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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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价值意义中引进了最小最大化---再教wzwswswz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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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0:35:2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39
是的,我说的那个经济学家确实不比狗低能。但是你所说的最小最大却无法超越他的最小最大,所以,你也不比 ...
呵呵,你根本就不懂我的,你就这么丧心病狂,这有什么意思?这么做你会折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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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0:36:41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39
是的,我说的那个经济学家确实不比狗低能。但是你所说的最小最大却无法超越他的最小最大,所以,你也不比 ...
其实,我的理论并不单纯是这个最大最小化,这个只是一个表面特征。

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
那么,价值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能否首先得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以表明我们要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和讨论它的种种属性。
价值,无论是经济学意义内的价值还是经济学以外的价值,都首先以使用价值、效用和财富为其首要意义。比如我们说“人生价值”,就是说一个人的一生有什么“用”,这个人发挥了什么作用。“某种事物或现象具有价值,就是该事物或现象对个人或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目的所追求的对象”。 所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价值的意义首先是使用价值,是效用与财富。这是没有问题的。李德顺曾以价值[value]的外文意义考证说:“价值的本意是‘可宝贵、可珍惜、令人喜爱、值得重视’。它源于古代梵文wer、wal(围墙、护栏、掩盖、保护、加固)和拉丁文vallum(堤)、vallo(用堤护住,加固,保护),取其‘对人有维护、保护作用’的含义演化而成”。 其中的含意也是指效用、有用性,物品因为有用所以显得宝贵与珍惜,使人重视与喜爱,如果物品是短缺的,那么它在人们心目中就显得更加有用与宝贵,更使人爱不释手。
那么,物品这种有用性到底表征什么意义?价值表征物品的这种有用性到底意味着什么?十分显然,物品的有用性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之根本,没有物品的这种有用性,人不可能生存下去,比如,如果没有自然空气中所含氧气对人生命至关重要的有用性,根本不可能有人及所有需氧生物的生存。因此,追根究底,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是:表征人类之生存与发展;价值作为效用与使用价值,含意即是指物品能够增进人类生存、生活的提高与进步,如果没有这种提高进步,那么任何物品都无所谓效用与使用价值可言。因此当我们说“创造更大价值”时,我们的意思是说:创造更大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由此可知,价值具有一种“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任何物品,只有对人“有用”才是有价值的,对其它非人物体、非人生物有用,都无所谓“价值”可言。可以说,宇宙间任何天体、任何物品,只有被地球人(如果宇宙间只存在地球人的话)利用到,才是有价值的,相反,背离地球人类之生存与发展根本利益的任何物品及其作用,都是无价值意义的。如果人类从地球上完全消亡,则宇宙间所有物质都会丧失任何价值。另外,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价值的“人本”性还包括耗费“人的代价”的特性,即只要耗费“人”的代价,就是有价值的。耗费人以外的其它物质资源,都不具有价值特性;但如果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最终变成人的代价耗费,那么,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也是具有价值特性的。比如,当我们消耗一种自然资源但还未需要花费人力(及凝结着人力意义的物力)去修复这种资源的存在形态与存在程度时,这种自然资源的消费就不具有价值特性。
因此,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对人的生存发展有用,及由此所耗费的人的代价。人为了生存发展是必定要耗费人的代价的,而这种“人的代价”的通常方式就是人类劳动。自然,并非一切对人有用的物品都必须要通过人类劳动才能产生,但人类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必须要付出深远而有效的劳动。
这个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也称为“价值公理”,即不必证明、也不能证明的基本原理。同时,有了这个公理,我们就可以据此对价值的其它属性,比如价值的劳动耗费属性,价值的效用财富属性,作出证明,证明它之所以成立的道理;也可以据此而推论演化出价值的各种属性、特性与现象,推论出价值运动的全部。这个价值公理,并不仅仅包含价值的经济学意义,它实际上包含着全部所有的价值意义,包括价值的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等等方面的意义。由此可知,如果没有这个价值公理,对于纷繁复杂的各种价值属性与价值定义,我们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衡量尺度,也就无法判断这些价值属性与价值定义的“真伪”。这体现了这部书对于价值理念的深远立意。
我们对于价值的研究应该达到这样的哲学高度,达到这样的世界观与人类观的程度,才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深远眼光,更深刻更确切地界定价值的各种具体意义,指出价值之所以是“物品效用”或“劳动耗费”,或者“物品效用、劳动耗费与物品稀缺性”三者共同构成价值意义的确切理由。否则对于价值各种具体意义的确定及其是非争论,都不过是一种猜测,对价值意义的猜测。衡量价值的最高与最终标准是看其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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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0:39:0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35
谁不知道你讲的“成本+平均利润”就等于生产中的耗费?所以,你当然不喜欢讲剩余了,因为你已经笨得连简单 ...
