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10-7-14 13:22我对辩证逻辑不懂,不敢妄发议论。warrenzhang 发表于 2010-7-14 13:17如果楼主真的想用形式逻辑的话,还是把这一条当成公设比较好,用来作为马经体系的基石。否则,用形式逻辑本身是得不出任何结论的。就像欧式几何本身退不出第五公设是不是正确一样。pengleigz 发表于 2010-7-14 12:53
我想请教大家的是,不论形式逻辑也好,辩证逻辑也好,或者甚至唯物论也好,能不能说明“如果两种商品交换,则劳动量一定相等”是事实。
有持辩证逻辑论的朋友可能会说,在一定条件下,此命题为真。那么请问,资本主义社会符合不符合这一定条件?
辩证逻辑是诡辩逻辑,是领导与伟人们专用的逻辑。凡夫俗子还是用形式逻辑比较好。
根据形式逻辑,“如果两人交换两种商品,那么,两种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是真命题还是假命题?
如果有没说清楚的地方,见谅。
1.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不存在套利机会(即:所有商品都可以用某物标价)。
2.商品交换比例与使用价值无关
3.商品的交换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1对应
4.某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且唯一。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