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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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补偿价值论”要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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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6-30 10:01:44
hhj 发表于 2010-6-30 08:40
这两方面由于涉及到和表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都具有价值属性。但是,这两者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不一样的。物品有用性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物品有用性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而“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困难程度)”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则相反,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因此,价值对人类生存的表征就具有两种方式:作为“物品有用性”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或者说: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小,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
在谈到“有用性”的问题时,我在《价值原理》一文中有这样的论述,可简单概括如下:

        当我们想到有用这个概念时,其实是在不自觉地思考着某种比值,这与绝对数量的多与少正好相反。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认为数量多总要比数量少有用,这种有用的一般概念实际上已经把比较的基准变换了。例如,我们会认为50斤大米比20斤大米有用得多,这是以一人一天需1斤大米计算50斤大米要比20斤大米的使用日期更多(或者在相同的天数中可供更多的人使用),于是50斤大米自然比20斤大米更“有用”。如果用一人一天的需求量作为标准来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规律:把50斤大米扔掉49斤对一人一天的需求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要是把20斤大米扔掉超过19斤就会对一人一天的需求带来严重的影响。也就是说,以一人一天的需求量作为标准来衡量,20斤大米中的1斤都要比50斤大米中的1斤珍贵得多,而这恰恰与绝对数量成反比。把这种珍贵或有用的概念用有用程度来表示,以区别一般的有用概念,就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基本结论:有用程度与绝对数量成反比。一种物品的数量越大,其有用程度会越低;反之,数量越小,其有用程度会越高。对于像阳光、空气、水这类大量存在的东西我们并非认为它们没有用,但其有用程度确实不如其它物品的高。在自然界中水的存量总是很大的,要是少了成千上万吨水对我们的生活确实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容易得到补充);像粮食等一年的产量是非常有限的,要是突然少了成千上万吨的粮食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就非常之大了。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粮食的有用程度要比水的高很多,即数量越少相对来讲其有用程度越高。这种有用程度的概念正是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中所要表达而又没有表达清楚的本意,可以说有用程度确实需要“边际”与整体比较(计算)之后才能求得。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了:一般的有用概念与有用程度越低是一致的,要是有用程度越高那就说明其越“没用”即使用日期少或可供使用的人数少。我们在日常生活说“这点东西够什么用的”所表达出的就是这个意思,即东西越少越不能实现更多同样的目的。如果物品的有用程度越低,说明这种物品越多,当然就能实现更多同样的目的即可加大使用日期以及增加使用人数。


黄兄认为,“作为‘物品有用性’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这种“价值越大”,显然是指数量越多所形成的该物品的价值总量“越大”的意思。比如,1斤米的价值是1(元),50斤米要比1斤米有用得多。如果1斤米的价值是2(元),50斤米同样会比1斤米有用得多。但是,比较1斤米的价值是1(元)和1斤米的价值是2(元)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获得同样的数量后者一定会比前者困难。

