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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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马克思认为v+m归雇佣工人所有”吗? [推广有奖]

271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4:56:4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4:47
我回答得很清楚,你想知道你父亲是不是应该被打。
你问的问题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

因此,对应的问题应该是你的父亲应该被谁打,而不是你的父亲应不应该被打。

你连这两个不同的问题都分不清,又一次自证了你小学语文不及格。

27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4:58: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4:51
又要胡乱类比了!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必然归资本家所有,好比在重力作用下,雨水必然落到地上( ...
你才是胡乱类比。
雨是可能落在两处——剩余价值可能归两种人所有
但实际雨落在大海(一处)没有落到沙漠——但实际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
雨在某种因素下落入大海——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落入大海。

273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01:5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4:56
你问的问题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

因此,对应的问题应该是你的父亲应 ...
你的孩子被你母亲打了。你不想知道孩子应不应该被打吗?

27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08:2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4:58
你才是胡乱类比。
雨是可能落在两处——剩余价值可能归两种人所有
但实际雨落在大海(一处)没有落到沙 ...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必然归资本家所有,不可能归工人所有。所以,这里只有一种可能,不存在第二种可能。
就像下雨一样,在重力作用下,必然落到地上,而不是必然落到沙漠里,不可能落到海里。

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再归工人所有,就是回到工人手上。就像雨是从天上落下来,再回到天上一样。而雨根本就不是从海里落下来的,落到海里也不是回到落下来的地方。

所以,你的类比就是胡说八道,胡乱类比。

275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11:4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01
你的孩子被你母亲打了。你不想知道孩子应不应该被打吗?
现在讨论的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题,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题。

你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区分不了,就是小学语文不及格。

27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28: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08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必然归资本家所有,不可能归工人所有。所以,这里只有一种可能,不存在第二种 ...
你的类比是胡说八道,胡乱类比。

27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28: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11
现在讨论的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题,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 ...
你的类比就是胡说八道,胡乱类比。

278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35:59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11
现在讨论的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题,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 ...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工人的月工资是500元,每天8小时,工作25天。假设理想情况下,工人按照上述工作标准和要求干完第25天的最后一个小时,其500元的价值完全得以实现,不多不少。也就是说,工人在这25天的工作恰好创造了500元的价值,而这个500元的价值转化为工人的收入(工资),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剩余价值,工人创造的所有劳动价值都归工人所有。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中,马克思注意到,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是这样的理想情况,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会想办法让工人提升自己的劳动生产率以及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通过各种办法,可能是超时工作,可能是其他),促使工人在25天以内实现500元的价值创造。比如说资本家想办法逼迫工人,让工人在15天就完成了价值500元的创造。那么剩下10天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才是真正的“剩余价值”。但25天过去了,工人拿到的工资依旧是500元(15天的工作量的钱),而剩下的10天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被资本家拿走了。而这10天所创造的价值依旧是属于工人的劳动创造,不属于其他生产要素的创造,所以理应该归工人所有。但现实却是归了资本家,马克思把这种经济学现象称之为“剥削”。

作者:zxt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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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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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38: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08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必然归资本家所有,不可能归工人所有。所以,这里只有一种可能,不存在第二种 ...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及疏漏

(首先在此简单地重复一下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产生的前提是,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工人丧失了生产资料,一无所有,但人身是自由的,他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谋生。资本家在市场上按照劳动力价值购买劳动力,然后叫工人到工厂进行劳动。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即劳动)能够创造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工人创造出的价值超过了劳动力的价值,这就构成剩余价值。由于劳动力已经出卖给了资本家,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必然全部归资本家所有,因而剩余价值也就无偿地归资本家所有了。这就是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只要存在这样的经济条件,剩余价值就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消灭了资产阶级私有制,消灭了雇佣劳动制度,剩余价值才会消失。)

19世纪中叶,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科学地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剩余价值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指剥削自劳动者劳动价值中的利润(劳动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关于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剩余价值应该归无产阶级所有。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的立场基础上来分析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生产的实质的,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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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9-12-12 15:43: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9-12-12 15:11
现在讨论的是剩余价值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题,而不是剩余价值应不应该产生的问题有无意义的问 ...
要了解剩余价值论,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在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商品的唯一价值便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将其表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信大家对这句话也是耳熟能详.那么有了这个商品价值的前提,我们就可以来解释剩余价值了。马克思认为在资本家雇佣工人并生产出商品之后将所得的一部分作为工资分给工人后,资本家得到了剩余的部分。这剩余的部分便是工人的剩余价值。由此剥削便产生了,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本应该属于工人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从此成了十恶不赦的恶魔,成了要被打到和消灭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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