你懂吗?你也只是我讲了,才懂的。我的公式是:成本+平均利润+超额利润。而超额利润是不稳定的,别人竞相争夺的东西因而是不稳定的,从而,耗费与补偿是趋向于均衡的。
真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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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0:42: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9 22:31
因为在井口之外本来就存在着广阔的天空,所以当你以为天只有井口之大时,我就能够告诉你井口之外的天空是 ...
你这种井底之蛙根本不不懂别人的东西,但是你最无耻的是:在不懂的情况下,就丧心病狂地乱讲乱叫。呵呵,真是丧心病狂之徒!

2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
在充分确定价值的这个本体意义后,我们自然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些“效用财富”是如何得来的?它们得来是否容易?因为人类的生存发展程度与这些效用财富的获得难易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只讲财富的用处而不讲如何更有效地获得财富,那对任何人来说都不过是望梅止渴而已,对人的生活没有任何意义,就象一个乞丐大谈山珍海味如何美味可口但又不可能获得它们一样。因此我们可以用一个简炼表达来综合价值的这两方面意义: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它表明价值既包含物品的有用属性,又包含如何获得这个物品的属性。这一点可以说是价值概念从哲学、伦理学等原本意义向经济学意义转化最关键的环节。在经济学里,“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与价值的效用属性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比如,李嘉图(1772--1823)、马克思(1818—1883)等人的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就侧重于研究价值的这个意义,研究:同一个使用价值的物品,它之得来的难易性,及在这种“得来难易性”之下的人的“占有性”(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剥削他人代价耗费的占有性)。
物品有用性是表征人类能够生存的第一属性。比如当空气、水、粮食等物品存在时,我们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因此价值首先表现为这种物品有用性。而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或称“困难程度”)则是表征人类能够生存的第二属性。因为人类只有能够获得空气、水、粮食时,人类才能生存,并且越是容易获得这些物品,人类就越容易生存,生存程度就越高。这样,价值又表现为“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即以下所称的“代价耗费”。请注意“物品存在”与“获得物品”之间的关系;物品存在是获得物品的前提,但存在并不等于获得,比如市场(商场)中存在许多商品,但我们仍需要花费一定代价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商品。物品存在是客观前提,而我们每个人则追求以最小的耗费来获得物品。
这两方面由于涉及到和表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都具有价值属性。但是,这两者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不一样的。物品有用性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物品有用性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而“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困难程度)”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则相反,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因此,价值对人类生存的表征就具有两种方式:作为“物品有用性”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或者说: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小,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
价值意义在此显出一种“悖论”。我们既把物品效用增大称为“价值加大”,也把获得物品更加困难的程度称为“价值加大”。但我们所追求的无不总是:以最小的困难程度来获得最大的物品效用。十分显然,我们不想耗费千辛万苦才能获得半饥不饱的一餐,如果这样,那么这一餐的价值就太高了,虽然从维持人类生存的角度来看,这个价值真是微不足道。
把价值的这两个方面非常有机地结合起来,就体现了价值的本质。依此我们可以给价值下一个本质性的定义:
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
或者:
