本的性质就是趋向最小化。所以,必须想办法使一笔成本降到最低,看看有哪些费用是可以免除的,整个生产费用是否可以更大压缩与节约。不要小看这一点,它往往是一个社会发生变革的关键原因。因为一个社会如果向广大生产劳动者所收的税、费太多,就会增加生产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使其产品竞争力削弱,最终导致社会经济的衰败。比如目前中国所进行的机构改革,一个目的就是要减小广大生产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经济(税费)负担,减小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从而增强整个社会经济的竞争力。这种改革的意义还不单只局限在机构改革,而且还在各个经济部门。因为如果没有互相依赖的各个经济部门的高效率低成本,也就没有整个社会经济的高效率低成本,一个基础行业的高效率低成本,是其它相关行业得以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比如电力行业高效率低成本,就能够向社会提供更为廉价的电力,从而促进全社会用电行业及电器制造行业的充分发展。

当然,如果市场能容许你有一个较高的成本份额,那是最理想不过的事情,这样你就可以从容扩充某些支出,比如增加劳动工资,增加工作人员,增加科技投入,改善工作环境等等。而这一切都需要你的产品维持在较高的价格水平上;但过高的价格总是对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害。比如,商品的巨额电视广告费必定要由更高的商品价格来维持,而这样的价格对广大消费者无疑是一种损害;所以如果说人们喜欢购买广告中的商品的话,他们却不愿意这些商品因广告而变得更贵。所以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厂商经常花一笔相当于广告费的资金,来低价促销,这既产生广告效应,又给消费者实际优惠。比如我们经常见某电脑商打出“万台电脑特优价”,以让利的方式做广告。



[1]在本书作者看来,本书的一个基本意义就在于确立了价值的“代价耗费”属性。通过这个价值属性,使我们能够对普遍存在的“价值越大越好”的价值“迷信”现象进行揭露与批判。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33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3页。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31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59:52
hhj 发表于 2018-6-10 10:48
第一:这里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意思?讲不出你死定了!不要以为有“价值”这两个字就等于真懂了什么叫价值了 ...
第一,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对于社会来说,这个价值当然是越小越好。只有你才会说越大越好。

第二,对于每一个生产者来说,那就是个别劳动时间越少越好,这就是他的耗费越少越好,这样,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定的情况下,他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另一方面,如果是同样的耗费,那就是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越高越好,这样他也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这些难道不是你耗费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吗?

第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来就是一个理论体系,我所引的只是其中的一段。如果你想要知道这个体系到底是什么,你自己就应当去认真读一读马克思,或者作为捷径,读一读政治经济学教材也可以。
你自己无知,连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到底什么都不知道,你已经死定了。

受到警告 316
hhj 发表于 2018-6-10 15:54:18
提示: 受到警告  yangfw 语言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2018-6-10 16:03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59
第一,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对于社会来说,这个价 ...
  1. 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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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所有的人都错了,你这个笨蛋尤其更错。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只是价值的量,而不是价值的质和本质。因此,“什么是价值”在这里仍然没有解决。也许有人讲,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里面的那个“劳动”就是价值呀?这个说法可行吗?
再说一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讲的价值,只是“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是价值本身。而一切人,都把能够实现的价值与价值本身混为一谈了。你这个笨蛋更是如何。

317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1: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59
第一,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对于社会来说,这个价 ...
  1. 第二,对于每一个生产者来说,那就是个别劳动时间越少越好,这就是他的耗费越少越好,这样,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定的情况下,他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2. 另一方面,如果是同样的耗费,那就是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越高越好,这样他也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3. 这些难道不是你耗费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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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是不知道一个道理的:当每个人都想这样争利时,每个人都只能得到最小利。为什么?你知吗?
因为,当每个人都想这么争利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可能一定的,势必下降的,从而市场价格势必下降的。因此,不要以为你想以最小耗费就能够获得最大利益,的。所以,你所讲的所谓最小最大,不过是一个空洞。
而我如果涉及到最小最大,那是对这种最小最大的现象的解释,因为我的耗费补偿解释了获得部分是作为对耗费的补偿而实现的。不过,你哪里懂这个?

318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5:29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59
第一,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对于社会来说,这个价 ...
  1. 第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来就是一个理论体系,我所引的只是其中的一段。如果你想要知道这个体系到底是什么,你自己就应当去认真读一读马克思,或者作为捷径,读一读政治经济学教材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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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在我面前买弄读什么马克思吗?那你绝对找错人了。不信的话你到http://www.doc88.com/p-7738387411610.html看看我的读书笔记,量你也不敢看!
至于读什么教材,呵呵,它有水平吗?它如果不读我的著作,怎么会有一点水平?
你死定了!

319
hhj 发表于 2018-6-10 16:08:2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59
第一,这里所说的价值当然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对于社会来说,这个价 ...
  1. 连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到底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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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只几个字就讲清楚了:价值是耗费,而耗费必须最小化,从而只有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成立的逻辑思路。懂吗?

3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7:48:56
hhj 发表于 2018-6-10 15:54
看来所有的人都错了,你这个笨蛋尤其更错。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只是价值的量,而不是价值的质和 ...
你这个笨蛋,谁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是“能够实现的价值”?你拿出马克思这样说的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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