这样,物品的价值其实是有用程度,即物品的有用程度越低越好。这反映了两方面的事实:需求一定,说明其生产率很高即容易获得;或者,在容易获得的条件下可增加需求。

结论就是,单位物品的价值越小越好,这样才能更容易获得价值总量的“价值越大”(不是单位物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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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1 07:30:27
上面王兄的观点很有意思。本人曾多次指出过:价值本身与物的价值不是一回事,并且价值本身与物的价值成反比,即物的价值越大,价值本身就越小。一件物品对人越显得有用,就说明它还没有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所以它对于价值本身来说,是小的。什么是“价值本身”,就是价值本体,我将其定义成:表征人类生存与发展,简单地说是指“人的生活”。人的生活当然需要物质基础,但如果这些物质是稀缺的,那么物质本质的价值就越大,而人的生活水平则相应地低,相反则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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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1 07:34:30
另外,对于物的有用性,应该区分物的“有用性”本身与这种“有用性在不同的人那里所发挥出来的程度”。前者具有理化的固定性,它不会随任何人的需要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与物质的理化性质联系在一起的,无论人是否需要它,它都存在这种性质与作用。而后者则会随人的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但这只是物的有用性的发挥程度而已。经济学里的有用性看来更多地指这个带有主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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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1 07:39:13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6-30 09:18
黄兄价值论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在具体贯彻时不知为什么就把“最大的生存”这一因素扔到一边了。
我的价值论确实侧重于“耗费”方面。我是用“耗费程度”来间接衡量“最大生存”的。比如,容易获得的物品对人当然具有更大的生活意义,而存在但却无法获得的物品,则具有“望梅止渴”的意义。
因此,我没有特别考虑“效用”对人如何产生作用的机制这个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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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1 07:42:55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6-30 09:15
hhj 发表于 2010-6-30 08:41
把价值的这两个方面非常有机地结合起来,就体现了价值的本质。依此我们可以给价值下一个本质性的定义:
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
或者:
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从语法来看,是不是就变成了:价值是“最小代价”?

因此,我觉得应该这么定义: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与必须付出的代价的比值,这一比值越小越好。

比如,为了获得1斤粮食(1个人1天之需),要是生产率各为1斤/1小时、1斤/2小时,前者就好。
因为,(1斤/天)/(1斤/1小时)小于(1斤/天)/(1斤/2小时)。

如果不规定“最大的生存”的具体内容,在比较比如这样一些数值时,1斤米/1小时,1斤水果/2小时,1斤蔬菜/0.5小时,就没有共同的比较标准了(在交换时要用到);除非,规定时间为价值。
这是这个价值定义的思想的具体量化工作,如果有必要,当然可以这样做。
在此想指出的的是:价值实际上具有两个方面的属性,一个是效用属性,另外一个是耗费属性。前者当然越大越好,后者越小越好。而我们平常所说的“价值”,其实并非真正意义的“价值”概念,而只是价值的属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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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7-1 10:00:49
什么是“价值本身”,就是价值本体,我将其定义成:表征人类生存与发展,简单地说是指“人的生活”。


那么,如何定量地表示“价值本身”或“价值本体”呢?只能定性分析,而不能定量表达吗?
既然认为“效用属性”越大越好,这种“越大越好”的涵义又是什么?可能黄兄会说,“越大越好”是表示越能满足人的需要。那么我接着问,“越能满足人的需要”在定量上是什么意思?不能定量分析吗,而只能含糊地定性说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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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7-1 10:11:48
黄兄可否举一个例子,两个人各生产一种东西,怎么确定其价值,又该怎么交换。

比如:
甲生产大米,1斤大米/1小时;
乙生产蔬菜,1.5斤蔬菜/1小时。

两种东西的价值各是多少,交换比例又是怎样?
还需要什么数据,自己可以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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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2 06:52:43
在说明价值的财富效用属性的同时,必须进一步说明这些效用、财富的得来难易性,否则任何价值理论都是不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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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2 06:53:47
价值包含着两个互相背离又密切相关的因素:使用价值与代价耗费, 其中,作为使用价值,它越大越好,作为代价耗费,则越小越好。关于价值的这种性质,有位经济学家形象地说:“财物如果就其用处说是人的朋友,就其必需包含的成本说,却是人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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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0-7-2 06:57:40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7-1 10:00
什么是“价值本身”,就是价值本体,我将其定义成:表征人类生存与发展,简单地说是指“人的生活”。


那么,如何定量地表示“价值本身”或“价值本体”呢?只能定性分析,而不能定量表达吗?
既然认为“效用属性”越大越好,这种“越大越好”的涵义又是什么?可能黄兄会说,“越大越好”是表示越能满足人的需要。那么我接着问,“越能满足人的需要”在定量上是什么意思?不能定量分析吗,而只能含糊地定性说一下吗?
当然可以搞出一个定量来,但我目前还不想做这方面的技术发展,因为它只是个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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