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这个本质性的价值定义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定义,因为几乎所有其它概念定义都不包含互相背反的因素和过程,但价值的这个定义就包含着这样的因素与过程,并且,价值的这种性质也曾困绕着历史上的经济学家们。 一个是付出代价,称为“代价耗费”,另一个是“获得生存”。所谓“获得生存”既包括最低级的人自然生命的生存,也包括高级的人的发展性,包括人从过去发展到文明的现在,和继续发展到将来的更高文明;因为,人的“生存”毕竟与动物的生存根本不同;这种生存密切依赖于物品的使用价值与效用意义。可见,这个价值定义是充分肯定物品的使用价值属性的。在此同时,它又非常紧密地提出获得一定使用价值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耗费”问题,并且指出对经济学最具关键意义的事情:最大的利益获得与最小的代价耗费;以最小的耗费而获得最大的利益,是任何经济学所必然遵循的基础。当今中国市场经济的思想先驱孙冶方就把价值界定为非常类似的意义,因为孙冶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应从产品两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分析起:价值是生产费用(劳动花费)对效用的关系;价值这个概念应贯穿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各个篇章: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经济效果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红线”。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1915--)则对经济学下这样的定义: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个人”。 在此,萨缪尔森将价值理解成单纯的“效用”属性。他显然认为:必须要以最有效率、最小的代价耗费来利用稀缺的资源,使每个物品所凝结的成本耗费最小化,从而获得每个人都必需的效用。所以萨缪尔森又接着说:“经济学的精髓在于承认稀缺性的现实存在,并研究一个社会如何进行组织,以便最有效地利用资源。这一点是经济学独特的贡献”。 在他看来,“稀缺”与“效率”是“经济学的双重主题”。而价值论反映这一双重主题的必然形态就是:以最小的耗费来获得最大的效用。一般来说,资源与消费品越稀缺,人们对它们所要付出的劳动代价也就越大;但从另一方面看,人类施加劳动,就是要使原先稀缺的资源与消费品变得不再那么稀缺,变得丰富起来,使人更易于获得,生活更富足。因此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与资源物品稀缺的关系具有双重意义:需要耗费代价才能得到的资源物品必然是稀缺的,但是,支付代价耗费的目的与结果,是要使这种稀缺性减低,丰富度增大,人类获得它们的困难程度减小。
因此,这样一个价值的本质定义应该说是很有意义的,非常符合经济学的精髓要义。今天盛行的市场经济,其基本要义:追求利益(利润)最大化---通过每个人公平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实现社会经济的总目标,也就是这个价值定义所包含的现实形态。 但我们翻遍整个经济价值论,极少见有人能够以这样的出发点来考虑价值问题,因为人们虽然知道价值越大越好,但并不知道为获得这个价值所要耗费的代价越小越好---这也是构成价值意义的一个基本方面。价值作为代价耗费,通俗地说即是人们平常所谓的“价钱”。对于每个人来说,物品的“价钱”是充满着矛盾的,因为当物品处于我的手上时我希望物品的价钱越高越好,但这同时即意味着别人获得这个物品的困难程度增大,当物品处于别人手上时我则希望这个物品的价钱越低越好(谁不想买价钱便宜的物品?),但这同时即意味着别人在这个物品上会有相应的损失。因此“价钱”非常数字化地表征了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购买一个物品,花0.90元比花1.00元显然具有更容易(更大)的获得性,为了此事[为了节省几个钱]人们往往在市场上转来转去,难以决定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任何一个生产经营者来说,自己的产品能够在价钱(价格)很低的情况下仍能赚取一定利润,是非常理想的事情,能够做到买卖双赢,同时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律---以更小的耗费获得更大的财富效用。
当然,所谓“价钱”只是价值在市场关系中的一个通俗的甚或是粗糙的说法,通过它可以使人对价值的代价耗费方面具有一种通俗的观照,使人知道所谓“价值”在日常习惯上到底是怎么回事,知道价值代表一种“获得”的难易性。但它并不代表对价值的一种精确的实质性界定。
总之,在说明价值的财富效用属性的同时,必须进一步说明这些效用、财富的得来难易性,否则任何价值理论都是不完善的。这是相应思想逻辑的必然发展,也是理解本书的根本“钥匙”。

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32:23
hhj 发表于 2018-6-10 10:35
呵呵,你根本就不懂我的,你就这么丧心病狂,这有什么意思?这么做你会折寿的。
丧心病狂的是你,因为我指出了你的无知,竟然把什么“配种”、“狗心”的肮脏语言都用到了我的头上,你那不是丧心病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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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37:23
hhj 发表于 2018-6-10 10:39
你懂吗?你也只是我讲了,才懂的。我的公式是:成本+平均利润+超额利润。而超额利润是不稳定的,别人竞相 ...
又要出尔反尔了!
“‘成本+均衡利润’,而这个就与耗费相等的补偿了。”(https://bbs.pinggu.org/thread-6418569-3-1.html)这里的“相等”不是你说的吗?白纸黑字,你抵赖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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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44:31
hhj 发表于 2018-6-10 10:42
你这种井底之蛙根本不不懂别人的东西,但是你最无耻的是:在不懂的情况下,就丧心病狂地乱讲乱叫。呵呵, ...
这些道理根本就不用你来教别人,任何一个真正能够读懂《资本论》的人谁都不会怀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具有的这个思想。

《资本论》指出:“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23,353)“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23,354-355)
以上的论述表明,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每一个生产者都具有缩短个别劳动时间、降低个别价值的内在冲动,这难道不是你说的耗费最小化吗?

由于每个生产者都在努力地缩短个别劳动时间,而要缩短个别劳动时间,当然就要克服各种困难。因此,在每一时期,每个生产者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一定是在当时他们各自的条件下为克服困难而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
由此,由所有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而形成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也一定是当时生产条件下社会未克服困难而平均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这也是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在的已有的内涵。
假设某商品当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2小时,但在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小,社会未克服困难平均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却为10小时,那么上述12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超过10小时的2小时劳动时间就不是必要的,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是12小时,而是10小时。
所以,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本身就意味着是由当时生产条件生产条件下社会为克服困难平均不得不花费的最少的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当时条件下“耗费最小化”的劳动时间。所以马克思才会说,“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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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6:14: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44
这些道理根本就不用你来教别人,任何一个真正能够读懂《资本论》的人谁都不会怀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具有 ...
  1. 资本论》指出:“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23,353)“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23,3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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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种要素价值论,马克思就曾说过:“随着机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于是下述规律就得到了证实,按照这个规律,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10页。在这里我们需要指出:“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这句话前后包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即在这里,当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发生偏差,并且在个别价值小于社会价值的情况下,马克思认为个别价值才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价值决定,因此在他看来,社会价值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才符合价值规律与劳动价值论。这与人们通常认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相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是社会价值。在此,马克思认为个别价值才是真正的价值决定。实际上,社会价值只是众多个别价值的综合(汇合),因此,社会价值不应该超越于这些个别价值而变成决定产品价值的唯一因素。其实,如果马克思认为社会价值决定产品的真正价值,那么马克思的价值论就很容易滑向他所反对的要素价值论。因为先进的生产要素能够使产品的个别价值发生收缩而变小,同时产量增大,但产品的价值是按它的社会价值衡量的,因此,这些要素能够“创造”更大价值就毫不奇怪了。今天众多马克思主义者从劳动价值论滑向要素价值论,很大程度出于这个原因。因此,马克思价值论虽然是劳动价值论,但它实际上却包含着它的“死对敌”---要素价值论
  所以,与上面符合“规律”的“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相反,马克思在《资本论》某个地方则强调:“但是物品的价值不是它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资本论》第一卷318页)。这就表现了马克思价值论的矛盾之处。他既强调价值是“社会价值”,从而为要素价值论的渗入开了后门,又指出只有“社会价值降低到个别价值水平上”才是符合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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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6:21:58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44
这些道理根本就不用你来教别人,任何一个真正能够读懂《资本论》的人谁都不会怀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具有 ...
看来你死定了。因为你无法解释当个别价值小于社会价值时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价值,你和马克思都无法阻止自己的东西滑向要素价值论,因为机器使个别价值缩小,从而机器创造了更大价值.

市场竞争使物品价值压缩到最小程度。帕累托最优化与利益共赢程度
众所周知,市场竞争使会物品价格下降到它的最小程度,即与其成本相等的程度。在竞争之下,我们会看到土地、资本及其它因素所形成的“新价值”不过是一种“假价值”,而被压缩掉。如果说土地、资本等因素能够形成新价值,从而需要一个更大的市场价格来实现它的话,那它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才能做到。但是在市场环境趋紧的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它们的“假价值”表现。比如某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马克思对价值的一种称呼)是100元(其中已经包括剩余劳动所形成的剩余价值,假如是10元),现在宽松的市场可以容许它卖出140元,假设其中地租所形成的“新价值”是15元,资本所形成的“新价值”也是15元,其它费用是10元。但是市场越来越趋紧了,在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下,这个商品不可能再以140元的价格出售。于是它的价格慢慢下降,135元、130元、125元、120元…一直到100元。于是,资本、土地所形成的“新价值”不见了,各种费用价值也难以实现出来,而到100元这个程度,价格基本上已经达到第一个谷底,商品拥有者非常不愿意再降价了。但此时他仍然获得10元剩余劳动所形成的交换价值额和利润量。但是竞争程度继续剧化,连100元价格都维持不了,不得已只好再降价,渐渐从100元降为99元、98元…90元。于是商品的价格又再达到第二个谷底,与其“成本价格”(马克思语)持平[关于“实际成本价格”与“成本价格”请看马克思 ]。达到成本价格后,生产者只能保住资本投资的本钱,其中包括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而没有任何利润,更没有什么地租和其它什么费。在达到这个价格最低谷底后,商品所有者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出售他的商品了,宁愿“守仓持价”,就象股票低于它的价值时被套牢一样。
经过这样的竞争,我们终于知道什么才是物品的真正价值形成因素。首先,这个价值形成因素必须要保持本钱(其中已经包括工人的吃饭钱即工资,当然如果完全不再需要工人了那另当别论),然后是保持正常的利润额。但如果再要实现资本、土地及其它生产要素所形成的新价值,以便能够养活更多“有闲阶层”,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竞争使相应产品的价格越来越低,这个价格难以包含更多费用。 实际上,前面已经说过,这些因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并不是增大相应物品的价值额,反而是减小这个价值额,减少成本,以获得一个更大的利润差。对于竞争与生产成本的关系,恩格斯曾说过:“只要承认了竞争关系,生产费用的问题也就随之而生,因为谁也不会把他的产品卖得比它的生产成本还低。” 竞争会将价格压缩到其生产成本的水平线上;但是由于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并不平衡,大小不一,因此每个生产者仍会努力将自己的生产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为什么一个生产者的产品其价格被市场压缩到如此程度呢?那是因为相关的竞争对手竞争力强大,在这些对手那里,由于所产物品的代价耗费已经尽可能小,所以成本已经被压缩到最低程度。这样,他们能够在比较低的价格上赚取你在较高价格上所能赚取的利润。比如,他们能够在10元价格上赚取2元利润,但你在10元价格上只能赚取1元,那么,如果价格降为9元,则他们还可有1元利润,但你已经没有利润可言了;如果再下降为8元,那你已经亏损,但他们还没有亏损。所以,如果你的费用负担比他们重(因为你要负担地主的地租及较高的金融资本的利息),那你如何能与他们竞争呢?因此道理相当明显,除了非常必要的劳动外,任何其它生产要素都不可加入到产品的新价值形成中去,以增加产品的代价耗费,增加其成本。当然,象前面所说,如果一个生产者现在连过去是必要的劳动都不需要了,那更好,更能减少代价耗费和成本,更能提高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这同时会对其它生产者造成更大的竞争压力,迫使他们必须这样做,以先进的机器取代自己原先的工人。总之,价值作为代价耗费,趋向于零,这是任何生产者、资本家在绝对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必然具有的价值性质。而这个价值性质,是有着非常基本的意义的,“不断降低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并在这个基础上降低价格,对于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要有很大的作用。” 比亚当•斯密出现更早的一位经济学家这样阐述他的“低价值”的意义:“如果有人感到惊讶,为什么恰恰是那些最有用的东西价值都是低的,而那些效用较少的东西却价值高昂,那他就要注意到,出于上帝的善意,这个世界是为我们的利益安排的。一般说来,凡是我们所需要的,决不会使我们感到短缺,需要得越是迫切,存在那里的也越是丰富,因此其价值不会高。生命赖以维持的那些东西,到处总是充裕的,结果它的价值总是相当低,甚至无价值可言。”
  因此晏智杰先生《新探》所努力证明的“除了必要的劳动外,资本、土地等等也都参与新价值的形成”是不成立的,市场竞争已经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但是晏智杰先生对竞争似乎有另外的理解,比如他对自己所引用的以下问题与观点似乎感到满意:“在决定价格高度的众多动机和要素(它们是在竞争的旗帜下发挥作用的)中,劳动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和中间环节会成为影响价格高度的唯一的决定因素”。 在他看来,众多生产要素不是在竞争之下被取消了其新价值形成的资格,而是在“竞争的旗帜下发挥作用”,即发挥形成价格的作用。前面已经说过,机器等生产要素的作用是减小价值,而不是增大价值,因为它能够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节约劳动与各种生产要素;这种作用最终要反映在价格的减小上。但这里的意图竟然是想要通过竞争来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在增大物品新价值,从而抬高价格的作用。可见,连竞争会使价格趋向最小化都没有认识到。当然,在此也有“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而提高产量,通过提高总产量而增大总价值”的意图。这是一种提高价值的方式, 但这种“增大价值”的方式却正好通过市场竞争而减弱下来了。针对这种要素价值论,马克思就曾说过:“随着机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于是下述规律就得到了证实,按照这个规律,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 可见,马克思清楚看到先进机器等生产要素在提高总产量的总价值后,又通过竞争把这部分提高了的价值压缩出来,从而说明这些非活劳动的生产要素并没有形成新价值的资格。既然这些非劳动的生产要素没有资格形成新价值,那么,象刚才所说,只剩下必要的人类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了。但是实际上这个劳动也并非越大越好,因为,价值作为代价耗费是趋向最小化的。所以劳动必须是“必要”的,其它不必要的劳动所形成出来的价值不可能得到实现,所以也没有资格形成新价值。
通过竞争,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实现共赢,使一个人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使另外一个人获得利益,而不是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来获得某个人的利益。经济学上所谓“帕累托最佳状态”是指:“资源配置的进一步改变已经不可能在不使任何一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时,这种资源配置使得社会经济福利达到极大值”。 通过竞争而使价格趋向最合理,最富效率,从而使这种资源配置达到这种帕累托最佳状态。这种状态下,价格所包含的任何“水份”都被挤出来了,“资本、土地、科技、管理等因素所创造的‘新价值’”使价格抛高的部分被压缩掉了。在此,我们看到任何一个物品只凝结着最必要的价值,凝结着人作为“人”所耗费的必要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其它价值在竞争中不再得到承认与实现。
价格作为社会资源配置最基本方式,如何确定才会使交易双方都能够实现利益共赢呢?如果价格高,就有可能损害买者的利益,如果价格低,就有可能损害卖者的利益。因此,使物品按其成本耗费 所具有的价格出售,才适合双方的利益。但是,如果物品的成本耗费一直很高,那就算这样仍然没有使卖者实现充分的利益。所以,在此应该引进“利益共赢程度”概念,以表明商品交易双方在什么样的成本耗费之下能够实现利益共赢的程度。比如当生产方式落后,生产率水平低下时生产成本较高,物品所维持的价格就较高,于是高价格就不能使卖者在获得更大利益的时候不损害买者的利益(实际上过高成本价格也会使作为卖者的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受损)。比如十多年前购买一台连摇控器都没有的20寸以下的彩电需要3000多元,在这样的生产成本与价格下,消费者获得的利益不大,而生产者也必须要使这种彩电卖上3000多元才能补偿他的成本耗费,才获得基本的利益。所以成本耗费越大,买卖双方所能够实现的利益共赢程度就越小,相反,成本耗费较小,生产者可以在较低价格下获得相应的利润,消费者更能从较低价格下获得更大利益,这样,这个利益共赢程度就增大了。因此,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生产工艺越来越先进,生产率水平越来越高,交易双方所能够实现的利益共赢程度就越来越大,它体现为人类各阶层的生活水平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
利益共赢程度是帕累托最佳状态的一种发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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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8-6-10 16:24: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8-6-10 11:32
丧心病狂的是你,因为我指出了你的无知,竟然把什么“配种”、“狗心”的肮脏语言都用到了我的头上,你那 ...
我只是做个实验性的比喻,你用不着为此生气,生气是会折你的寿的。
但是,你丧心病狂的找一切似是而非的片言只语来妄图想否定我,没那么容易的。

自然物品的“自然价值”
  几乎所有的自然物品与资源都不是无限的,这对于人来说就具有稀缺(短缺)性,不能免费供人使用;因此它显得有价值。自然物品的稀缺性越大,它所呈现的价值性就越大。
  但这违背价值的“人类劳动耗费”属性吗?这个属性告诉我们,物品的价值只由人类的劳动耗费所决定与形成,除此而外物品不再具有任何价值,---即如果物品没有凝结着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则物品就没有价值。 “原始土地本身并不是劳动产品,所以没有价值。”
  问题如何解决?
实际上,虽然几乎所有自然形成的物品都不同程度地具有稀缺性,但人类劳动的作用正是要消灭这种稀缺性,使人能更容易得到自己所必需的物品;如果物品没有稀缺性,就不需要耗费人类劳动来创制物品了。自然物品的稀缺性越大,为消灭这种稀缺性所花费的人类劳动也就越大。比如如果物品的稀缺度是100%(这表明自然界并没有这种物品,如人类今天的文明所使用的绝大多数物品,都不是自然界预先具有的),那么人类为得到它所耗费的劳动度也是100%。同样,如果物品的稀缺度是50%,则人类劳动就需花费50%的劳动度来获得它们;比如土地,原先已经留存土地,但还难以直接用来做耕作或建筑等用途。最后,如果物品的稀缺度是0%,表明自然界已经为我们完全充足地准备好了,不再需花费人类劳动来获得它们,因此此时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度是0%。比如自然空气与阳光就可以认为是稀缺度等于0%的极其重要的两种自然物品,它对于人类来说使用价值最大但其价值却等于零,没有人能够用一把自然空气来换取任何其它物品。
可见,自然物品的稀缺性及其所包含的价值完全可以用人类劳动耗费的程度来衡量。人类的本性,就是不容许任何自己所需要的有经济意义的物品---“经济物品”具有太大的稀缺性,人类总会想方设法消灭这种稀缺性。比如,可用土地稀缺吗?就会开荒更多土地以供使用,如果没有原始土地以供开荒,则会创造发展出相应的替代品,比如移山填海,造出一片可用的土地来,或者将楼房造得更高,以节省现有土地资源。又如某野生性的食物稀缺又无法自然开采得更多,人类就会想办法创制出其替代品来取代这些野生食物,以供人类需要。比如,野生人参十分稀缺,于是就想办法培植园参来代替其药用功能。所以人类劳动是要消灭物品的稀缺性的,这是它的根本作用。
但是名画古董之类的文物之价值问题则是另外一类性质的问题,因为它们是“非经济物品”,人类并不希望这类东西丰富起来,反而希望它们永远处于稀缺状态,它们处于稀缺状态对人的生存生活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因为它们不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 但如果是粮食之类的经济物品,它们的短缺对人的生存就具有重大影响,人类不容许它们短缺,人类生存的富裕程度与它们的丰裕程度直接相关;因此对它施加必要的劳动,以减小甚至消除这种短缺,是非常必要的。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粮食在人们还没有掌握大规模种植技术时都是非常短缺的,它的短缺直接影响到人的生存度,使人不得不忍饥挨饿,这迫使人类费尽办法使它们不再短缺,丰富起来。
所以不能以“独此一件”的文物的稀缺价值来说明经济物品中人工替代品与其对应的自然品之间的价值关系,文物的价值不能以其人工替代品的价值来衡量。比如名画代替品的低廉价格就无法影响名画真品的高昂价格。但对于经济物品则可以这样衡量,如园参的价格完全可以影响野生人参的价格。这种影响的方式是:当野生人参价格太贵,又有价格低廉的园参出现时,人们就会替代性地选购园参,使野生人参的需求量减少,迫使其价格下调。当然,任何时候野生人参的价格总比园参贵得多,虽然由于代替关系,它们两者价格上总是同方向变化。
这样,所谓自然资源的价值---因自然资源稀缺所形成的价值,完全可以归结为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至少可以人类耗费的劳动度来衡量,放宽些说可称为“近似衡量”---用人工替代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量来近似衡量稀缺的自然物品所包含的价值。这样,当人工替代品廉价时,自然品的价格也不会贵到哪里去,相反,当人工替代品贵时,自然品的价格也会按比例变贵。不过自然品的价格往往高出人工替代品价格一定程度。实际上,某种自然资源如果没有受到人类的需要,哪怕它非常稀缺,也显不出有什么价值,只有人类需要的物品,才引起人类劳动的投入,以求更多的制造,从而具有价值。因此自然物品的价值最终要由人类劳动决定或衡量。
因此,问题可以归结为这样一句话:稀缺的自然物品之所以显得有价值,那是因为创制类似的物品需要耗费人类劳动。实际上稀缺的自然物品是有价格而无价值;不能将价格混淆为价值。正如张忠任教授所说:“原始土地本身并不是劳动产品,所以没有价值。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可作为商品被买卖具有价格。”
最后,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劳动非常乐意看到将自身“消灭”,即能够不再需要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直接利用自然的力量源源不断地创制出无穷无尽的物品来。比如现在的自动生产线就是这样,它是机巧地利用自然力、自然资源与自然机制,自动创造人类所需物品的生产线。此时,创制出来的每个物品所凝结的人类劳动越来越小,其价值趋向于零。
许多人则认为,只要物品有效用,受到人们的需求,自然物品就会有价值;因此,是需求决定物品的价值。实际上,需求决定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需求拉动形成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自然物品是那些被假设为不耗费人类任何代价的物品,自然生成的物品不耗费人类的代价(人从地上捡起这些物品所耗费的代价不算);既然不耗费代价,那么从代价耗费的角度看,它就没有价值。但它有价格,因为它可以在市场上卖出一定价格。如何理解有价格但无价值的现象?我们可以借“超额利润”概念来理解这个现象。比如,某人白拣得一块黄金,这块黄金对于他来说不耗费任何成本代价,但它可以卖出好价钱。这样,他可以赚取相当于价格那么多的纯利润。这是完全的超额利润,即价格高于(等于零的)价值所获得的利润。 正由于有这个超额利润,所以他对这块黄金的定价就灵活得多,可以定得高些,也可定得低些,就看别人对这种黄金是如何定价了?而别人是如何定价的呢?也就是说,黄金市场的整体价格如何决定?这个价格实际上是由人类劳动及其它成本因素耗费在黄金生产经营上所决定的。这意味着,没有价值的自然物品的价格,是由这种物品的人工替代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野生人参很贵重,但如果它没有凝结一点人类劳动(将寻找野生人参所耗费的劳动忽略不计),则它仍然没有价值,但它却有价格,这个价格是由在人参生产上耗费的人类劳动及其它成本决定的,也就是说,人参的人工品的价值决定着人参的自然品的价格。但人参自然品的价格往往比人参人工品价值与价格高得多,这是价格高于价值的现象,也是形成超额利润的现象。
在此,理解问题的关键是对“超额利润”的性质的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用“亏损”概念来说明这里的问题。假设自然物品具有价值,因此当物品的价格高于这个价值时,形成一笔超额利润。它的价格会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而下降,当价格下降到价值的水平时,超额利润消失,但仍有均衡利润;当价格继续下降时,价格低于其价值,于是形成亏损现象。这样,如果自然物品具有一个大于零的价值,那么它必定会产生这种亏损现象。但一块白拣得的自然物品(比如前面所说的黄金),它的成本耗费等于零,这样,那怕它的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出现亏损现象。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侧面说明自然物品是没有价值的,因为那怕其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产生亏损现象。这样,我们可以将这个道理归纳为一句话:“价格下降到零也不会产生亏损即证明一个物品没有价值”,而不管这个物品是不是自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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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17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